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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作敏:(公元1930~1999年),天津大邱庄人。著名农民、改革企业家、大邱庄土皇帝、窝藏犯、行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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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13: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禹作敏:(公元1930~1999年),天津大邱庄人。著名农民、改革企业家、大邱庄土皇帝、窝藏犯、行贿犯。

禹作敏诞生在一个世代农耕的家庭里,他家兄弟四人,他排行第三。

1974年,禹作敏担任大邱庄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重任。由于禹作敏决策正确,1981年后,大邱庄的工业企业飞速发展。

1979~1982年,禹作敏连年被评为乡、县级优秀党员,禹作敏在1982年建起印刷厂和电器厂。1983年,建立大邱庄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并把建分厂的权力下放到各厂。此后,以冷轧带钢厂、高频制管厂、印刷厂、电器厂为中心,每个工厂都以滚雪球的方式建起若干个分厂。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党员。

1985~1987年,连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党员。1987年9月,将四个总厂改为四大公司,被评为全国当代最佳农民企业家,并获全国改革人才金杯奖。1988年,任全国第七届政协委员。1989年,获全国农业改革十年创新奖,并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劳动模范。

1991年,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优秀企业家。1992年底,被《半月谈》杂志评为1992年中国十大新闻人物。禹作敏又将四个工业公司改为尧舜、万全、津美、津海四大集团公司。当年投资十亿元,在村西北方建大邱庄百亿元工业区,每年生产能力达一百亿元。是年底,大邱庄共有工业企业二百余家,从业人员一万两千三百四十二人,固定资产总值十五亿一百三十七万元;利润四亿七千三百四十四万元,比1981年增长三百倍;工业总产值四十亿两千七百六十一万元,比1981年增长八百三十五倍。

1993年4月15日,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给静海县委书记崔士光发来明传电报:“高德占同志于今日下午2:30分在一所一号(即迎宾馆一号楼)邀禹作敏同志谈话,请通知禹作敏同志,并请你一同参加”。

老谋深算的禹作敏接到天津市委新书记要找他谈话的电话后,经过反复考虑决定前往。为了防止万一发生的不测事情,他带上有一身武艺的贴身保镖史明生,并挑选了三名随从李向军、朱振凤、杨会阁与县委书记崔士光一道前往天津。

行至天津市俱乐部大门口,保安人员只让禹作敏的车进去,其它人一律远离。禹作敏虽然感到不祥,但只能从命。车子在院内停稳,他跟随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进入指定的房间。等待禹作敏的并不是市委书记,而是多名神色严峻、全副武装的干警。公安人员出示了拘留证,禹作敏只好束手就擒。

审问禹作敏案件的是天津市公安局四十七岁的公安干部罗振岭。在没审问禹作敏之前,他预先审问了原万全集团公司代总经理刘永华,并通过三次和禹作敏“较量”,审讯者便完全占据了主动权。

4月21日,禹作敏走进审讯室,罗振岭宣布:“根据你的罪行,经天津市公安局呈捕,报送天津市检察院批准,决定对你逮捕。这是逮捕证,你签字”。禹作敏站起来,写上姓名、日期,并按上自己的指纹。由于紧张,误把“1993年”写成“1933年”,经公安人员指出后,他才改正过来。

8月23日和24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禹作敏和七名同案犯所犯罪行为进行公开审理,并于8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禹作敏所犯罪行的事实和情节,以窝藏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妨碍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三年,行贿罪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非法拘禁罪处有期徒刑三年,非法管制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就在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禹作敏等人进行公开审理的同一天,新华社播发了题为《国法不容——禹作敏犯罪事实》的长篇通讯。8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前车之鉴》的社论,文章要求:“全国人民一定要从大邱庄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民的文化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决不允许在党内和人民政权内出现谁也管不了的‘土围子’和‘土皇帝’”。

嗣后,《法制日报》、《天津日报》、《文汇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以及香港、台湾等地的报刊也对禹作敏被判刑发表了评论文章。

禹作敏被判刑后,被押送到位于天津市杨柳青的“天津市第一监狱”进行改造。

后来,禹作敏因患有神经衰弱和心脏病被送到天津市区内的天河医院实行保外就医。在那里,司法部门给予了他较宽松的环境和较优厚的待遇:天河医院专门腾出带有会客室、卧室和卫生间的三个房间供禹作敏和他的妻子居住;他每天都能看到报纸,了解国家大事。

1997年春,禹作敏九十六岁的老母亲病故,司法部门曾允许他回家探望。

1999年10月3日,禹作敏在天津市天河医院因心脏病忽然发作而亡,终年六十九岁。

本书按:

实际上,从1987年起,禹作敏即开始在乡里横行不法,俨然一当地土皇帝,屡屡肆无忌惮地触犯国法,天津市政府上下皆知,却为何时拖至1993年才处理?

在1993年8月27日经国法判刑之后,禹作敏却又享受着“宽松的环境和较优厚的待遇”,法律的尊严又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更值得深思的是:所谓大邱庄的经济改革,实际上仅仅是投机改革,只不过是将整个天津地区的社会资金推向大邱庄这个低洼处,小区间货币价格增值,大区域经济价值丝毫未有增长,富了大邱庄,穷了天津市!

大邱庄的“工业总产值”增长出了什么?社会蛀虫?经济泡沫?这叫他娘的什么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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