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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祭祖] 辑录福建民间信仰与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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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5 02: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民间信仰与崇拜

第一节 自然崇拜

秦汉以前,居住在福建境内的土著居民闽族和闽越族,盛行蛇“图腾”崇拜,许慎《说文解字.虫部》曰:“闽,东南越,蛇种。”认为闽人把蛇作为自己的祖先来崇拜。汉代以后,汉民族的动植物崇拜、生殖崇拜、日月星辰崇拜、风雨雷电崇拜、山川水火崇拜、天地崇拜等随著移民相继传入福建,在民族融合中,闽族和闽越族原有的自然崇拜有的仍保存于其后裔居民)如疍民)之中,也有一些被汉民族所继承,共同构成福建自然崇拜的基本内容。

唐代以后,福建境内的自然崇拜有增无减,人们根据需要,随意创造许多自然神。《厦门志》称:“邪怪交作,石狮无言而称爷,大树无故而立祀,木偶漂拾,古柩嘶风,猜神疑仙,一唱百和,酒肉香纸,男妇狂趋。”(清.道光《厦门志》卷15《风俗志》)《泉俗激刺篇.多淫祀》云:“淫祀多无算,有宫又有馆,捏造名号千百款,禽兽与水族,朽骨与枯木,塑象便求福。”

近现代,科学日渐昌明,许多自然现象的原因被揭示,但远没有穷尽大自然的全部奥秘,一些怪异的自然现象仍不能圆满地予以解释,便人困惑,甚至恐惧,加上传统习俗的延续性和巫觋的推波助澜,至今还有一些人仍拜倒在自然神的脚下,自然崇拜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著部分民众的生活。

一、动物崇拜

蛇

在闽人的动物崇拜中,最具特色的是对蛇的崇拜。

蛇,俗称长虫,在古人眼里颇具神秘色彩。人们常对它来去无踪,脱皮蜕变,水陆两栖,无足无翼而能窜突腾越感到惊讶;对蛇不但能伤害人畜,甚至能毒死或吞食凶猛的野兽,感到恐惧,以为蛇具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因而加以崇拜。

福建地处亚热带,秦汉以前,这里草木丛生,毒蛇出没。居住在福建的土著居民闽族和闽越族深受毒蛇之害,他们由恐惧、敬畏而发展为把蛇作为图腾加以崇拜。《说文解字》说:“闽,东南越,蛇种。从虫、门声。”成书于东汉的《越绝书》、《吴越春秋》均记载了闽越人崇蛇的习俗。

东汉以后特别是东晋以后,北人大批迁入福建,闽越人逐渐被汉人同化,但其崇蛇习俗仍在某种程度上保留下来。一方面,作为闽越族的后裔的一部份疍民仍把蛇看做是自己的祖先加以奉祀。明代邝露的《赤雅》载:“疍民神宫,画蛇以祭,自云龙种”。明末清初,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云:“自古以南蛮为蛇种,观其疍家,神宫蛇象可见。”清代郁永河《海上纪略》说:“凡(闽)海船中,必有一蛇,名曰‘木龙’,自船成日,即有之,平时曾不可见,亦不知所处。若见木龙去,则舟必败。”施鸿保《闽杂记.蛇簪》载:“福州农妇多戴银簪,长五寸许,作蛇昂首之状,插于髻中间,俗名蛇簪。……簪作蛇形,乃不忘其始之义。”清末居住在闽侯境内的疍民,还“自称蛇种”(清.光绪《闽县乡土记》卷
2《版籍略》)。

另一方面,闽越人的崇蛇习俗也沉淀在汉族的习俗中,福建不少州、县建有蛇王宫庙。长汀西门外罗汉岭的蛇王宫,平原里溪边有蛇腾寺;上杭有灵蛇庙,还有一座山名灵蛇山,“旧传山有巨蟒出没,人过其处必祷之,故名。”(《八闽通志》卷
8《地理》)南平樟湖阪有蛇王庙,闽侯洋里乡仙洋村有蛇王宫,漳州南门外的南台庙俗称蛇庙,“相传城中人有被蛇噬者,诣庙诉之,其痛自止。随有一蛇或腰断路旁,或首断庙中阶庑间,俗谓蛇治其罪也。”(《闽杂记》卷12《蛇王庙》)福清、莆田一带也有蛇王庙,当地人称之为“青公庙”。

崇蛇习俗至今仍在福建一些地方存在。在平和县文峰乡三坪村,群众把蛇看成是保佑居家平安的吉祥物,尊称之为“侍者公”,相信家里的蛇越多越吉利。若看到蛇爬进自己家中,会喜出望外,逢人便说:“侍者公来我家巡平安了”。若长时间看不到家蛇,反而会感到担心和恐慌。在这里,人蛇和平相处,绝对禁止打杀蛇。人在床上睡,蛇在床下爬是司空见惯的事,有时蛇还钻入被窝,与主人共眠。长汀等地,俗传赤峰山定光佛寺后池中,有定光佛收伏的四足蛇,身具五色,不噬人,“见之者必大贵”。(《闽杂记》卷12《蜥蜴》)但在泉州、莆仙等地,人们把蛇进入民居看做是很不吉利的,禁忌打杀,主人会赶紧在家门口烧纸钱,一人拈香在前,口中念念有词:“土地公请出”,另一人在后用扫帚,驱赶“蛇神”离开房舍。在连城,蛇进入民居,主人须想办法把蛇赶进畚箕,手持三根香,护送到三叉路口放生。

在南平漳湖阪一带,每年都要举行庆祝蛇王节和游蛇灯活动。游蛇灯活动在每年正月十七、十八、十九日举行,由当地黄、陈、胡三大姓各举办一天,每家须出一男丁持一木制灯板(长约
2米,宽0.15米,上面固定三盏灯笼,灯板与灯板间可以联结)参加游行,无男丁家庭要请亲友帮忙。傍晚时分,游蛇灯活动正式开始,灯牌在前开道,锣鼓、唢呐组成的鼓乐队随其后,紧接著是一个由八人抬的用竹木为支架、外糊绿色纸的巨大蛇首,蛇首之后是由数百块灯板联结起来的长达上千米甚至数千米的象征蛇身的队伍。最后是清唱乐队和戴假面具的“保长公”和“孩儿弟”。游蛇灯队伍走街串巷,缓缓而行,蛇首上下摆动,蛇身蜿蜒浮动,在夜幕下犹如一条巨大的火蛇飞舞,十分壮观。绕过几个村子,游行队伍奔向江边沙滩,迅速绕成几个大圆圈,随后三声火铳巨响,游蛇灯队伍解散,各人扛著灯板回家,此时已过午夜。蛇头和蛇尾灯笼由活动的主持人抬到江边的蛇王庙前焚化,祈祝蛇神上天,保佑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蛇王节至迟在明代就已形成,谢肇淛《长溪琐语》载:“水口以上有地名朱船阪(即樟湖阪),有蛇王庙,庙内有蛇数百,夏秋之间赛神一次。蛇之大者或缠人腰,或缠人头出赛。”每年六月下旬,当地男丁便四出捕捉活蛇(多为无毒之蛇),而后交给蛇王庙的巫师(俗称“蛇爸”)集中喂养。巫师发给交蛇人一张凭证,到了七月初七这一天,每人凭证从巫师那里认领一条活蛇参加迎蛇王菩萨活动,或将蛇握在手上、或让蛇盘在肩上,或赤膊任大蛇缠在身上,浩浩荡荡的人群簇拥著蛇王菩萨的舆驾游行。游行结束后,巫师选出一条最大的蟒蛇,用花轿抬到闽江边放生,其余的送到蛇王庙前的闽江边放生。接著在蛇王庙演戏酬神。

