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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冯翊吉氏鼻祖吉甫公的遗物“兮甲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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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6 14: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冯翊吉氏鼻祖吉甫公的遗物“兮甲盘”

  
   吉甫公的遗物“兮甲盘”,制作于西周宣王五年(公元前823年),青铜质地。
  此盘是研究西周社会、文化重要的青铜器。史称“兮甲盘”。因制作者兮甲,字吉父,一作吉甫,金文作兮甲、兮伯吉父,故此盘又称“兮伯吉父盘”。兮伯吉甫是周宣王的重要辅臣,尹,是官名,即太师、宰相。“兮甲盘”为兮甲吉甫的遗物。圆形,附耳,缺失圈足。宋代出土,现收藏在日本书道博物馆。盘内有铭文十三行,一百三十三字(见附图)。铭文中的“兮伯吉父”,即《诗经•小雅•六月》中的“文武吉甫”,亦称“尹吉甫”。铭文记述兮甲吉甫遵从天子命令征伐严允(原作“玁狁”),获得赫赫战功而受到赏赐,接着,天子又授命兮甲吉甫从成周(即“洛阳”)至南淮夷征收贡物,包括币帛、冠服、奴隶等。该铭文还记载,如果被征服的部族不服从,则“即刑镤伐”之。铭文是研究西周王朝对外战争和对外关系,研究西周奴隶制特点的重要资料。兮甲盘铭文用笔粗壮,书体厚实健美,在西周一代的金文书法中具有独特的风格,开春秋时代金文用肥笔的先河。

  “兮甲盘”铭文的译文如下:
  周宣王五年三月(月晦)庚寅日,宣王最初下令讨伐严允(玁狁),逐之去太原。兮甲吉甫遵从王命,克敌执俘,凯旋归来。宣王赏赐兮甲吉甫四匹良马,一辆軥车。宣王又命令兮甲吉甫东去成周(洛阳)掌政执法,责令四方交纳粮赋。至于南淮夷、淮夷,原向我周朝交纳贡帛的农人,不得欠缴其贡帛、粮赋。他们来往、经商,不得扰乱地方和市肆。若胆敢违反周王的法令,则予以刑罚、征讨。特提请我周朝的各地诸侯、百姓,在从事商贸时,要在规定的市肆进行,不得到荒蛮偏僻的地方去做生意,否则,也要给予处罚。兮伯吉父特此作盘记载。其眉寿(年寿)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

  
    (吉世芳、吉家林、吉建军 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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