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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氏家族搭建完美贸易链掏空ST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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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0 03: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宏盛科技曾经引以为傲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在董事长龙长生被拘后崩塌:数十亿美元的资金通过宏盛科技的供应链进行传递,然后一点点在龙氏家族控制的关联公司账面上消失,把中信保拖下水之后,上市公司最终被彻底掏空,成为整个案件的替罪羊
  

  龙长生是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817.SH,下称“ST宏盛”)董事长,这个身价十几亿、风流倜傥的男人,曾与多位女明星传出绯闻,现在却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多项罪名的指控被拘留审查。

  宏盛科技的主营业务包括IT和家电产品。曾经最让宏盛科技自豪的,是其采用的供应链管理的业务模式,这种模式既不同于自己开工厂生产,也不同于纯贸易方式,而是从美国一些大型卖场拿订单,然后由国内一些厂商进行生产。宏盛科技的主要客户是全球知名的沃尔玛、百思买等大型销售商。

  随着以上市公司为核心的融资架构倒塌,龙长生家族倾力打造的资本链条断裂。暴露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被掏空的上市公司的典型样本和一条近乎完美的资金链残骸。

  值得注意的是,这套法术的得逞有四大重要的角色不可或缺——香港供货商ORIGON公司;美国经销商IRC、INT;担保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及替罪羔羊上市公司ST宏盛。

  每一个角色都是这条资金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财经时报》试图从以上四个环节入手,揭露其家族如何在A股市场“空手套白狼”。
  默契的产销配合
  ST宏盛一贯标榜以“供应链管理”为独树一帜的业务模式。这条经历四步走的资金链确实默契十足。

  第一步:美国经销商INT等公司,收到最终客户沃尔玛(Wal-mart)、百思买(Bestbuy)等零售商的订单后,下达给ST宏盛(或子公司)。并且,向美国保险公司Wells
Fargo投保,购买应收保险,受益人为中信保。

  第二步:ST宏盛(或子公司)收到订单后,向香港供货商ORIGON下采购单,并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中信保凭借着美国的保险单给ST宏盛开了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承保后为ST宏盛的出口提供担保,并向开证银行为ST宏盛(或子公司)提供担保。从而开证银行凭借着中信保的担保向代理采购商开出了信用证。

  接下来,香港供应商通过向国内的电子公司零组件生产商采购货物后,向ST宏盛(或子公司)交货,验收货物后,将货物直发美国,交货给美国经销商,货物最终到达沃尔玛、百思买等终端零售商手中。

  最后,终端零售商收到公司产品后60-90天实施付款,货款到达中信保与美国经销商及ST宏盛的共管账户。共管账户所在银行,向ST宏盛(或子公司)、美国经销商等付款,货款划拨到宏盛ST(或子公司)的开证银行。
  依次循环。
  实际上,这条看似完美的产业链关键部位都操控在龙长生家族手中,以至于使其神不知鬼不觉地掏空上市公司。
  资金在供应链里游走

  供货商ORIGON在整个供应产业链中地位至关重要,龙长生恰恰是凭借ORIGON,打通ST宏盛与多家子公司的供应链条,同时做高成本,从上市公司套现。

  然而时至今日,报道过这家公司的媒体也没能弄清楚,香港供货商ORIGON与龙长生家族到底什么关系。但是纵观整个产业链条,有一点非常明确,如此重要的环节,龙长生肯定不会放任在他人手中。

  ST宏盛这样叙述ORIGON存在的意义:受内地税收政策的影响,内地生产商生产的零组件需要出口到香港。目前内地的电子公司零组件的采购也多是在香港完成,本公司也不例外,也在香港进行采购。此外,国际电子大厂为发挥自身的规模优势,一般均采用统购统销的方式,其在国内的工厂一般只执行保税加工的职能,来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实现更多利润。这也决定了虽然公司很多采购的电子产品生产地实际在中国,而仍要与其海外总部进行采购。

  如上所述,ST宏盛的主营业务为IT和家电产品的出口贸易业务,旗下的多家子公司,如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及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等,均是通过ORIGON间接为ST宏盛提供整机、零部件、晶元、封装测试等生产服务。

  据业内人士描述,ORIGON在拿到订单之后即向ST宏盛在内地的子公司进行产品采购,收到银行的信用证之后,交货给ST宏盛,同时ORIGON向开证银行提交单据,开证银行根据信用证指定的款项付款给供货商ORIGON.在这个过程中,香港供货商ORIGON的存在使得龙氏家族从海关手中赚得三份税收优惠。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ST宏盛子公司将原材料出口给ORIGON获得出口退税;ST宏盛进口ORIGON提供的原材料,享受“来料加工”项目税收优惠;加工完成之后,将产品出口给美国经销商,享受出口退税优惠。

  但是,这仅仅是ORIGON存在的原因之一。业内人士认为,这家香港供货商的存在使得ST宏盛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更加隐蔽,以至于交易成本实际控制在龙长生家族手中。

  以年报公布的数字来看,这一供应链经营模式的利润也极为微薄,2004年至2007年,宏盛科技年报实现收入36亿元、51亿元、60亿元和51亿元,其净利润却分别只有0.4亿元、0.5亿元、0.6亿元和-1.77亿元,利润率约不足1%。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ST宏盛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57.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99.99%。而子公司安曼电子、宏普国际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高达60亿元,与采购金额如此接近。但是两家公司净利润只有0.14亿元,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的资金也并非通过子公司大规模转移。
  据接近调查组人士曾向媒体透露,龙长生涉嫌逃汇,缘于其暗自将货款和抽逃的部分税款转到个人小金库,再私自转移到国外。