闽人崇蛇还体现在其他一些民俗和禁忌之中。顺昌元宵节要舞龙头蛇身的“竹蛇灯”;闽船的船身画有蛇的图像,这至今仍偶尔可见;端午竞渡的龙舟有的是用蛇首装饰;杀蛇忌用金属器具;煮蛇肉不能在室内锅中煮。只能露天煮;遇见蛇交尾(双头),视为大凶;看见蛇脱壳,也被视为不吉,据说要赶紧拔下一根头发,扭掉一颗钮扣,吐一口唾沫,以资禳解;打蛇须一下打死,否则会倒楣等等。

青蛙

闽人对青蛙的崇拜历史悠久,在黄土仑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一件以青蛙塑像为装饰的陶器。秦汉以前,闽族和闽越族中的某些部落奉青蛙为图腾。汉代以后,闽越人的蛙图腾信仰被汉人所继承。直到清代,闽江流域的一些州县,仍视一种特殊的青蛙——金线蛙为蛙神。清代施鸿保说:“闻上游诸郡,祀(蛙)神甚谨。延平府城东且有庙。……其形时大时小,所至之家,多喜庆,若止庙社官衙,亦主地方安稔。”他还详细记述了在邵武、光泽等地所见所闻。光泽百姓视蛙神为善神,有一次,县衙出现金线蛙,“阖邑喧传,以民和年丰相庆。”还有一次,县衙门花园出现金线蛙,每天前来参拜的人“几二三千人”,为此,上演连台戏给蛙神看。邵武有人为蛙神设薄册,专门记载蛙神的灵异。南平城内百姓将蛙神奉为保护神,传说蛙神曾显灵保护城池免遭强盗的洗劫(《闽杂记》卷
5《蛙神》)。福州人把从闽江上游冲下来的绿色的雨蛙称为绿甲将军,金色的雨蛙称为金甲将军,黑色的雨蛙称为铁将军,视雨蛙入宅为大吉大利。旧时有把青蛙放在玻璃盆中,供上美酒,演戏给蛙神看。福州民间有刘鹤龄化成蛙精的传说:刘氏为长乐人,少年时险些为蛙精所害。后来,他在塾师的指导下,识破蛙精阴谋,夺取并吞食蛙精长年修炼的红丸,自已取代死蛙成为蛙精,死后成为蛙神,江南各地百姓均有奉祀。皇帝还“颁敕江浙等处诸城隍、土地,大神庙附配青蛙神五个,中神庙配三个,小神庙配二个。……盖鹤龄当时化数万小蛙,……分配江西、浙江等大小各神庙,为守炉之神。……至今江浙之人,犹信此青蛙神也。”(《闽都别记》第264~269回)

龟

崇龟习俗在福建也较为普遍。早在史前时期,武夷山船棺内的随葬品就有龟形木盘,说明当时就有龟崇拜。在闽南,“龟”与“贵”谐音,把龟看做是“福、禄、寿、喜、财”的吉祥物。客家人捕鱼时碰到龟,总是要抚摸一番后放回河里。一些人家里养龟,除供观赏外,主要是为了图吉利。客家人盖房子时,往往把龟埋在房基下,认为以龟填宅可保全家平安。民间普遍把龟看做是长寿的象征。莆仙、闽南等地,第一个男孩满月时,外婆家须送“龟”(用白粿做成,形状如乌龟)祝愿小孩健康长寿;父母亲“做寿”时,出嫁的女儿要送“龟”祝贺,祈求父母“鹤龄龟寿”;父母预先做棺材时,出嫁的女儿也要送“龟”;甚至连坟墓的主体部分也要做成龟形,称“墓龟”。这些均反映了人们的崇龟心理。在邵武,有些老人至今认定自己的始祖是穿著五色服且有一条小尾巴的乌龟。有人说旧时邵武的凳子中有一小洞,就是为放置尾巴而设计的。

飞禽走兽

对于某些飞禽走兽,人们也往往赋予神秘色彩。福建民间普遍认为,鹊噪主吉,鸦鸣主凶;听到乌鸦叫,要吐一口唾沫以禳解。人若被鸟(特别是乌鸦)拉了一头屎,更觉霉气,要破口大骂几句以禳解。燕子与喜鹊一样,被人们视为吉祥之鸟,从不伤害。农家盖房时,喜欢用竹片钉在大厅的墙上,让燕子做巢,即使燕子粪便弄脏了墙壁,也无怨言。俗信燕子在厅房做巢,兆示全家平安、财运亨通。猫头鹰被视为凶鸟,俗信猫头鹰叫是要死人的兆示,谢肇淛说“猫头鸟即枭也,闽人最忌之,云是城隍摄魂使者。城市屋上,有枭夜鸣,必主死丧。”(《五杂俎》卷
9《物部》)

古代福建多虎,经常伤害人畜。闽人以为虎是土地公坐骑,虎伤害人是得到土地公的许可,所以许多寺庙的香案下供奉“虎爷”塑象。信徒们认为“虎爷”张著大口是为叼财宝,故又把它奉为财神,尤以赌徒信奉此为多。寺院庙祝则以为“虎爷”有驱逐疫病和镇护庙宇的功能。福建各地,人们对狐狸特别惧怕,俗传狐狸会成精降祸福于人,称之为“仙爷”。每年三月,福州等地百姓,要备办供品祭拜“仙爷”。宋代,福州就有“打夜狐”的驱傩活动。在霞浦一些地方,盛传有一种全身皮毛雪白的猴子,会降祸于人。人若冒犯了它,就会生病,须请巫师禳解;在小马村,百姓奉白猴为守护神,尊称为“白将军”,四时祭祀。在宁德山区,群众称猴子为“师父”,不敢伤害。客家人对獐有著特殊的感情,把獐视为“圣物”,认为獐心地善良,能预知吉凶,帮助百姓消灾去祸。客家人绝不伤害獐,若遇獐被猎户追杀,会千方百计地将它藏匿起来;若獐受了伤,会用草药给它敷伤口,待伤痊愈后再放回山中,形成了独特的崇獐习俗。

家禽家畜

对于某些家禽家畜,人们也有相信它们会兆示吉凶,有的甚至把家畜被视为自己的祖先。鸡被视为吉祥物,闽越人盛行鸡卜。自古以来人们以鸡为牺牲献祭,用以禳灾祛邪。鸡飞上屋顶,人们则视为要发生火灾的兆示;特别是对母鸡司晨(实际上是脑垂体病变引起)这一怪异现象,多以为是凶祸要临门,要设法禳解。禳解的方法有二:一种是听到母鸡司晨时,主人要随口念道:“母鸡变公鸡,钱财用不完”。俗信这样可以化凶为吉,随后须把这只报晨的母鸡一直喂养到它自然死亡,然后掩埋。一种是在鸡爪上系一根红头绳和一枚铜钱,背上用红头绳绑一根小木棍,象征扁担,然后把它抱到三岔路口放生,放生时口中念念有词曰:“所有的厄运你自己全挑走吧!”有些地方忌讳公鸡在三、四更啼叫(实际上是生物钟紊乱或受强烈光线刺激引起),也要采取上述方法禳解。公鸡在一更啼叫被视为大吉大利,俗传“一更报喜,二更报死”。

