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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及宋以前 无。 二、明清及民国 永安青水畲族乡《钟氏族谱》 永安青水畲族乡《钟氏族谱》始修于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由第六世孙茂椿、茂榜、龙宾、茂梓、宜紏、宜斟主持并校定;第七世孙朝猷、朝范、性恒、鼎新、本袖、乐扬编撰。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由西宾、温陵、螺扬、黄王铉重修。之后,各房根据“颖川钟氏举世家规”第12条“各房户丁,自置家谱……”之规定,自行补修家谱:乾隆四十年(1776年),由第十世孙啟荘补修;清嘉庆十六年(1812年),由第十世孙元达补修;清道光元年(1821年),由第十二世孙初桂补修;道光三十年(1851年),由第十二世孙长标、定国补修;清咸丰三年(1863年),由第十三世孙述书补修;清同治十一年(1873年),由第十四世孙逢时补修。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由第十五世孙啟文总纂钟氏族谱,全谱共8卷,其内容有序文、凡例、家训、家规、源流、历记、世系、建筑、田赋、名胜、山林、水利、教育、选举、祀祠、礼俗、艺文、谱跋、对联、大事记、传赞等。 尤溪西滨后坪《颖川钟氏族谱》 尤溪西滨后坪《颖川钟氏族谱》始修于清乾隆二十四年(1777年),由尤溪西滨后坪钟氏第三世孙钟朝祚编撰。钟朝祚在《钟氏族谱序》中载:该谱原是“世辉公手录一卷和未成编。始自昇公记至必远公,其公之生殁或传或不传,名号或著或不著,妣之姓氏存亡和有载或有不载者。始知吾祖世辉、世耀二公原属克家之胄,而限于地,困于时,不得请文人学士纂缉成编以示子孙,不过以手录成厥志也。今祚才不逮,未能远窥始从近订因。世辉、世耀公手录小卷汇成编次,详纪近代之考妣生殁,何时坟墓,何地祭田,有若于俾后世欲有所考,明者视予之所志,知若予视世辉、世耀二公所录为可握其要,而不至以世远年烟嗟考据之无从耳。若后之子孙能扩前绪而光大之,重新修撰,纲举目张,依然望族之谱系也,是则予之所厚望也,夫予之所厚望也夫。”1994年,该谱续修。“旧谱修至第六世,此次从第七世起续修。”“世系`1世纪详载其名字、行次、学历、工作、娶妻某、生子女几人、生卒年月及葬地,对于母党、婿党亦略附之。”同时,续修族谱还定了10条《家规》:“一、婚丧喜庆应宜节约,不可铺张浪费。二、子女婚嫁应本双方同意,志同道合,诚实勤劳,清白贞洁,自由结合,切忌高攀和贪图富贵。三、父母去世衾棺槨必须顾到家庭经济情况,尽礼而行;如有实际困难的,族中亲友应尽力而助,做到亦哀有丧之道。四、父母灵柩须早择高燥之地安葬,不要惑于地域,侈谈风水,免受毋諝损失。五、祖宗坟墓应做到修理崩坏,栽植墓树,使环境优美。六、宗祠岁时祭祀,要按例举行,是追远诚敬之意。七、子孙须恂恂孝友,敬老爱幼,对长者言语有礼,行止有方,应接嘉宾须文明礼貌,切忌俚语戏言,轻浮浪漫,致人轻视。八、子女要教以读书识理,学习技艺,尊师敬长,择善而交,遵守国法,切勿浪漫不羁,违法乱纪,以堕法网,懊悔莫及。九、持家要量入而出,产要浪费无度,以致捉襟见肘,负债累累。十、妇女不要轻信三姑六婆,以致受其盅惑,骗财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