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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广播公司 中国公路收费乱象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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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14: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久前,审计署发布了2006年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审计公告,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的诸多违规行为。其中,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尤为严重,违规收费数额之大令人震惊。

  审计发现,辽宁、湖北等16省市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已违规收费149亿元;自1995年,浙江省高速公路各经营企业对车辆加收“车次费”,仅2003至2005年就从中多收19.55亿元。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用贷款修建的公路进行“收费还贷”,一旦还清贷款,应停收撤站,然而,投资33.8亿元的济青高速,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却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这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公路收费乱象其实是多少年来一直存在的现象,只是表现不同而已。比如说,在反映古代强盗生活的文艺作品中常有一句“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再比如,前些年公路收费站还不多的时候,合法身份的交通执法部门上路乱收费和冒名的违法分子上路乱收费等现象,一直是让管理部门感到棘手的难题。如今,乱设收费站等形式的公路乱收费现象,只是过去种种公路乱象的延续和变种。

  为何公路总会存在乱收费?根源就是利益,而这种利益总与部门和地方相联系。从审计署公布的乱收费现象看,相当一部分乱收费就是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所为,这种带有行政色彩的乱收费,在纠正或查处时遇到的阻力会额外的大,因为其中有部门或地方利益。举例说,有的地方过去公路收费站并不多,但在看到其它地方公路收费站林立,也以所谓的贷款修路甚至没有贷款也说贷款修路的旗号下修建收费站,因为有些地方政府认为,过往的车辆不仅是本地的,而收取的费用却可以留在本地使用,为何不收费呢?

  据说,国家出台的公路收费管理办法不仅有效而且还要长期有效下去,在这一形势下,减少公路乱收费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全国公路建设和维护的规划,并明确与之配套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财政性资金支持之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必须从严审批,从源头上降低设立公路收费站可能性,同时要落实外部监督制度,对列入收费公路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使用以及收费情况要持续审计,防止假贷款、收费少还或不还贷款等现象发生。(作者 吴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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