长汀民谚有“猪来穷,狗来富,猫来著麻布”。相信不是自家养的猪进了自家的门,会使家运衰败,别人家的狗到自己家来则兆示财运兴旺,野猫进了自家的门则兆示有丧事。晋江有“来猫去狗”的忌讳,即野猫进入家门不肯离去,或自家的狗突然失踪,认为这兆示一家要交厄运。

仙游县枫亭镇的朱戴一带,奉驴为祖先。相传其祖先曾蒙冤被官府判处极刑,女儿发愿无论是谁,能救父于一死,就嫁给他为妻。行刑那天,家里养的驴突然脱缰冲出草棚,直奔刑场,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主人。午时三刻一过,主人幸免于难,后来冤狱还得以平反。其女儿信守诺言,与驴相伴,终身不嫁。为了报答驴的救命之恩,当地群众就拜驴为祖先,建祠奉祀。至今朱戴的祠堂墙壁上仍画有驴图。

除了上述之外,福建与全国一样,也崇拜龙、凤、麒麟、狮子等动物或想像中的某种动物。每逢节庆,往往要举行舞龙、舞狮活动。仙游有些地方有“留龙”的习俗,舞龙队经过有属龙生肖人的家门口时,这家主人须在门口燃一堆火,表示把龙带来的吉祥留住。至于在建筑物上雕龙画凤,在门和墙壁上画麒麟,在大门口摆一对狮子等等更是随处可见,其目的除装饰外,更重要的是为了纳祥避邪。

二、植物崇拜

在福建,植物崇拜较突出地表现在对树木崇拜上。俗信树有树神,会降灾赐福于人,民间流传“千年古树会成精”的说法,经常有人在古树下烧香祭拜。

榕树

福州盛产榕树,故称榕城,不少榕树盘根曲干,须髯垂地,苍老粗大,给人以神秘感。有些人认为榕树历千年会成精,或者相信榕树是神仙落脚的好去处,故往往在榕树上设一小神龛或在树下盖一小庙,按时祭拜。至今在一些较古老的榕树下仍可见到烧香祭拜的人。茶亭邦边村的三棵古榕树上,挂满
100多幅黄幔,每日到此烧香祭拜者不下千人。许多福州人相信居住在榕洞里修炼的“仙爷”慈善而有威灵,会为民众赐福消灾。有人遇有疑难之事或逢年过节,都到那里祭拜。虔诚者还告诫人们不敢用手指榕树或爬上树,不敢在榕树下说不敬神灵的话,甚至不敢一个人在榕树下休息。小孩在榕树下小便,大人会教小孩念道:“小孩小便,仙人让开。”以免冒犯神仙。但在闽西客家人心目中,榕树是不祥之树,一般不在村子附近种榕树。

樟树

福建盛产樟树,一些地方认为樟树有樟树神,对它顶礼膜拜。《闽杂记》载,光泽县署大堂左右两侧有两棵古樟树,“平时鸟雀不集,惟官清廉则有两白鹤来巢伏子,官将去任,则先数日携其雏去”。因此被奉为“神树”,称之为“樟公”。施鸿保为此曾作七古诗一篇,有句曰:“左出右出两不让,当中裂处成通衢。谁于其中作小屋,栏楯上下髹丹朱。内安神像尺有咫,神采活脱眉与须。香烟𬘡缊结朝夕,祈禳可笑愚民愚。”(《闽杂记》卷
5《光泽樟树神》)如诗中所说,该樟树下原有一小庙,中置神像,香火相当旺盛,这是清代的事。时至今日,此风不减。德化县美湖乡小湖村有一棵千年古樟,树高28米,树围16米多,冠幅东西33米,南北近40米,被称为“樟树王”,当地群众视之为“神树”,连枯枝烂桠也没敢碰它一下,经常有人在树下烧香祭拜。霞浦县崇儒乡溪坝头边有棵老樟树,也被当地群众奉为“神树”,有人逢病灾之事,便到树下点香祈祷,并刮下一些樟树皮熬汤给病人喝。此树于十多年前被洪水冲倒,当地百姓又在树头盖庙祭祀。同安县新圩镇后坡黄氏宗祠旁有两棵古樟,当地人称之为“樟公”,农历九月十一日为“樟公”生日,乡人设宴请客,热闹非凡。当地人一年中有三次“普渡”,此占其一。寿宁县托溪乡也有一棵千年古樟,据《福建日报》报导,1985年05月20日,际头、溪洲等村有
6个妇女到老樟树前烧香点烛祭拜“树神”。当时山上风大,她们把香烛拿到朽空的树洞里燃点,火星燃著樟脂,火势旺烈,顿时漫延全树。大火从当天下午三点半一直烧到翌日凌晨两点。素有“樟王”之称的千年古树全被烧毁。佘民也崇拜古樟,树前往往设有小庙供奉香火。若有在树前大小便的,就是触犯了树神,要用肉、酒、豆腐等给树神上供烧香以赔礼。

其它

在山区,大批砍伐山林的第一天,往往要烧香祭拜(参见本书“生产习俗”章)。砍伐杉木做棺材时,要抓三把盐米撒向被选中的树木,然后才动手砍伐。否则,俗信会中“恶煞”,重者丧命,轻者受伤。若有爬树不小心掉下来的,有些人相信这是树神发怒,要带香烛祭品到树下祭拜。上杭、诏安、平和、漳浦等地,小孩五行中有缺木的,往往要拜古树为义父;因此有的古树的义子多达数十人,每逢过年,祭拜者不少。不少地方人们相信桃树有避邪驱鬼的功能,故常攀折桃枝插在自家门口。对于松柏、杉树等也特别青睐,以为它们能给人类带来好运,所以往往在村子或坟墓前后种上几棵,俗称“风水树”,不许砍伐。有些地方喜欢把凤尾蕉种在庭院中,俗云能避火灾。周亮工《闽小记》说:“闽中多凤尾蕉,相传植之庭中,可避火灾。”(《闽小记》卷
2《凤尾蕉》)

福建民间还相信花有花神,专管人的容貌,若爱护花草,则会容貌秀美;若随意糟蹋花木,便会长得丑陋。莆仙等地俗信瓜果类的花朵有灵性,忌讳以手指花,认为用手指花,会使花儿脱落,结不成瓜果。

三、生殖崇拜

生殖崇拜又称性崇拜,是指对人的生殖器官的崇拜。在原始社会,人们不了解人类生育繁衍的奥秘,最初以为是母体吃了某种仙物或受到某种天地神灵现象的感应而生儿育女的,继而产生了女姓生殖器的崇拜。到了父系社会,人们进一步认为男根就是人根,从而产生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考古发掘中发现的大量陶祖、石祖就是男性生殖器的造像,象征生殖繁衍之神。《礼记》中“人本乎祖”的“祖”字本义即指男根。这种生殖崇拜在后世往往物化为原始祖石。

