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苏令(?~前14)西汉人。为铁官刑徒。成帝永始三年(前14)十二月,于山阳(治今山东金乡西北)率众二百八十人起义,自称将军。起义军经历了十九郡国(一说四十余),夺武器,释囚徒,杀死西汉东郡太守和汝南都尉。后遭汉军镇压失败。
前山阳亡徒苏令等从横,吏士临难,莫肯伏节死义,以守相威权素夺也。
汉·班固《汉书》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宋苏轼《上皇帝书》:“前山阳亡徒苏令,纵横吏士,临难莫肯仗节死义者,以守相威权素夺故也。”
永始三年(前14),有尉氏(今河南尉氏)儒生樊并等和山阳(今山东金乡)铁官徒苏令等的暴动,苏令暴动经历十九郡国,诛杀长吏,夺取库兵,声势最为浩大。
《汉书·成帝纪》记载了这样一件大事:“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228人攻杀了长吏,盗取了兵器库的武器,自称将军,攻城略地,经历十九个郡国,杀了东郡(今河南濮阳)太守,汝南都尉”。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余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浸文。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余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余,皆逾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余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雕尽”,传云“轻百姓”者也。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卷二十七 五行志第七(二)
胡三省曰:「賢曰:「役夫,謂如陳涉起蘄也。窮匠,謂如驪山之徒也。」余謂陳涉、黥布皆可以言役夫,窮匠則山陽鐵官徒蘇令等是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