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鄙视一下雄鹿这个队名,鹿也就罢了,非要搞个赤裸裸的生殖属性,也不怕被人揪住短处。不知鹿打架是不是也像马一样,采取屁股向后拒敌千里之外式扬后蹄,或者亚里士多德埋头冥思式抵鹿角,让敌人因数不清角的分叉神经错乱而死。可当敌人近身以尖利的犬齿咬住鹿的咽喉,鹿只有哀叹:oh my god!我是吃素的!看了两场雄鹿的比赛,给人感觉非常符合鹿的属性。莫·威廉姆斯像是后蹄,老爱乱枪打鸟,弄得鸟已不是惊弓之鸟;里德是鹿角,看起来华丽异常眼花缭乱数据吓人,但实际比马奇诺防线还无用。由于此二人长期三分线外漫步,推动了用进废退理论的实用,直接造成了几个内线的日益木纳与迷茫。博古特刚喜中状元的时候,还以为中了绣球,兴奋得像一只比特犬,见谁都敢上去干一场,几个赛季过去才发现中的是铅球,现在还晕乎晕乎,根本接不到球,温顺得像小鹿姐姐。维纶扭瓦新秀赛季就是一个可以一场比赛砍下48分的毛人,现在则真正成了无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