福建古代有过生殖崇拜,一些遗迹保留至今,生殖崇拜的风俗至今仍残存于民间。

武夷山有多处生殖崇拜遗迹,大王峰西侧有一高约五米、断裂在溪边的长条状巨石,俗称“儒巾石”,上面刻有宋代理学家蔡沈写的“千岩万壑”四字,民间认为此石乃大王的生殖器。五曲晚对峰有块开裂的石头,名叫黄宴石,俗谓女阴的象征。换骨岩对面有块名叫“和合岩”的石壁,俗称也是象征女阴。旧时久婚不育的妇女,往往来此许愿乞求生男育女。若如愿以偿,则要带祭品来此还愿。在漳浦绥安镇也有一块形似女阴的石头,一些不孕的妇女备办香果来此求拜。

明代连江县陀市北的朱公桥下,有一根石笋,象征男根,谢肇淛《长溪琐语》载:“桥下有石笋崛起,如男子势,里妇妊者取石子遥掷之,中必生男也。”

泉州保留有较多生殖崇拜遗迹,且多与印度教有关。如泉州浮桥附近龟山上,竖著一根高近4米、由7节花岗石垒叠而成、形似男性生殖器的石柱,俗称“石笋”。此物至迟在北宋就有,古人认为它象征男根,明代诗人黄吾野有诗云“一片云根天琢成”。民间盛传,凡不育妇女,朝拜这石祖,就会怀孕、生育。在泉州元代番佛寺遗址、泉州南郊池店乡等地,出土多块印度教中象征生殖崇拜的“湿婆”神像,说明宋元时期外来的生殖崇拜传入泉州。漳州市区东侧一幢居民院子内,有一支据传是先秦遗物的“石笋”、下半部分埋入土中,上半部分露出地面约
1.5米,该“石笋”自古以来一直被当地群众奉为生殖崇拜的圣物。

在长汀县近郊的朝斗岩大雄宝殿后有一洞穴,洞中供奉一尊俗名“吉祥哥”的石雕裸体男童神。这里香火不断,许多母亲带著久婚不孕的女儿,或婆婆带著不育的儿媳妇来此烧香礼拜。拜毕,母亲代女儿祈祷,口念:“吉祥哥,吉祥哥,聪明伶俐福气多;请你勿在厅中坐,保佑伢(我)女生个靓阿哥。”边念边伸手摸“吉祥哥”的生殖器(俗称“雀雀”),刮下一些石粉末,像宝贝一样用红纸包裹,带回冲茶给女儿服。俗传喝了此茶,就会生育。由于来刮石粉末的人多了,久而久之,那根“雀雀”由长变短,由短变无,寺院里的和尚为了满足香客的愿望,就用粘土为“吉祥哥”补上一根“雀雀”。在闽西山乡的一些寺庙里,“吉祥哥”大多为木雕,身穿红色花衣,著开档裤,胸前挂一香袋,久婚不育的妇女在礼拜祈祷时,往往要往香袋里塞一个“红包”,作为赐子的犒劳。那些盼子心切的妇女,也顾不得怕羞,大声祷念,触摸“雀雀”后才欢欣雀跃地回家去。在上杭紫金山上麒麟殿前的天井边,竖有一块“摸子石”,高约
0.8米,直径
0.2米,呈圆柱形,象征男根。当地不孕妇女往往在暮色苍茫时刻,悄悄地来到“摸子石”边,解开上衣,把肚皮在“摸子石”上摩擦数下,尔后扣好衣服,赧然匆匆离去。她们相信,这样就会生出一个白胖胖的娃娃来。旧时宁化城隍庙内右侧有一花神,“无子求嗣者趋之”。(民国《宁化县志》卷11《礼俗志》)

四、其它

日月星辰

《礼记.祭法》云:“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左传.昭西元年》:“日月星辰之神,则雷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正因为日月星辰是光明的象征,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关系极为密切,所以早在上古社会,中国就有了对日月星辰崇拜的记载。

对太阳的崇拜普遍存在于福建古今社会,百姓视太阳为灵物,尊称为“日头公”、“太阳公”。正月初九为“太阳公”的生日。农村忌挑粪、洗晒内衣,不能骂人,还要烧香祭拜。福州在三月十九日做太阳诞,不但要烧香礼拜,有的人还要念《太阳经》赞颂太阳公。霞浦等地的“太阳公”生日为三月十九,这天每家要把太阳神图挂出来,吃斋沐浴,祭拜一番。对于日食,古人以为是被“天狗”所吞食,官府组织僧道举行“救日”仪式。民间则由男女老幼拿锣鼓及一切能发出声音的器皿,边敲打,边喊叫,说是这样可以吓跑“天狗”,吐出被吞食的太阳。此俗仍残存于一些偏辟山区。在漳州北街附近,旧时有一座太阳公庙,香火颇盛,今已成废墟。当地居民有疑难之事,求助于各路神仙仍无济于事时,往往要到这里祈求、祭祀,作最后努力。在德化,有的小孩体弱多病,要拜太阳为干爹,身上佩戴一串铜钱,每逢太阳公生日,须供奉果菜祭祀,据说这样孩子就不会多灾多难。

月亮在民间称之为“太阴神”或“月亮娘娘”,八月十五仲秋节为月亮神的祭日,供月饼等祭月。俗信小孩用手指弯月是对月亮神不敬,睡觉时耳朵会被月神割伤(实际上是不讲究卫生引起的溃烂)。在莆田,大人会赶紧叫小孩跪拜月神,口中念道:“月啊月,你是兄,我是弟,不要割掉我的耳。”在长汀则须念道:“月亮娘娘,好心好肠,刀子还你,耳朵拿还我。”至于月蚀,也要击鼓救月,仪俗与“救日”无异。莆田等地至今仍流传著“破鼓可救月”的俚语。

由于受星相家的影响,俗信人世间的伟人或贵人是天上星辰投胎转世。一些老人若见天上彗星陨落,就会说是某个伟人或贵人去世了。人们特别忌讳扫帚星或流星坠落,说那兆示人间有灾祸。在莆田、仙游等地,人们往往把流星陨落说成星神落难在搬家,不能喊叫,否则日后会穷困潦倒。有些地方则相信,红色流星陨落之处会发生火灾,蓝色流星陨落之处会有人死亡。在闽南,人们还把旋转在金斗星顶部的小星星称之为“七姑星”,说上面居住著“七娘妈”,认为她是自己子女的保护神。古代读书人,普遍奉魁星为保护神,还有人相信,南斗星和北斗星主宰人间死生,旧时祝寿,往往要请道士念经拜斗。

风雨雷电

气象变化万千,自古至今是民间最感神秘莫测的事情,俗云“天有不测风云”,表明人们对变化莫测的气象无可奈何。古人以为,天气是由许多神灵掌管的,风有风神,雨有雨师,雷有雷公,电有电母,各司其职,能降祸福于人间。所以。人们为了祈福避祸,产生了对各种主管天气的神灵的崇拜。

福建古代各县都建有风雨雷电坛庙,官方每年春秋二仲要例行祭典,以求全境风调雨顺。

福建处于东南沿海,经常受风暴侵袭,特别是沿海州县人民,生活深受风暴的影响。人们对风神的崇拜十分虔诚,大多数州县都建有风神庙。《闽杂记.飓母》载:“今闽中滨海,诸处皆有风神庙,塑像多作老媪。”

宋明时期的泉州,为了使远航的商船一帆风顺,官方还经常在九日山延福寺、昭惠庙、通远王祠举行隆重的祈风仪式。一般十月至十一月举行“遣舶祈风”,四月举行“回舶祈风”。南安九日山上,至今还保存13块记载宋代祈风盛典的摩崖石刻。狂风使人们害怕,旋风更使人们恐惧,俗信旋风是鬼走路时带走的风,遇到它会中“煞”,所以看到旋风时要尽快避开,或用咒骂的方式来禳解。

