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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文化畅想曲”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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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5: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余氏“文化畅想曲”哀辞




 当今的中国,第一等的“文化”大腕数谁?就数自《文化苦旅》这部论说(有人认为是“戏说”)“中国文化”的开山之作问世以来,高唱“文化”赞歌,得以大红大紫的余秋雨先生了。



余先生与“文化”两个字真是须臾不能分开,他身上辛苦地背着整个“中国文化”,想起来也真令人激动,有的年轻人除崇拜自己的女友外,从来没有崇拜过第二个人,见到余先生奔走呼号,唤醒了被人们“遗忘”,而本身也“沈睡”着的“中国文化”,他们居然也感动得涕泪纷飞,立刻追随媒体,一声一声的“大师,我爱你!”,“余老师,你就是我们民族的希望!”更有的余氏发烧友说:“热爱秋雨,没有理由”!九死而不悔,大有与余先生同生死、共度时艰的悲壮意味!简直比他们崇拜“四大天王”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余秋雨先生大概是中国从古到今说“文化”这个词最多的一位“大师”。他的散文、论著里充满“文化”,不用说了。他在各种向公众表达(不能说“表演”)的场合,比如做电视佳宾,大赛评委,接受报纸、电台等媒体采访等等,他张嘴就是一连串的“文化”
(有时也用“文明”,两者一样)
术语,比如“文化指令”、“文化人格”、“家园文明”、“女性文明”之类,多得难以计数,有时就只能以一分钟出现多少次的频率来统计了。倘若真要以“文化”一词使用的多寡来判断作者有无“文化”的话,司马迁之流,简直是属于没有“文化”的人,近现代的章太炎、梁启超、王国维、胡适、鲁迅、顾颉刚、陈寅恪、钱锺书、顾准辈,虽然有时也提到“文化”这个词,但比起余秋雨来无疑是望尘莫及,至少是属于缺少“文化”的一群。至于那些研究某一具体文史领域的专家学者,
那就更不在话下了,他们连余秋雨先生说过的文化的“零头”的十分之一也达不到。余秋雨先生“文化”不离嘴,“文化”不离腿(“行者无疆”,“文化苦旅”,跟腿总是分不开的),“出走十五年”,总算功夫不负“苦旅”人,糊里糊涂、不知不觉哪一天一觉醒来,就成了媒体上称颂的“文化大师”,直到前不久,总算没有白忙活一场。



然而,麻烦事来了,一帮爱嫉妒的“小人们”(不是“学人们”)看不惯余先生的散文,硬是要在鶏蛋里挑骨头,自1996年以来,他们纷纷写文章提出质疑:有的说余秋雨的散文装腔作势,用语太突兀夸张,写得像小说,违背了散文对“真实性”的要求;有的说他的散文有模式化倾向——说一点故事,引一点史料,发一些感慨,无病呻吟,违反了散文自由创作的文体特点;有的挑剔他的散文动辄一两万字,完全毫无节制,史料不够,议论来凑;有的说他以“文化”作秀,“文化”在他笔下,成了用来媚俗的装饰品口红;有的说他对传统文化根本不懂,常识性的“硬伤”累累,运用史料有拼凑割裂、移花接木之嫌,在虚假的基础上,如何讨论中国文化;有的评论他的“文化演说”空洞浮夸,是在玩弄概念,幷无实质性内容,叫人失望;有的指出他对某些城市发表的意见,实际是在讨好、迎合地方政府部门。有的干脆否定他的“大文化研究”,认为他“小文化”尚未弄清,如何驾驭“大文化”?何况他在“文化”理论上无所师承,发表议论,全是随心所欲的无根之谈。



大风起于青苹之末,在这些“不和谐音”起来之初,余先生就及时地给予了打击。他发表了《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的宏大声明(1998),以大手笔巧妙地将批评者,不管他是哪一路的,批评的是哪一方面,一律和万恶的“盗版集团”挂上钩,称他们为“文化杀手”,“文化盗贼”,断定他们的“批评”其实都是“受盗版集团指使”的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行为。写到这里,感到余教授的这个逻辑颇为似曾相识。其实,只要把“盗版集团”换成
“刘少奇反党集团”、“反革命修正主义黑线”、“黑手”,把“文化杀手”换成“反党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把“余秋雨”和他从事的伟大“文化”事业换成“无产阶级司令部”,就差不多看懂了一大半。余秋雨先生这种话语的功夫和奇妙的逻辑,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得力于三十年前在“写作组”的训练,这么些年过去了,照样功夫不退,一下子就把凡是批评余秋雨散文或对他有“不同意见”的人,立马打成不能见人民大众的盗贼和杀人犯!



