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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第一家的《郑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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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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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20: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朱元璋赐以"江南第一家"美称并在此后屡受旌表的郑氏家族,因其孝义治家的大家庭模式和传世家训《郑氏规范》,奠定了它在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史上的重要地位.《郑氏规范》中治家、教子、修身、处世的家规族训,以及极具特色的教化实践,对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巩固发展,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稳定和儒家伦理、文化的世俗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元璋看重郑氏家族孝义治家,耕读为本的家规家法,在明代的法律中引入了不少《郑氏规范》的内容。浦江孝义门郑氏历经宋﹑元﹑明三代十五世,同居共食达350年,最多的时候,有3000人。

《郑氏规范》规定:郑氏子弟,8岁入小学,16岁入大学,能背四书五经,并能讲出正文大义,才允许加冠,成为成人。子弟已冠而习学者,每月十日一轮,要考查经文。明代开国大臣宋濂,曾在郑氏执教20余年,为郑氏培养了许多人材。宗祠前的柏树就是当年宋濂亲手所植。

规范还规定: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者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从宋到元,郑氏已有多人为官,在明代,共有47人为官,官位最高的是礼部尚书。令人惊叹的是,郑氏子孙没有一个因贪污被罢官。于是,就有参观者提出让政府官员到这里来办学习班,接受廉政教育。

第11条,“毋徇私以妨大义,毋怠惰怡荒厥事,毋纵奢侈以干天刑,毋以横非而扰门庭,毋耽曲蘖以乱厥性……”第18条,子孙如有“无赖及一应违于礼法之事,家长度其不可容,会众罚拜以愧之……”
第59条,“子孙以理财为务者,若沉迷酒色、妄肆费用以至亏陷,家长覆实罪之……”第65条,“亲姻馈送,一年一度,非常吊庆则不拘。切不可过奢……”第86条、第87条讲到,“……即仕,需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当早夜切切以报国为务,抚恤下民,实如慈母之保赤子。有审理者,哀矜恳恻,务得其情,毋行苛虐,有不可一毫妄取于民。”第113条,“子孙不得从事交结,以保助闾里为名而恣行己意,遂致轻冒刑宪……”第125条“子孙不得惑于邪说,溺于淫祀,以邀福于鬼神。”——郑氏家规共计168条,汇聚了郑氏家族数代人思想道德素质的精华,其中大数与我们现在倡导的“八荣八耻”能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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