对于雷电,民间相信由雷公神主掌。雷公神能代天执法行刑,击杀有罪特别是不孝之人。人们赌咒发誓,常言若不守信义,便遭电打雷劈。对于被雷击毙的人,人们常说那是其本身罪过所造成的恶果。在泉州等地,农历六月廿四日为雷公生日,人们要杀鸭在大厅前祭祀。对于雨神的崇拜也十分普遍,古人遇干旱往往要举行各种各样的祈雨仪式,至今仍在某些地方存在(详见本志“生产习俗”章)。有些地方对虹也很敬畏,忌讳用手指指虹,俗信这样会遭殃。

山川水火

《礼记.祭法》说:“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此五代之所不变也。”《左传.昭西元年》也云:“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说明早在三代时期就有了对山川之神的崇拜。对山川之神的崇拜,贯穿于封建社会的始终。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诏令各府、州、县都要设立山川坛,春秋二祭,福建亦然。民间普遍相信山有山神。从前山区的山上常建有小山神庙,庙宇较简陋,每年要祭祀一次,以祈求上山作业安全或免遭野兽伤害。祭山神习俗至今仍盛行于一些山区。河有河神,民间也深信不疑。谢肇淛曾说:“江河之神多祀萧公、晏公”。(《五杂俎》卷15《事部三》)

中国古代称水神为水官大帝,也有的尊龙王为水神。传说海有海龙王,水井有水龙王。古代许多州、县有水神庙、龙王庙,定期祭祀。福建大多数地方正月初一不能打井水,怕冲犯水神。漳州有些地方,正月初一要用米筛盖井口,称“封井”,第二天烧香祭祀后才可揭开,称为“开井”。泉州奉玄天上帝为水神。按照中国神话传说,玄天上帝即玄武,与青龙、白虎、朱雀合称四方之神。它居北方,兼水神、海神、冥神于一身。泉州人把玄天上帝人格化,称之为“上帝公”,对其来源另有说法。《闽杂录》载:“上帝公,五代时泉州人,姓张,杀猪为业,事母至孝。母嗜猪肾,虽高价亦不售,留归奉母。母死后一日,顿悔杀生过多,罪恶深重,乃走至洛阳桥畔,以屠刀剖腹,投肠肚于江中,遂成佛。后其肠化为蛇,胃化为龟,每兴风作浪,又显灵收之。故民间庙祀所塑金身,都穿盔甲,手执剑,一脚踏龟,一脚踏蛇,其状降伏二妖也。”从广义上说,河神、海神也属水神范畴,就海神而言,海龙王崇拜举国皆然。而福建海神天妃(天后)的影响则超过了海龙王。

火神俗传名火官大帝,古代不少县盖有火神庙,定期祭祀。俗称哪里发生火灾,是因火神爷发怒造成的。永定县崇拜火神有些特别,如有房屋被火烧,非但不能怪罪火神,反要杀猪宰羊祭祀火神,祈求火神下次不再光顾。旧时福州城住宅多是木屋,一旦发生火灾,成片房屋顷刻化为灰烬,所以福州人对火神特别崇拜。他们奉宋无忌为火神,往往在住房门上贴著黄纸字条曰:“姓宋名无忌,火光速入地。家有壬癸神,日供万斛水,亚赠以之中。”(《闽杂记》卷
5《宋无忌》)以厌火灾。若发生火灾,居民请道士作“火醮”,祈求以后不再发生。泉州每逢除夕日,各家都在门首贴避火符,符纸用青蓝色,长
4寸,宽
3寸,中画老人像,上坐二蟠龙,左旁写“姓宋名无忌,火光速入地”;右旁写“家有壬癸神,能供千斛水。”不少地方对火种十分重视,乔迁新居时,要从原来的灶膛里取走火种,放入新灶膛中,寓意薪传不绝。许多人还相信从火堆上跨过会祛邪消灾。

天地

天地是民间普遍信仰崇拜的至高无上的神,它虽然既无庙宇,又无塑像、画像,但在茫茫的天地之间,无处不在。

“天”作为至高无上的神,是在人间有了至高无上的奴隶主君主以后才出现的。《尚书.召诰》中有“有夏服(受)天命”的记载。商周时期,形成较系统的以“天”为核心的天命论,成为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的支柱。历代统治者自称“天子”,代天统治人间,每年都要举行极隆重的祭天典礼,并下令各州、县也要祭天。民国三年(1914年),政府还颁布《祀天典礼》。(民国《永泰县志》卷
7《礼俗志》)福建民间称“天”为“老天爷”、“天老爷”、“天公”等,相信人间的一切祸福最终均由天定。人们在发迹通泰时,欢天喜地感谢它;遇到危难或不幸时,也总是要呼天唤地祈求它。无论什么祭奠,都少不了要先拜天地,再拜其他神灵。民间以正月初九(有的地方是五月十六)为“天公诞”,家家户户要备办丰盛的祭品来祭祀。旧时长汀县几乎家家户户在天井旁放置一张四方桌,称“天地桌”,虔诚者每天烧香礼拜。在霞浦、闽清等地,若家里有人病重,往往要在清晨或太阳落山后,于露天处设供品,祭拜一番,祈求老天保佑病人早日康复。若如愿以偿,便要向天还愿。还愿仪式较为隆重,祭品多寡按当时许愿的办,绝不能少。百姓普遍认为,“天”最能主持公道,明察秋毫,所以碰到双方争执不休、难以判明的事情,往往要对“天”赌咒发誓,来表明自己清白或有理。后来对“天”的崇拜,逐渐人格化,认为天庭上居住著众多的神灵,最高统治者是玉皇大帝,它是“天”的化身和代表。福建各地建有数量众多的玉皇庙、玉皇阁。

中国是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土地神是人们普遍敬奉的神灵。土地神起源于古代的土示、地示。古代以里社为基层行政单位,明代每社立社稷坛一座,“社为五土之祇,稷为原隰之祇,能生五谷,有功于民,故祀之。”(清.乾隆《福清县志》卷
7《祀典志》)社为五土之神,稷为五谷之神,合而祀之。福建各县都设立社稷坛,“坛制北向,东西二丈五尺,南北如之,高三尺四寸,出阶各三级,坛上九丈五尺,东西南各五丈,瘗坎在其西北,以垣缭之,立四红门,人由北门入,每年春秋二仲祭之。”(清.乾隆《福清县志》卷
7《祀典志》)祭奠由官府主持,相当隆重。由于社稷坛被视为国家的象征,平民百姓是不许祭祀社稷神的,直至民国,百姓祭社稷仍被视为“僭祭”。