在这之前,余先生就以诬害大文豪苏东坡的“小人”的恶名丢在批评者的身上,现在“小人”上升为“文化杀手”、“文化盗贼”了,不知为什么一点不管用,竟铺天盖地引出了更多的“杀手”与“盗贼”来危害余先生的“文化”事业。



细想起来也是,余先生要把他的散文称为“文化散文”,这就好比现在上海的楼盘称为“布鲁克林”、“原版英国式城镇”、“巴比伦广场”一样,要较真儿,那是你们的迂腐;他在散文里“拼凑割裂、移花接木”管别人屁事!给大众看看,不是挺好?什么“叶昌炽”搞成“叶炽昌”,“致仕”解释成“做官”,把庐山改换成天柱山,说娥皇、女英是舜的女儿,“两位公主”,怎么说还不都是一样,有什么大不了的!大众知道这些生僻的人名、地名、古诗、典故出在哪本古籍里?130几处错误,照余先生的标准,除了排字工人排错、校对校错,其他一概不是余先生的错。俗语说得好:“光棍不挡财路”(这里“光棍”,指江湖上做事仗义、成人之美的好汉),这些人一本正经说我有错从不承认,又不改正,是对读者“极不负责任
” ,
可谁又能说,他们这伙人不是出于嫉妒、和我捣乱呢!要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余秋雨还能写出一点象样的文章,研究出一点象样的成果吗?


现在怎么办呢?


余秋雨先生为自己辩护,忽然变得很难,原来指望《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的那篇反盗版檄文,冠冕堂皇地吓退“杀手”,结果引来更多的批评者。接下来两场官司,都是余先生主动出拳,杀鶏给猴看,好给要他“忏悔”、妨碍他的令名、以及在“城市文化顾问”方面拓展业务的那些不自量力的穷光蛋一个下马威,要他们识相点,不要再评头论足。结果大出余先生的意外,居然京沪两场诉讼,无一胜诉,一和一败。原告撤诉那场,等于败诉。余秋雨先生本来信心十足的“法律之旅”竟然只好悄悄收兵!



金文明的那本专门“咬嚼”余文的考证《石破天惊逗秋雨》已经出来了,对余先生来说,讨厌得如芒在背,如影随形,挥之不去,以至从国内影响到了港台、海外。而且尽管余先生在“金余之争”中“王顾左右而言他”,说金文明的学问“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看不懂他的文章,可以打电话向他的学生请教,余先生随便哪个学生都会告诉他,又说他可以为金文明“开书目”。可是居然无效。这位辞书学者、出版社退休总编辑“一咬”还不肯罢休,又出来了《秋雨梧桐叶落时》和什么《月暗吴天秋雨冷》,居然赢得了舆论普遍的喝彩,一时海内外都说“这才是真正学者的著作”,赢了个九十分。



虽然余先生抢在前面,精心写出幷出版了他称为“记忆文学”的第三次“封笔之作”《借我一生》。但七月份以后,南北两家媒体《南方日报》、《新京报》还是将余秋雨先生在“文革”期间是“写作组正式成员”的那档子事也兜了出来。在那本书里,余秋雨先生的家庭好可怜,余先生是一个“反对文革”、勤奋好学的青年大学生,一个黑暗环境中的青年文化英雄,他终年饥肠辘辘,几次“差点饿死”,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参加过“教材编写组”而已,和罪恶的“写作班”是一点不相干,看了叫人好不同情!煞风景的是,这两家媒体过于卖力,竟然先后一一采访历史当事人和余秋雨本人。余先生当年“写作组”的领导、同事、所有见证人的说法都和余先生的自我辩白相反。结果证明,余秋雨先生要么是得了健忘症,要么《借我一生》就是一本缺乏诚信、意在涂改自己“文革”历史的书,是有意的掩饰与撒谎。



