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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氏胜迹] 浅谈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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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 14: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今中外,对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尸的疑问,早就有之。
    传说伍子胥在父兄被戳后,智过昭关,投奔吴国,导吴破郢,掘楚平王之墓,鞭尸三百,终泄胸中积恨,是一段载诸史籍,千古的历史佳话。历来据此写成的演义式小说与戏曲传奇几乎不胜枚举。人们饱蘸浓墨,将伍子胥塑造成一个忠肝义胆、忍耻雪恨、鞭挞昏君的大侠,通过这个鲜明的典型形象与故事,宣泄出对统治者的强烈反抗精神。
    至于历史上是否确有“掘墓鞭尸”这一幕,迄今为止却没有任何人能明确提出疑义。其实,只要对诸史细加考辨,即可发现,这件事原系子虚乌有。
    首先,按《春秋》笔法与义例,凡有乱臣贼子、以下凌上之事发生,莫不口诛而笔伐。孟子曾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春秋》”(《滕文公下》)。按此,则楚平王虽听谗信诬,杀戳忠良,是一个典型的昏君暴主,但倘若伍子胥掘其墓,鞭其尸,仍会被《春秋》视为非份无道,大书特书,贬其为犯上作乱的叛臣贼子。可是《春秋》定公四年对吴兵入郢这件事的记载却极其简赅,仅仅只有五个字:“庚辰,吴入郢。”如此淡淡一笔便透露出定公四年并没有发生“掘墓鞭尸”这件僭冒至极的“暴行”。
    其次,《左传》记楚事尤为详备,宋郑樵甚至因此断言:“左氏之书序楚事最详,则左氏为楚人。”但《左传》定公四年记吴兵入郢后的文字也只寥寥数笔:“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子山处令尹之宫,夫概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概王入之。”据此可见,吴兵入郢后,吴国的第二号人物夫概王(阖庐弟)与第三号人物(阖庐子)之间便因争占楚令尹之宫发生内讧,以下臣僚纷起效尤,各按秩等占据楚国宫室,把偌大的一个郢都闹得乌烟瘴气。当时,派出去追歼逃亡在途的楚国君臣的只是少许部队,遇到一个执意庇护昭王的小小随国,便奈何不得,扫兴而归。在这种情况下,吴兵又有何暇费工旷日去为子胥、伯噽二人钻穴锥埋、掘墓鞭尸呢?何况,如真有此事发生,那么按《左传》惯例,通常也会在传文后照应或补著一笔的。
    再次,不论是《国语》之《楚语》、《吴语》,还是先秦诸子,均没有一字一句提及“掘墓鞭尸”。《国语》作为国别史,较多地保持了列国史书记载的原貌和素材,没有给予过多的加工、熔铸。先秦诸子有的生活在吴楚大战当时,有的虽生活于战国中、后期,但因相去不远而对这场大战记忆犹新。但他们中谁也不曾提起或言及这件事,那么上述诸书保持缄默有意不载岂非咄咄怪事!而且,伍子胥如果真的曾经引狼入室、掘墓鞭尸、淫乱宫闱的话,那么,不论是当世楚人,抑或是后世楚人,无疑都会笔伐之、口诛之、同仇共忾声讨之。但是遍寻史籍却没有一句这样的记载。另值得注意的是,如子胥果真掘平王之墓,这一举动本身就将辱及先人,何以据文献记载楚人还继续纪念并称颂伍氏先人在楚国的功绩和事迹呢?又屈赋所涉楚史上的悬疑怪异之事甚多,可是也未有只言片语说到“掘墓鞭尸”之事,而尤令人诧异不已的是,屈原在《九章》中反而极其称颂并自拟于伍子胥。《涉江》云:“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于菹醢。”《惜往日》云:“吴信谗而弗昧兮,子胥死而后忧。”《悲回风》云:“浮江淮而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楚人对伍子胥的倾心颂扬,雄辩地证明了伍子胥根本没有“掘墓鞭尸”!