民间称土地神为土地公,六朝时已被人格化,其神像多是峨冠博带,白胡须,手持金银宝,完全是一副福寿相。土地公庙随处可见,田头地角,屋前宅后,街头巷尾,常能看到写有“福德正神”的小石碑或小石龛,那就是土地公庙,数量之多为各种神庙之冠。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供奉“福德正神”,甚至连猪栏牛圈也有土地公守护。在农民看来,土地公等级虽低,但与自己生活关系最为密切。每月初二、十六要烧香祭祀,俗称“做牙”或“牙祭”。“做牙”除二月初二的“头牙”和十二月十六的“尾牙”外,祭礼简单,祭品只要家常便饭就可以,不太讲究。现在不少人家除“头牙”“尾牙”外,其他各牙一概省略不祭。不过经商的或有种水果、蘑菇、香菇以及盖房、做木工等工程的人家,则须每月初二、十六“做牙”。经商者要用祭品招待伙计、房东及老主顾,做土木工程的要用祭品犒劳师傅。漳州一些地方有地基王信仰,认为每座屋宅都有一名地基王守护,俗传地基王有妻子,故祭祀时(每月初二、十六和月末)要在香案上摆上四盘菜肴、四杯美酒,中间一盆米饭,插三根香,再摆上两双筷子。筷子摆法与常规相反,筷子的头部朝外,不许朝内。

第二节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是在血缘关系支配下的一种宗教活动。它以与崇拜者有血缘关系的鬼魂为崇拜物件,崇拜者对自己祖先的鬼魂有祭祀的义务,而祖先鬼魂则被当作崇拜者的保护神受到奉祀。

秦汉以前,福建已有祖先崇拜活动,当时的土著闽人十分重视祭祖活动。史载秦始皇建立闽中郡时,曾禁止闽越王无诸祀奉祖先,故引起闽越人的强烈不满。汉初,闽越人恢复了祭祖活动。

汉代以后,中原汉人大批南迁入闽。他们大多是举族迁徙,利用宗族群体的力量克服迁徙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入闽后,他们又聚族而居,依赖家族的力量求得生存和发展,家族门第制度受到高度重视。为了维系家族内部团结,增强凝聚力,他们一方面强化家族制度,另一方面推行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成为维系家族内部团结的重要纽带。宋代以后,朱熹的《朱子家礼》进一步强化了闽人的祖先崇拜意识。明清时期,在福建民间,无论是大宗家族或小姓弱族,都建有祠堂,以奉祀自己的列祖列宗,所谓“家家建追远之庙,户户置时祭之资。”(清.乾隆《上杭县志》卷11《风土》)祖先崇拜遂成最普遍的民间信仰。

祖先崇拜又集中地反映在祭祖活动上。福建民间祭祖活动从祭祀时间和目的来看,可分为生忌祭、年节祭和需时祭;从形式上划分,则有家祭、墓祭、祠祭。不同类型的祭祖活动在层次和内容上有一定差异,但共同构成了家族内部严密的祭祀体系。另外,佘族的祖先崇拜具有鲜明的特色。

近现代,特别是1949年以后,随著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祖先崇拜受到冲击,大规模的祭祖活动有所减少,仪式也趋向简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祖先崇拜的基础,家祭照常举行,祖先崇拜成为民俗的有机组成部分仍在福建民间绵延不绝。近十多年来,华侨和台湾同胞络绎不绝回祖籍省亲拜祖,在他们的参与和资助下,许多地方的祠堂修葺一新,定时举行隆重的祭祖活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大规模的联宗祭祖活动。

一、祭祖活动

家祭

又称常祭,即在居家内设龛(位)祭祖。家祭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规模较小,仪式也较简单。先秦时代,由于受宗法制度的影响,王公贵族的嫡长子才享有祭祀始祖的特权,称“大宗”,庶子可祭祀五代祖先,称“小宗”,至于平民百姓只允许祭祀父亲一代。秦汉以后,随著等级制度的崩溃,平民百姓所祭祀的祖先逐渐增多。汉唐时可祭祀祖、祢两代,宋代以后家祭可祀高、曾、祖、祢四代,高祖以上的祖先须在祠堂里奉祀。先秦时代,王公贵族均有家庙,供奉祖先牌位,平民百姓只在居室内祭祀亡父。牌位或神龛均背西面东。宋代以后,民居普遍采用堂室结构,百姓也把厅堂作为祭祖场所。“凡厅事位置,必先祖而后神”(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堂上一般奉高、曾、祖、祢四代祖先牌位,且配以妻室牌位。牌位用木块制作,上方削去四角,呈半弧形,书写祖考、妣的姓名、字型大小。神牌前摆一张长桌子(横案),用于放供品、香烛等。牌位和神龛的方向以坐北朝南为尊。

在福建民间,家祭的时间有定时祭和不定时祭两种。

祖先的生日与忌日(特别是忌日)举行祭祀活动。届时,家人沐浴更衣,在家长的率领下,在祖先的牌位前烧香礼拜,供上若干菜肴祭品。旧时平民百姓的家祭,不似士大夫那样有一套繁缛仪礼。《南安县志》载:“忌祭:即终身之丧祭,时主人以下变服,朱子用白绢凉衫黔巾,今人只用素服,仪仍三献。是日不饮酒、不食肉、不听乐,素服以居,夕寝于外。四时祭:古者高、曾、祖、祢皆有四时之祭,泉俗或不尽然,而士大夫家则必行之,以合于古。”(民国《南安县志》卷
9《风俗》)逢年过节,家家户户也要祭祖,其中中元、冬至、除夕的祭祖活动较为隆重。中元节俗称“鬼节”,除了祭祀孤魂野鬼外,祭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活动,乾隆版《福州府志.风俗》引谢肇淛的话说:“闽人最重中元节,家设先人号位,祭而燎楮陌(箔)”。在闽南地区,流传著“七月半不回无祖”的俚语,谓出外谋生的人在这一天,不论远近都要赶回家祭祖,除了献祭供品、焚香礼拜外,还要焚化纸衣。莆田、南平等地,旧时也有焚化楮衣的习俗,出嫁的女儿还要挑供品回娘家祭奠。闽西地区的中元节晚宴时,饭桌要留一个位置并摆放餐具,说是这一天祖先的游魂会回家看望子孙后代,一道过节。建宁等地在中元节时,家家悬挂祖先遗像致祭。

冬至又称“冬节”,前一天掌灯时,在厅堂的祖先牌位前摆上长桌,供放糯米粉团,焚香祷告后,男女围坐搓汤圆。第二天早上,煮好汤圆,要先盛一碗,配上一打红色筷子,献祭祖先。有些地方还要放上几个福桔,桔子上插著纸扎的四季花或长寿花。祭毕,全家人才可吃汤圆。除夕祭祖也带有普遍性,吃年饭前,在厅堂的八仙桌上摆上丰盛菜肴,家长率家人在祭祀天地诸神的同时,祭拜祖先,即所谓祀先礼神,祈求祖先庇佑子孙后代来年平安。

除了生、忌日和年节的定时祭祖外,还有一些不定时的家祭活动,如婚、娶、添丁、盖房、中举、出仕升官等等喜庆日子,均要祭祀祖先,告慰亡灵。旧时,农业丰收时,也要蒸一碗新米饭祭祀祖先和土地公,名叫“尝新”。有些人家,每逢朔望日也祭祖,甚至“有事则祭”(永定《邵氏世谱.祭事号》)。家祭虽然次数较多,与其他祭祖活动相比较,仪礼相对简单,但由于设祭的子孙们大多与父、祖辈一起生活过,他们对近亲祖先有较深厚的感情,所以家祭时的感情比较真诚浓烈些。

