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5|回复: 0

诸葛亮的襄阳情结究竟杀死了谁

[复制链接]

888

主题

7048

回帖

7936

积分

百家姓状元

积分
7936
发表于 2009-8-20 01: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诸葛亮的襄阳情结究竟杀死了谁


文/张定良

本文已推荐至新浪文化博客首页[深度阅读]栏目----致谢!

本文已被博论坛《文化漫谈》置顶推荐——致谢!


诸葛亮虽然妙算如神,但也有用人失察之误。人人皆知的有错用马谡,遂有街亭之失,导之初次北伐惨败,不得不退回汉中,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并上表自贬三级。另有一人,没有象马谡那么明显,但事实证明也是用错的,此人就是杨仪。诸葛亮晚年信用杨仪,病危时委以重任,激化了杨仪与魏延的矛盾,造成蜀军自相残杀的局面,导之其最后一次北伐的彻底失败。


马谡,字幼常,襄阳人,马良之弟。《三国志》记载,马谡“才器过人,好论军计。丞相诸葛亮深加器异。”但是《三国志》、《三国演义》都讲到,刘备在白帝城临终之时,曾对诸葛亮说过:“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君其察之。”但诸葛亮不以为然,“以谡为参军,每引见谈论,自昼达夜。”首次北伐,大军出祁山,诸葛亮不顾宿将魏延等反对,“违众拔谡”,令马谡统大军守咽喉之地街亭,王平副之。后来的街亭之战中,据《蜀书-王平传》说,马谡不听王平谏阻,后来马谡所部“众尽星散”溃败时,只有王平所率千余人“呜鼓自持”,令魏将张郃疑有伏兵而不敢追逼。亏得王平救护,才得以在惨败中勉强收场。战争中的表现,无论文才武略,王平都在马谡之上,当初假若以王平为主将,马谡副之,历史就得重写。试问,为何用马谡而不用王平?


杨仪,字威公,襄阳人。原是魏荆州剌史傅群的主簿(相当于秘书),关羽攻襄阳时,背叛傅群投奔关羽。后来刘备与之谈论军国计策,得到赏识,提拔为左将军、尚书。杨仪背魏投刘,得到提升,但到职不久,即与顶头上司尚书令刘巴闹矛盾。但他不知刘巴,乃是零陵高士,刘备重臣,所以被“左迁”(降职)为“遥署弘农太守”,一个空头的太守虚职。刘禅继位,诸葛亮重新起用杨仪,“迁长史,加绥军将军”,做了诸葛亮的幕僚长,为诸葛亮所倚重。北伐途中,诸葛亮病危,委杨仪统领全军之重任。此举激化了杨仪与魏延的矛盾,两人原本不和,形如水火,《三国志》、《三国演义》记载颇详。最后导之了蜀军相互对阵,魏延被诸葛亮生前预留的锦囊妙计所杀。当马岱把魏延首级交给杨仪时,杨仪的小人面目暴露无遗,得意忘形,心花怒放,把魏延首级扔在地上,又踩又骂:“愚蠢的奴才,你还敢作恶吗?”就是这个自认为接诸葛亮班的杨仪,知道丞相的位置轮不到他时,竟然口出反言:“丞相逝世之时,我若率军投向魏国,怎会有今天的不如意呢?悔不当初,当机立断投奔魏国啊!”杨仪最后被贬为平民,走投无路,愧而自杀。再看魏延,小说演义中虽有魏延与马岱商量投魏之语,但《三国志》中未说魏延造反,魏延只是说“丞相虽亡,吾自现在,府亲官属,便可将丧还葬,吾自当率军击賊!云何一人死,废天下事耶?”他虽处在各方逼迫和长期怀疑之下,但他反的是杨仪,而不是蜀国。诸葛亮生前只重用杨仪而屡防魏延之“反”,这不是诸葛亮的用人失察么?\n

马谡、杨仪均为襄阳人,而王平、魏延都不是襄阳人。诸葛亮虽然原籍是山东琅邪,但自幼丧父,随叔父诸葛玄生活,十七岁就在襄阳定居“躬耕陇亩”。他又是襄阳女婿,襄阳可谓是其第二故乡,感情极其深厚。襄阳多出人才,如蔡讽、蔡瑁父子,庞德公、庞统叔侄,“马氏五常”的马良、马谡兄弟,向氏叔侄向朗、向宠,还有廖化、杨仪、诸葛亮岳父黄承彦等等。窃以为,诸葛亮对襄阳感情深厚,对襄阳乡党也是有所偏爱的。象现今的“同乡会”之类,当时可能也有。诸葛亮未“出山”时,襄阳高人庞德公、黄承彦对他是何等推崇,以至有刘备的“三顾茅庐”。后来,诸葛亮不顾刘备临终叮嘱,重用“言过其实,不可大用”的马谡;重新起用被刘备“左迁”(降级)闲置的杨仪。在他的《出师表》中,又对襄阳老乡向宠大加推崇。他对后主说:“向宠晓畅军事,连先帝也认为能干,我出兵北伐之后,军中大小事务,可全权由向宠处理。”这种相互提携推崇,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乡党感情,可否称为诸葛亮的襄阳情结?


最后说明一下,笔者无意贬低诸葛亮。诸葛亮的襄阳情结究竟杀死了谁?此问,也并不是说,诸葛亮因襄阳情结而徇情枉法,他毕竟是挥泪斩了马谡。笔者只是说,诸葛亮的襄阳情结和因此而囿于自己有限的视野选用人才,大概是其用人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

(图片《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来自网络,向作者致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3 15:55 , Processed in 0.03474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