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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忍辱不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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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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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司马迁在朝堂之上替李陵辩护,说李陵投降匈奴并非出自本心,实乃情非得已,事出无奈,应为假降,一旦获得机会,还会为汉朝出力。司马迁做出这样的辩护,并不是因为他和李陵结交甚厚,而是出于一个有着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的公道之心。然而,就因为这样的辩解,触犯了龙颜,被汉武帝处以极刑。



面临极刑,司马迁是死还是不死?按照汉朝的律例,要想不死,有两个条件:一是接受腐刑,也即宫刑,就是割掉男子的生殖器。二是缴纳50万的赎金可免一死。司马迁家境贫寒,自小失去父母,又无兄弟,从哪弄这么多的赎金?筹不到赎金,要想不死,就要接受腐刑,这可是奇耻大辱啊!古代士人都重名节的,让他们罹遭这样的污辱,他们宁可去死。但司马迁在无法具备赎金的情况之下,他接受了腐刑,他选择了不死,尽管他不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但他要苟活下去。



为什么他宁愿受辱却不愿意去死呢?因为他心中有梦,这个梦里面也寄托着父亲司马谈的愿望,那就是写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书。为了完成这一宏愿,司马迁忍辱不死,顽强的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举世瞩目的纪传体通史《史记》,司马迁的名字也被载入史册流传于千秋万代。



司马迁受辱不死的抉择,从他本人及《史记》对后人的影响上看,当是英明的抉择,甚至可以说是伟大的抉择。《史记》不仅完全洗刷了他的屈辱,还给世人带来了巨大而不可估量的精神财富,同时也启发我们重新去探索生死的价值和意义。



启示之一:人要活的有价值,才能死的有价值。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一文中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司马迁的生死观,在他看来,死有轻重之别,重于泰山的死才有价值,轻于鸿毛的死则无价值。司马迁认为,如果受辱而死,死如九牛一毛,毫无价值可言,即使死,也要在受辱之前死去,死的也有名节。如果受辱不死,完成《史记》,不仅死的有价值,而且还能洗刷自己的耻辱。于是,他选择苟活,只为活得有价值,死得有价值。



那么死的价值的度量要看人活着的价值的大小。作为领导,你为人民想了多少?做了多少?作为科学家,你发明了多少?创造了多少?作为警察,你履行了多少,维护了多少?作为教师,你培养了多少?塑造了多少?作为工人,你生产了多少?输出了多少?作为农民,你种植了多少?收获了多少?社会分工不同,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也有所不同,无论在什么位置,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该履行的义务,心中时刻想着国家想着社会想着人民,多做实事,少说空话;多出贡献,少玩花样。我觉得这样死去才有价值。当然,我不否定这里面有时存在付出与获得不成比例的不公平和不合理现象,但起码,我们这样做了,我们会感到心里踏实,问心无愧。



启示之二:人要珍惜生命,不可轻言放弃生命。

司马迁面临死的抉择,宁可接受奇耻大辱,也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生命,从而让生命绽放出无比绚丽的色彩,这是他珍惜生命的具体表现。人的生命是渺小的,甚至是脆弱的,随时随地,生命都可能遭遇重创而陨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轻言放弃生命,不好好珍惜生命呢?



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在网易里有关“遭遇强奸,该不该反抗”“爱情和生命,哪一个更重要”等话题的激烈辩论,这两个话题的焦点都涉及到生死,涉及到生死的抉择问题。无论是为了尊严也好,还是为了爱情也好,在我看来,都不应当轻言放弃生命,因为生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尊严?什么爱情?这不是很可笑吗? 但这并不等于说,为了生命,就不应该去反抗,不应该去爱。而是说,在很好保护生命的前提下去反抗去爱,即使因此丧失了生命也是有价值的丧失,不会留有遗憾。至于说15岁少女吴雯雯因考试被拒就跳河自杀,湖北高莺莺受辱就跳楼自杀,都是对生命的轻言放弃,都是不可取,因为不死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加以解决,为什么一定要去死呢?如果说,用死的方式来唤醒民众唤醒法律,那代价未免太大了。



启示之三:面临逆境,不能一蹶不振,要更好地去面对。

司马迁忍辱不死,身心上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不说,精神上还备受他人的白眼与耻笑,可以想见,他是在怎样的环境中完成这部巨著的。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人活一世,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有艰难,有困苦,有挫折,有失败。重要的是该用怎样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挺过去,走过来。高考失败了,怕什么,从头再来;失恋了,怕什么,还有爱你的人在;婚姻破裂了,怕什么,爱人不在,还有亲人在,朋友在。承认失败,才能不败,面临困境,正确对待,相信风雨之路,我们会共同走过来。



司马迁能受辱不死,做了他想做的,他喜欢做的,真正体现了他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古人尚如此,更况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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