    传世经籍中最早记载这事的是较诸子为晚的《吕氏春秋》。其《首时篇》曰:伍子胥“亲射王宫,鞭荆平之坟三百。”注意,这里说的 还只是“鞭坟”,而不是“鞭尸”。文献中与此记载大致相同的是《春秋谷梁传》。但《谷梁传》与《吕氏春秋》成书均晚于诸子和《左传》。 桓谭《新论》认为《左传》较《公羊》、《谷梁》“为近得实”,“《左传》传世后百余年,《公羊》、《谷梁》方作。”此外,《公羊》、《谷梁》二传虽晚至西汉始有定本,但被崇为官学,传授之间难免将当时的儒学信条和民间传闻孱入、附益其中。当然,与《谷梁传》比起来,《公羊传》编造的成分要少一点。例如《公羊》定公四年除用寥寥几笔附带提到吴军淫乱之事外,主要是围绕着“入郢”阐发其“诸侯不为匹夫兴师”,“吴何以不称子?”等春秋大义,而丝毫未言及伍子胥亲自参加入郢之战和“掘墓鞭尸”一事。此外,《公羊传》虽于史实甚疏阔,但于理却不乏精辟之论,如伍子胥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且臣闻之,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又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固然主要反映了汉人对于处理君臣、父子、恩仇、诸侯之间关系的一般行为准则和道德是非观,但又颇能与春秋时期的一般道德伦理观相吻合。揆诸《左传》,春秋千百余战,除以夺取对方土地、人民为主要目标外,再就是为扶立对方某一公子、帮助对方平定内乱或插足于别国内争以及己方国使被杀等事由而发兵,但却绝未闻为收容的对方逃臣复仇而兴师的事例。由此可见,“诸侯不为匹夫兴师”确实合乎春秋通义,而且按《公羊传》所载。伍子胥又曾在吴王面前慨然表白了心迹,他怎么会话音未落便背信食言,乘入郢之机去鞭平王之墓呢?显然,在这一点上,把《公羊传》阐发春秋通义与《吕氏春秋》所载“鞭墓”说揉合在一处的《谷梁传》,难以自圆其说。
    史籍中最早而又最明确地记载伍子胥“掘墓鞭尸”事的是《史记》。《伍子胥列传》曰:“及吴兵入郢, 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在本传后,司马迁还高度赞扬伍子胥道:“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至此哉?”不难看出,司马迁是极力渲染和塑造伍子胥隐耻雪恨的烈丈夫和大侠形象的始作俑者。
    司马迁为伍子胥单列一传,刻意描述了其壮烈的事迹,及至东汉,伍子胥进而成为我国最早的演义式小说——赵晔《吴越春秋》中重点塑造的艺术典型,而“掘墓鞭尸”的情节也被加工、夸张得更活灵活现了。如《吴越春秋》卷上《阖廬内传》载:“吴王入郢上留,伍子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即令阖廬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伯噽亦妻子常、司马戌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
    与赵晔同为越籍人的袁康、吴君高所撰《越绝书》与《吴越春秋》在风格、体例上颇相类似,其书卷一云:“子胥救蔡而伐荆。十五哉,十五胜,荆平王已死,子胥将卒六千,操鞭捶笞平王墓而数之,曰:‘昔者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今此报子也’。”虽颇为渲染,但却只写到“鞭墓”为止。这反映出“掘墓鞭尸”说在两汉时期虽风靡遐迩。但并未被多数学者所接受,即或象袁康、吴君高这一类学者也采取的是将信将疑、审慎折衷的态度。
    我认为,“掘墓鞭尸”之所以造说于战国末际与两汉,与当时的时代氛围有很大的关系。战国、两汉是复仇之风炽盛的时代,凡读过《史记.游侠列传》及东汉马援《诫二侄书》,即可概见侠士的社会地位及影响是何等隆重而广大了,被塑造成大侠的“伍子胥”就正好投合了这种时尚。而后世学人又大多笃信“太史公书”,这便是“掘墓鞭尸”之说传流至今的原因吧,信与不信,全由你。
                             ——摘自《中外历史之谜》

借徐渭《伍公庙》古诗一首:
吴山东畔伍公祠,野史评多无定词,
举族何辜同刈草,后人却苦论鞭尸;
退耕始觉投吴早,雪恨终嫌入郢迟,
事到此公真不幸,镯镂依旧遇夫差。

孔子出生于公元前551年农历八月廿七;公元前479年农历二月十一逝世,享年73岁。
从孔子出生至今为2561年;子胥公出生至今为2565年(公元前555—484年),比孔子大4岁。
孔子是在子胥公遇难后5年才去世的。如果真是有鞭坟鞭尸时,难道孔子已不省人事了,一字不留,一句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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