墓祭

即在祖先坟茔上致祭。祭祀时间一般有春祭(清明)和秋祭(重阳节),个别地方有冬至祭墓的。墓祭的物件可分为近祖和远祖两个类型。

对于近祖墓茔的祭祀略如家祭,一般由血缘较亲近的族人参加,甚至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春秋必祭,仪式也比较简单,一般是供三牲、烧纸钱,同时打扫、维修墓茔,挂纸(压钱纸)而已。旧时缙绅学士的墓祭略为隆重,志称:“墓祭前,卜期日,具馔。厥明,到墓洒扫,布席陈馔,仪仍三献,或从简一献。墓祭毕,遂祭后土,菜果、鲊脯、饭、茶汤,各如祭墓品物,奠献乃彻而退。”(民国《南安县志》卷
9《风俗》)

对于远祖的墓祭,是以家族为主体举行的,一般可分为“支房祭”和“合族祭”两种。由于年代久远,次数一般较少,但仪式十分隆重,特别是大姓望族,为了显耀家族兴旺发达,往往场面盛大,铺张排场。浦城房氏家族墓祭仪规载:祀日每房先派一人乘轿登山,先以鼓乐迎,须在三年以前酿出上等糯米甜酒,养出专门用于祭祀的大肥猪等,然后提前一年在到祖宗墓前报名,用“跌筊”(又称“卜筶”、“卜杯”,即用两块半月形的牛角或竹片,双手捧起至额头,然后掷地,一仰一俯为吉,两片皆俯为凶,两片皆仰为中性。)的办法从众多的报名者中选定若干名首事(头家)。首事确定后,还要进行一系列筹备工作,诸如采购肥羊、购买河鲜海味、选定祭祀班子、制作祭服等等。元宵节时,永定高东江氏在江氏宗祠内闹元宵,请戏班演戏、耍龙灯、舞狮、贴花灯、放烟火,大闹三天三夜后,才在宗祠内用“跌筊”的方式确定祭祀东峰的日期,并通知本宗族全体成员。祭期一到,江氏宗族的男女老幼争先恐后地到东峰公坟前烧“头香”。天未亮,首事们率领祭祀队伍向坟地进发,吹喇叭、擎凉伞、举旗幡以及抬猪、牵羊和抬酒的等等,浩浩荡荡,颇为壮观。上午10时左右,坟地前二亩多空地已摆满各种祭品。家里有增添男婴的户主,必备一副丰盛祭品到此致祭,俗称“做新丁”。祭祀仪式长达两小时,十分隆重。在祭祀过程中,“做新丁”的人轮番招呼来客喝“新丁酒”。祭仪一结束铳炮声四起。随后,“做新丁”的人将祭品(用蜜饯、果脯、红枣、冬瓜糖等堆砌装饰而成的丁牌、一百斤白粿、数十斤猪肉等)分发给参加祭祖的人。首事们摆上几十桌美酒佳肴招待异姓宾客、年逾花甲老人和知名人士。南安梅林乡魏姓,每年春秋二季,由各房轮流主祭。长幼毕集,宰猪羊,放铳炮,行三献礼。凡当年生男婴者都要加办牲礼参祭。在古代,贫穷人家为了祭祖而被迫鬻子买酒肉者不乏其例,清末泉州吴增描写道:“乡中大冬至,今年我当,明年你替,猪羊酒食有定例。贫者轮到此,势迫不得已,夫妻商议便鬻子。鬻子买酒肉,备办请乡族,大盘对面不相见,如此方能餍口腹。呜呼,葛藟犹能庇本根,祖宗无不爱子孙,劝汝乡人勿饕餮,此风急急宜断绝。”(《泉俗激剌篇.鬻子》)

近年来,联宗祭祖之风又起,1983年清明前后,永定、上杭、武平、漳平、长汀等县大搞联宗祭祖活动。永定县古竹乡高东村江氏家族祭扫东峰公曾轰动一时,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报导了其祭祖盛况。据记载,江氏祭东峰公活动从明嘉靖年间开始,至今已有
400多年历史,近年来参加祭墓活动多达数千人,为了祭祖,有的人从台湾和海外专程归来。祭祖活动由几个首事筹办和主持,祭祖后首事们还要设宴请客。

联宗祭祖不但铺张浪费严重,而且容易引起姓氏、房族之间的纠纷,打架斗殴、宗族械斗也时有发生。

祠祭

即在祖祠内致祭祖先亡魂。祠祭是祭祖活动中最正规的一种,春秋二祭,一般都比较郑重肃穆,世家望族尤为隆重。《南安县志》载:“泉俗祭礼,凡世家巨族,每于冬至祭始祖。前一日,设位、陈器、省牲、具馔。祭时,主祭盛服就位,引赞、通赞读祝,俱序立。主祭奉神主出,就正寝降神、参神、进馔、初献、亚献、终献。侑食受胙,辞神纳主,馂。春分祭先祖,间有不出主、纳主者,其余祭仪略同始祖庙。季秋祭祢,仪略同始祖庙。”(民国《南安县志》卷
9《风俗》)

不同宗族的祠祭仪规也不完全一样,福州叶氏家族的祠祭仪式如下:“届日,主人率领族姓,盛服入俟于庭。执事者列豆、边、尊、爵于案,陈祭文于祝案,实水于盥盘加巾。赞就位,主人盥诣位,族姓按尊卑各就位。赞迎神,主人跪,族姓皆跪。执事二人,一奉香,一挹尊酌酒诣主人。左右进香,主人上香进爵,主人酻酒于地,返爵于执事,及族姓行三叩礼。赞初献,主人跪,族姓皆跪。执事者奉爵,主人献爵,分献者诣两旁龛室。焚香献酒,行三叩礼,讫,复位。赞读祭文,祝读文,讫,主人以下,跪,行三叩礼,兴。赞亚献,主人及族姓皆跪,执事者奉爵,主人献爵,行三叩礼,兴。分献者诣两旁龛室,献讫复位,行三叩礼,兴。赞三献,主人及族姓皆跪,执事者奉爵。主人受爵,行三叩礼,兴。分献者诣两旁龛室,献讫复位,行三叩礼,兴。赞受嘏,主人及族姓皆跪,祝取神案酒馔,代祖考致嘏于主人。主人啐酒尝食,反器于祝,行三叩礼,兴。赞送神,主人及族姓跪,行三叩礼,兴。赞望燎,执事者取祭文杂帛燎于庭,主人及族姓均退避,由东阶降,主人诣燎位眡燎,毕,各退。”(叶大焯续修《三山叶氏祠录》卷
4《春秋丁祭仪节》)祠祭毕,一般要举行宴会,与祭者均可参加。

祠祭日期因族而异,有的家族为了把祠祭举办得更隆重些,多把祠祭日与传统节日结合起来。旧时福州郭氏家族、叶氏家族等,就选择元宵为祠祭日。至今南靖梅林乡长教简氏,也是以元宵节为祠祭日。是日,祠堂的柱梁上挂十来棵灯树。灯树干用晒干去叶的老榕树做成,挖去树心,置一长明火。花枝用竹蔑粘上五颜六色的纸做成花,煞是好看。元宵之夜,族人在祠堂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后,放铳炮、烟花,热闹非凡。最后是抢花灯,主持一声令下,众人奋力争抢花灯,有大人举著孩子的、有丈夫托著妻子的、也有的直接爬上横梁的,俗谓谁抢到灯树或谁抢的花枝多,谁家就会添丁增福。凡是新婚夫妇,还要引长明火回去供奉,路上千方百计不让灯火熄灭,以祈望是年添丁纳福。次日,主持人到各家各户分花枝,使孤寡老人也能得到祖先的庇护。