  如果上述调查人士所言确凿,那么嫁接在ST宏盛与子公司之间的香港供货商ORIGON,凭借先天的政策优势,便成为龙长生转移资金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货款在销售链里撤离
  ST宏盛出口的电子产品在到达终端零售商沃尔玛、百思买手中之前,有一必经之站就是美国的经销商IRC、INT等公司。

  在美国,ST宏盛的产品主要以Norcent(诺盛)品牌销售。诺盛公司为INT和IRC的母公司,其总经理、执行总裁和董事亦为龙长虹,持股50%,另外50%则由龙氏兄妹之母鞠淑芝持有。

  据2008年一季报显示,ST宏盛应收账款名单中,IRC、INT两家公司总额高达61.7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6.4%。

  据ST宏盛对2005年年报的补充报告,公司当年对INT公司交易额达7.56亿元人民币,对IRC公司交易额高达近40亿元人民币;而INT在网上公开的报告却显示,其收入从2001年的300万美元增至2006年的2000万美元,2006年年度利润也仅有5.3万美元。而ST宏盛宣称年交易额超过30亿元的IRC,2007年10月的账面资产仅2182万美元。
  据媒体报道,2007年初,INT、宏盛科技(3.75,0.07,1.90%,吧)和龙长虹被美国飞利浦公司告上法庭,飞利浦指责其侵犯了在受专利保护的DVD技术上的知识产权。
2007年9月18日,加州中区法院判被告赔偿飞利浦1280万美元。

  然而在10月11日,INT即向美国加州中区破产法院申请破产,10月3日,诺盛也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ST宏盛近日公告也证实了INT申请破产的真实性,然而在破产申请前,INT与IRC母公司诺盛的支票账户上仅存2023美元,账户负债却达到7293万美元。这与ST宏盛宣称美国经销商所欠60多亿元应收账款相去甚远。
  调查显示,ST宏盛最大的经销商IRC以及INT注册地都在美国,实为两家公司一班人马。CEO同为Jennifer
Long,即龙长生之妹龙长虹,IRC和INT的母公司诺盛注册地位于特拉华州,其总经理、执行总裁和董事亦为龙长虹,持股50%,另外50%则由龙氏兄妹之母鞠淑芝持有。鞠淑芝担任上市公司ST宏盛的董事,同时实际控制ST宏盛的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沃尔玛等终端零售商在收到INT、IRC经销的电子产品后,可能将货款并没有直接打到由美国经销商、ST宏盛及中信保所在的共管账户,而是再次经过美国经销商之手,龙长虹将部分资产转移之后,没有完全或者仅仅将部分货款返回到共管账户,货款通过ST宏盛归还到开证银行手中。部分货款或者全部货款通过美国经销商之手转移出去,在ST宏盛的账面上仅仅以应收账款形式出现。

  虽然美国经销商与中信保、开户银行、ST宏盛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应收账款回款只能通过共管账户支付,并首先用于支付采购货款。但是显然龙氏家族并没有遵守约定。
  中信保为障眼法存在
  在这个环节中,除了美国经销商起到转挪资金的角色之外,另一个重要的棋子就是保证方中信保。
  对于中信保的角色,龙长生显然精心安排过。

  ST宏盛曾对外界宣传:为防止应收账款出现风险,从2003年下半年,公司开始大规模地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方式控制供应链中本公司的国际结算风险,由中信保提供应收账款保险,有效降低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ST宏盛与中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险合作依赖于美国经销商已与中信保认可境外保理机构(美国保理公司Wells
Fargo)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将其赔款权利转让给中信保。
  实际上,看似合理的理赔方式并不相匹配,中信保实际担受最大风险。

  首先美国经销商与美国保理公司办理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指:假设沃尔玛、百思买等终端零售商因为某种原因没有付款或付款不足,那么美国保理公司就将应付款项的赔款金额划转到受益人中信保手中,由中信保返回给开证银行。

  但是,沃尔玛等零售商实际已将货款支付给美国经销商,如专家分析所言,虽然美国经销商并没有把应付账款返还给ST宏盛,但是美国保理公司并不对ST宏盛承担理赔业务。即在美国保理公司理赔范围内,只管辖终端零售商有没有把货款交给美国经销商。所以实际上,中信保是拿不到美国保理公司赔款的。

  另外,据业内人士分析,中信保凭借着美国的保险单给ST宏盛开了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承保后为ST宏盛的出口提供担保,从而银行凭借着中信保的担保给ST宏盛开出了信用证。而中信保将对ST宏盛对银行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即ST宏盛如若因为某种原因没有付款或者付款不足,中信保将对开证银行进行理赔。
  显然,ST宏盛并没有从美国经销商手中拿到应收账款,因此中信保将对这种行为承担责任,同时对开户银行赔款。

  2008年3月,在双方合作5年之后,中信保以合同诈骗罪名将龙长生告上法庭。事实上,中信保只是龙氏家族布局的一颗棋子,试想如果中信保全额承担60多亿元的应收账款,那么事情败露的不会这么慢。
  分析人士认为,中信保只是资金输出站之一,大额的资金还是从龙氏家族一手掌控的ST宏盛中所获。
  上市公司成为替罪羔羊

  从ST宏盛历年报表中看,2004年开始就出现11.73亿元的应收账款,2006年更增至33.78亿元,2007年仅半年应收账款即达32.93亿元,到2008年一季度,ST宏盛总资产63.52亿元,货币资金为604.3万元,应收账款67.27亿元,应付账款41.3亿元,负债合计63.29亿元,其中占应收账款总额94.5%的资产已经申请破产。
  留给投资者的是一具承担大额债务的“空城”,大额的资本已经被龙氏家族通过美国经销商、香港供货商成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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