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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使海南伍氏家族光前裕后,振兴海南伍氏家族,规范海南伍氏宗亲的行为,达到爱祖国、正族风、弘祖德、育族人、施善举的目的,促进伍氏经济与文化繁荣昌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会名:海南伍氏宗亲总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祖敬宗,传承家族文化,弘扬家风祖规,增强家族亲情与福利事业的发展,服务家族,以和谐促发展,以团结促进步,为宗族的繁荣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可设立一些经营性质或福利性质的机制,开办经营性和服务性的经济实体(如房地产、商务工作、基金会等),但必须经过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证照,独立核算,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四条 本会的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人员的任用等详见《海南伍氏宗亲总会财务会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章程是规范海南伍氏家族成员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 本会会址(待定)
第二章 人事、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会人员采取推荐代表选举办法,由各市县选派或推荐人选,召开海南伍氏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宗亲总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常委、秘书长、副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联络处主任副主任等若干人(职务与职责细则另行制定)。
第八条 本会下设办公室(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办事员组成),同时设立监事会、财经会和顾问委员会四个部门,各部门的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九条 本会的一切事务由总会负责,行使统一领导职能。并在各市县设立分会。各市县分会的会长由各市县选举产生,并报本会备案。各市县分会在本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和活动。
第十条 召开宗亲总会代表会议应有宗亲总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人员出席方得进行,各项决定必须获得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能生效。宗亲总会的正、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由本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改变任期由宗亲总会全体代表会议决定。对不称职的成员,可通过宗亲总会代表会议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本会成员的基本条件是: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族人,如确实有能力的年轻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在家族中有较大影响,热心家族事业,熟悉家族事务,处理家族事务有一定的经验;
(四)已办有经济实业并乐于奉献的经济能人;
(五) 具有洞察、判断,决策、组织指挥能力,并善于进行社会交往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威望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伍氏知名人士。
第三章 宗亲总会职责与义务
第十二条 职责与义务
(一)组织召开全体宗亲大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组织召开宗亲会属下的各组织机构工作会和各种研讨会议。
(二)制订和修改章程。
(三)组织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族人代表大会和总会成员会议,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情,总结交流经验,教育和引导族人树立亲宗爱族意识,以族荣我荣、族耻我耻为重点内容,树立我族光辉形象。
(四)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奉献力量。
(五)大兴孝心,严正族风。把爱祖国、孝父母、敬师长、和兄弟、妻顺贤作为治家要务,广泛宣传,大力引导。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文明拜祖活动,增强族情观。
(六)抓好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
(七)普查现有伍氏宗亲的聚居地、人口统计的同时,搞好寻根问祖及重修族谱工作。
(八)整理收集我先祖各类文史资料和近代族人诗词书画,登记族人大事,对高学历学子、名人、致富带头人、工商企业大户等立册登记存档。
(九)协调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十)处理家族内部纠纷,化解家族内外矛盾。
(十一)设立奖励与扶助制度。
(十二)宗亲会成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自觉接受族人的监督,不辜负族人的重托。
(十三)本会工作人员一律义务服务本会,不领固定薪酬。
第十三条 严格履行职责, 认真办好家族事务。要顾全大局提高办事效率,不要推诿扯皮,要团结和谐,无私奉献,不要排斥他人、拉帮结派;要自警自省,百折不挠,不要畏惧困难、贪图安逸;要群策群力,择善而从,不要固执已见、主观武断;要诚实守信,精益求精,不要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如个人擅自操作,违纪违法,属个人行为,与本会无关。
第四章 会徽和会章(待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服从于国家法律与法规。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海南伍氏宗亲总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宗亲总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南伍氏宗亲总会
2017/8/6
海南伍氏宗亲总会第四届领导班子
会长:(1人)
伍鼎海(博养)
常务副会长:(3人)
伍长杰(屯昌)、伍庆文(陵水)、伍国邱(博养)
常委:( 19人)
伍鼎海(博养)、伍长杰(屯昌)、伍庆文(陵水)、伍国邱(博养)、伍世清(琼海)、伍世炳(文昌)、伍生福(万宁)、伍 岩(文昌)、伍尚钦(琼海)、伍世刚(文昌)、伍甫保(大致坡)、伍思密(文昌)、伍荣胜(蓬莱)、伍鼎积(博养)、伍进帮(乐东)、伍剑锋(文昌)、伍鼎念(博养)、伍关松(琼海)、伍世轩(海口)
副会长:(37人)
伍生福(万宁)、伍 岩(文昌)、伍尚钦(琼海)、伍世刚(文昌)、伍甫保(大致坡)、伍鼎念(博养)、伍卓武(长德)、伍鼎积(博养)、伍国爽(新海)、伍鼎秀(荣山)、伍世首(琼海)、伍思密(三亚)、伍志强(琼海)、伍明光(定安)、伍鼎研(博养)、伍思坦(文昌)、伍明忠(陵水)、伍思友(澄迈)、伍庆强(临高)、伍运彪(甘蔗园)、伍荣乐(文昌)、伍鼎群(博养)、伍业伟(长德)、伍开来(乐东)、伍进帮(乐东)、伍杨二(文昌)、伍庆春(琼海)、伍关松(琼海)、伍文欢(文昌)、伍小川(博抚)、伍卫国(甘蔗园)、伍国约(博养)、伍长琪(甘蔗园)、伍荣胜(蓬莱)、伍发健(屯昌)、伍世琼(文昌)伍思浪(琼海)、
伍庆波(陵水)
秘书长:(1人)
伍荣胜(蓬莱)(兼)
副秘书长:(8人)
伍帆(文昌)、伍正(三门坡)、伍海燕(博养)、伍元松(琼海)、伍世亮(琼海)、伍庆坚(临高)、伍增理(长德)、伍娟苏(博养)
监事长:(1人)
伍世炳(文昌)
副监事长:(8人)
伍忠民(三亚)、伍世立(琼海)、伍世敏(文昌)、伍鼎浪(博养)、伍宗程(乐东)、伍鼎贞(博养)、伍增权(新海)、伍绍武(文昌)、伍思松(文昌)、伍国演(博养)
会长助理:1人
伍 林(博抚)
联络处主任:(1人)
伍世轩(文昌)
联络处副主任:(9人)
伍小玲(博养)、伍人平(博养)、伍天林(万宁)、伍锌玻(湖北)、伍人优(博养)、伍长录(屯昌)、伍永丽(屯昌)、伍尔燕(万宁)、伍清花(文昌)、伍世勇(琼海)
会计:伍国威(博养)
出纳:伍鼎标(博养)
终身荣誉顾问:(9人)
伍国生(博养)、伍鼎庆(博养)、伍业侯(长德)、伍鼎锐(博抚)、伍尚颜(文昌)、伍尚采(琼海)、伍显进(文昌)、伍国坚(博养)、伍尚茂(琼海)
名誉会长:(13人)
伍学云(陵水)、伍发权(屯昌)、伍剑锋(文昌)、伍时要(阳江)、伍世清(琼海)、伍陈海(万宁)、伍人义(博养)、伍鼎优(博养)、伍荣兴(文昌)、伍元虎(万宁)、伍健超(台山)、伍世帜(甘蔗园)、伍庆乐(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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