安溪官桥许氏家族每年正月初三为祠祭日,这一天打开祠堂大门(平时只开边门),各房子弟纷纷供奉三牲、美酒等祭品,新婚的或生男婴的家庭要交纳丁钱,资助祭祖活动。时至今日,祭祀仪规基本上沿袭旧礼。同时,也增添了某些新的内容,如祭祖毕,召开本宗族大中专学生座谈会等。长乐县祠祭有元宵祭、春祭(二月十五日)、端午祭、中元祭、冬节祭等,其中以元宵祭、中元祭、冬节祭的规模较大,要行三献礼。祠祭毕,60岁以上的人可以分到若干光饼。

近年来,祠祭之风虽有所恢复,但大多是按房轮流祭祀,仪规比旧时简单。过去那种超地域的宗祠大联祭并不多见。一些祠堂长年失修,或坍塌,或改为他用,所以有些宗族不再举行祠祭,只是逢年过节在家里上香行礼而已。

二、佘族祖先崇拜

佘族的祖先崇拜源于“盘瓠传说”的图腾崇拜。据传,在上古时代,高辛皇后耳痛三年,后从耳中取出一虫,形如蚕,忽变成一遍体斑纹、毫光四射的犬(后世将犬改为龙),高辛皇帝见之大喜,赐名龙麒,号称盘瓠。其时犬戎入侵,国家危在旦夕,高辛皇帝告示天下,若能斩犬戎番王头者愿将三公主嫁之为妻。盘瓠揭下榜文,前往敌国,乘番王酒醉,咬断其头颅回国请功。高辛皇帝颇觉为难,意欲悔婚。盘瓠忽曰:只要将我放在金钟内七天七夜,即可变成人。到了第六天,公主怕他饿死,打开金钟一看,盘瓠的身体已变成人形,而头尚未变。于是盘瓠著上衣服,与三公主成婚。婚后,生下三男一女。长子盘自能,次子蓝光辉,三子雷巨佑,女儿嫁钟智深为妻。后世佘民推崇盘瓠为始祖,尊之为“忠勇王”。他们把上述传说故事编写《高皇歌》唱颂,并绘成约40幅左右连环式的画卷,称“祖图”,悬挂在祠堂中,每年定期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

佘族的祭祖活动也分为家祭、墓祭、祠祭、醮名祭4种。

家祭受汉文化的影响,仪礼大致相同。所不同者,家祭时佘民要唱《高皇歌》,长辈向子孙宣讲祖先创业的艰难历程和丰功伟绩。除了忌日、逢年过节、婚嫁喜庆、农猎活动要祭祖外,佘民还有本民族独特的祭祖节,即三月三摘采乌稔叶蒸煮乌米饭祭祀祖先。

墓祭多在清明节举行(福鼎有些佘民也有三月三上山祭墓)。届时,家家户户携带香、酒、纸钱、糕点、菜肴等,上坟祭扫,仪礼与汉族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佘族极少举行大规模的合族祭墓活动。

祠祭最受佘民重视。佘族也讲究姓氏宗族,大多以血缘相近的同姓聚居成寨。寨内建有祠堂,前厅议事,后厅供奉龙头祖杖、祖图、族谱、龙伞、龙虎旗、神牌等。旧时一般是每年春、秋二祭,现在一般是每年祠祭一次。各地佘民祠祭时间不一,福安雷氏宗祠每年二月初二祭祖三天,福鼎佘民多在十二月十五日祠祭,宁德佘民则有三年一大祭的习俗,正月十四日祠祭,罗源佘民每年七月十一日祠祭。祠祭的仪节相当隆重,祭礼由族长或本族中德高望重的人主持,并分别推选出二名通赞、引赞、读祝、一名司众钱、一名司箔。祠祭前一日,要整扫祠堂,陈设器皿,洗涤用具,备办祭品(全猪、全羊是必备的祭品),誉写祭文等。祭祖日半夜子时(11~
1时),鸣放铳炮一响,通告全寨,全族人起床漱洗,做好祭祖准备。丑时(1~3时)鸣放铳炮二响,主祭和配祭进入祠堂,家家户户成年男子,也捧著香烛祭品进入祠堂。进入祠堂大门时,要半跪蹲行进,以示尊敬。黎明时分,鸣铳炮三声,祭典正式开始。法师设坛请神安位,迎请祖图、祖杖、族谱等入祠,继而悬祖图,置祖杖,开族谱,鼓乐鞭炮齐鸣,合族祭拜祖先。随后齐唱《祖源歌》或《盘瓠歌》,载歌载舞,俗称“祭祖舞”。祠祭毕,要举行隆重的迎祖游行活动,由锣鼓队、彩旗队、龙头队、刀枪队、舞蹈队组成的游行队伍,沿途鸣放鞭炮,锣鼓齐鸣,并跳著“龙头舞”、“迎祖舞”等。迎祖游行队伍所经之处,家家户户出门焚香礼拜,放鞭炮,感谢祖先降福于家门。迎祖游行队伍走遍大路小道后才返回祠堂,最后举行谢神礼、送神礼、封谱礼等。祭毕,各家各户将祭品捧回,摆在自家的祖先神龛前,全家聚餐(有些地方是全村在一起聚餐,称为“饮祭”)。至此,祠祭才告结束。

佘民以能主持醮名祭仪式为荣。欲举行醮名祭仪式,须先举行传师学师仪式,学过师的称“红身人”,未学过师的称“白身人”,只有“红身人”才有资格祭祖。祭过祖先的男人称“法师”,女的则称“皇母娘”或“西母娘”,其人死后可以享受做三天三夜功德的特权,否则只能做一天一夜功德。

第三节 神鬼崇拜

神鬼崇拜起源于灵魂不死的观念,神祇是灵魂不死观念与伟人光辉形象相结合的产物,鬼怪则是灵魂不死观念与小人丑陋形象相结合的产物。俗信神祇是人类的朋友,只要虔诚地信仰他,就会获得福祉和保佑。鬼怪是人类的敌人,一旦冒犯他们,就会有各种灾祸降临。因此,人们对神灵总是敬而仰之,对鬼怪则畏而避之。

秦汉以前,闽族和闽越族有自成体系的神鬼崇拜,闽越国灭亡后,闽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个别神灵(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迁徙入闽的汉族神鬼崇拜中。

汉代以后,福建境内的神鬼崇拜十分庞杂。主要由这样几部分构成:一是闽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闽越国的王公贵族被奉为神灵;三是若干隐居福建的汉族方士去世后被奉为神仙;四是一些巫觋去世后演变为神仙;五是早先入闽且有功德于民的汉人死后被奉为神灵;六是道教、佛教的神鬼;七是随移民而来的北方神祇。后来汉族的神鬼逐渐占主导地位。

唐末宋元时期,福建的道教、佛教等官方宗教达到鼎盛,民间信仰也迅速发展,出现一场声势浩大的造神运动,鬼神迷信弥漫整个社会。史称: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宋史》卷89《地理志.福建路》)志书也记载:“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八闽通志》卷58《祠庙》)经过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对中原民间信仰的吸收消化,唐末宋元时期的造神运动带有明显的本土化的趋势。一方面,一些从北方传入的民间信仰进一步与福建人文地理相结合,产生了变异。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这个时期福建涌现的数以千计神灵中,绝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有著深厚的群众基础,以致至今仍有较大的影响。

……(原文较长,此处节选发布,其余内容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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