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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庭文评论】西门庆与潘金莲,你同情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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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1 03: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门庆与潘金莲,你同情谁呢?
文/陈庭文


据悉,“云南省丽江公路管理总段路桥公司一项目负责人木鸿章被发现于2007年12月19日遭人杀害并被分尸。经警方查明,嫌犯张超,女,19岁,大二女生,就读于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昨日,一审宣判,张超被判死刑。”(网易新闻中心2008-06-20
01:17:30)


尽管公诉人“指控被告勒死被害人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杀害被害人而使用暴力,而是为了达到抢劫被害人财物的目的。”而“此案开庭时,张超的辩护律师意外提出张超之所以会对木鸿章下手是因为木鸿章强奸了她。当时木鸿章承诺给张超5万元作为补偿,可在支付了1万元后就不再提给钱的事了。为了向木鸿章‘讨债’,张超才决定对木鸿章下手。”(网易新闻中心)


但不管张超的动机为何,下场怎样,已经没有几个人会去关心!当年轻貌美的大二女生和身为项目负责人的大款混在一起,一个为了金钱所带来的虚荣、诱惑与一个为了情欲而走在一起的悲剧,扔给现实观众的问题只不过是西门庆与潘金莲,谁更值得同情。


可是面对这样的事实,你能够同情谁呢?不少网友回帖表示“同情武大郎”,但现实却是“潘金莲”伙同“武大郎”杀害了“西门庆”。很无奈,观众的感情已无处寄托。


或者有人会同情张超,并且认为是木鸿章欺骗了张超的青春与爱情。可是不论张超追求的是什么,她和木鸿章却是确凿的苟且,并不是什么爱情,况且她也还有其自己的“武大郎”呢?


我想只有那些像张超一样做着“情人”的人才会将这种见不得人的苟合叫什么爱情,表面上看起来仁义道德,实际上是满肚子的男盗女娼;也只有这种人才会将这种下三滥的举动叫做爱情,就像乌鸦看到蛆,狗看到屎高声大叫美味一样。


即使退一万步来说,张超与大款木鸿章之间真的存在所谓的爱情,但是既是婚外恋,就已是古今中外任何社会个人都无法接受的事实……


既然都无法同情,那有网友干脆就大喊同情培养出马加爵与张超等“好”男女的云南大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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