如今,这一切都无法挽回,因为余先生多年来把一切都说“死”了,没有一点解释的余地了。



余先生从不承认他散文里有学术“硬伤”问题,事实上是很多,目前已不止200处(有些还在发现之中),暴露了他在文史方面很不过硬;余先生说,他绝对没有“石一歌”和“写作组”成员这回事,要人们“相信”他,不然他怎能在“文革”后荣任院长?结果历史见证者多人,幷有“清查”的结论,证明了他不但是“石一歌”成员,而且是“文革”时期“四人帮”的“上海市革命大批判写作组文艺组”的重要成员,是“一号种子选手”,是被要求“说清楚”的对象;

余先生说他从来没有写过“大批判”文章,指天发誓,说谁要找出哪怕是一句话,他愿意奉送一年的工资。人们也愿意相信他,可事实上他写了不止一篇,而且起过很恶劣的影响。

余先生用告状的手段,来阻止人们对“文革”进行反思,阻止别人提及他当年不光彩的历史(其实,他反思一下是真有必要),把人家告上法院,索要巨额赔款,结果官司打不赢,证明法院不是他家开的;

批评界指出余秋雨散文上存在诸多不足与缺点,余先生动不动跳得八丈高,结果批评依旧,批评者的人数反而扩大了。


余先生教训文化界,说那些人的研究是坐在书斋里,既然没有改变世界,岂不是一个“整体性的骗局”。可悲的是,学术界幷没有轻易认同余先生的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的“考察”方法,比如不才如在下,就认为余先生不懂印第安语、西班牙语,到美洲去,只能说是“旅游参观”,得到点直观的印象可以,至于玛雅文明的通俗介绍、专著、画册已经汗牛充栋,他硬要说去“考察”,无异痴人说梦,自欺欺人。其他各大文明也一样。



这位很让人替他难为情的“散文大师”、“文化史家”余秋雨先生就是这样的的一位“学者”。



有位年轻的朋友说,余先生在电视上的架势好像他是“上帝的代言人”,“让人看了不舒服”。在下认为,准确地说,余秋雨先生应该是当今中国自封的“文化教皇”。这意味着:一、他像中世纪的教皇一样,在神学理论上就是“永远无错误”,因为他就是“文化”的代言人。也就是说,他有权拒绝任何批评,而所有“说三道四”的本身就体味着大逆不道,向“文化”挑战,就是“文化杀手”。二、他余大师可以随便向文化界发出教皇式的各种“文化指令”,比如在书斋里、大学里进行“研究”是不能改变世界的“整体性的骗局”,而有些文化界的“乱局”,他是要来“清理”的。这样,余秋雨已经不只是一位戏剧学者,一位“散文大师”,他已经成了一位比文化部长更高的权威领导,一个“中国文化”的唯一的全权代表:对内,他是各地政府关于城市文化建设的必备的“文化顾问”,负责接受咨询,指导各城市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对外,他是中国人“考察”这个世界各大文明的超级代表,是21世纪标志着“中国文化”最高成就的文化引路人,文化导师,他就是中国文化联系世界的桥梁,“文化进出口总公司”的超级董事长兼总经理!而普通的文化人与大众呢?他们的角色已经由余大师分派好了:不要“嫉妒”,不要“扼杀”,只要鼓掌欢呼、热烈赞美就可以了(参见余秋雨“第四座桥”的伟大理论),大师就会“影影绰绰”地出现了。于是,其他各国就会像通过歌德与贝多芬了解德国,通过雨果了解法国,通过泰戈尔了解印度一样了解中国!何等宏伟而富有创意的构想啊!难怪有些中学生读者fans,动不动就顺着“余老师”的思路走,说那些不识相的批评者,你们是嫉妒,你们是“小人”,最后还常常要加一句冲锋队式的詈骂:“去死吧!”



现在,令人无限悲愤和感伤的是:随着余秋雨先生的五彩谎言肥皂泡一个个破灭,看样子,他的总体“构想”也随之破碎了,他惨淡经营的“文化苦旅畅想梦”也只能是一场空了。

辞曰:
呜呼已兮不可追,终怨苦兮独何为?
君之畅想兮劳肺腑,世间真伪兮不可违!

(4343字)

2004年10月2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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