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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权理论或钟氏改革理论简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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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7: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由于朗咸平质疑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停止国企产权改革的主张。引起了经济学界激烈的争论。其中,要不要停止产权改革成为了问题的焦点。但是,无论是坚持产权改革的一方还是反对产权改革的一方,都缺乏完整的理论依据来坚持自己的主张。本人既不是什么“新左派”,也不是什么新自由主义派。但本人一向主张停止产权改革,用适合国有企业基本特点的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然而,本人的这一主张的根据与郎咸平等人的根据是有根本性的区别的。

从2004年1月开始,本人(网名是zm,zjm0328,本名钟建民)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在中国改革论坛(此后在新浪“经济学人”)发了多篇文章,全面展开了以劳动所有权为核心的改革理论。考虑到目前发生的两派争论、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和网络论坛的特点,我认为有必要比较系统地说明这一改革理论。为了简便起见,我把这一理论叫做劳权理论或钟氏改革理论。

我们的改革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邓小平理论提出了“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重要命题,确实是一种突破。但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生产方式,它应该是社会生产力进入新的阶段的社会形态。那么,这种新阶段的生产力特征是什么呢?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且处于多层次状态,所以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以我国这样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怎么可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呢?很显然,邓小平理论并没有解决这些基本问题。而正由于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认识没有根本性的突破,所以对于苏联模式的错误,对于社会主义发生重大挫折的原因,对于国营企业的弊病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模式,对现代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特特征和现代社会主义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等等问题,都不能很好解决。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长期不能成功的根源所在。钟氏改革理论由于对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有了明确的认识,对这些基本问题有了明确答案,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依据。

目前对我国经济改革起决定作用的是所谓主流经济学派,更确切地说是产权学派。但是,产权学派面临着一个不能解决的基本矛盾:产权制度是一种成熟的企业制度,特别是现代产权制度,是一种比较科学的企业制度。但是,它只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只是一种与生产资料实体性质相适应的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企业却只能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革命已经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人们的资产所有方面有差别。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企业,一方面是没有资产所有者,只有劳动所有者;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只存在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公有制企业已经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而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了。在这里,一方面,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坚持产权方向的改革,就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就要满足产权清晰的基本要求,就要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一句话,就不能不进行私有化进程;另一方面,我们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一个不可放弃的基本原则,而不能放弃公有制就不能满足产权清晰的基本要求。这是一个在产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基本矛盾,是产权学派不能解决的基本矛盾。另外我们还可以明显看到,产权改革思路与邓小平理论(例如社会主义本质论),与“三个代表”的基本思想(特别是代表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思想),甚至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都是互相对立的,与共产党的性质是相矛盾的。

到目前为止,钟氏改革理论是唯一能够说明苏联模式的错误和社会主义发生重大挫折的基本原因、明确分析国营企业弊端、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与运动特征、说明现代社会主义企业制度基本内容、说明适合公有制企业的经营机制、说明国有企业二十多年改革过程及其成败得失原因的改革理论。而更重要的是,钟氏改革理论由于对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有了明确的认识,在理论上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从而为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拨乱反正奠定了基础,为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明确了方向。

一,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的理论--钟氏改革理论的总根据。

在《论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等文章中,我全面地论述和说明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我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有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自然要求,又有由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的社会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力相比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本质区别不是表现在发展水平的高低方面,不是表现在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方面,而是表现在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关系方面,表现在生产力发展的社会要求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力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力相区别的生产力,即由生产劳动居支配地位而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相应地,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殊要求也表现为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首先是相对稳定的公有制与相对灵活的劳权企业制度形成的直接生产关系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在这方面是由生产的具体属性决定的)和社会要求(主要是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相适应,然后是宏观经济体制与(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等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的理论,从根本上明确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而这一基本问题的解决,对苏联模式的正确认识,对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正确认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基本问题的解决也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指明了方向。

二,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理论。在五论公有制等系列文章中,我说明和论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其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不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同时也包括生产劳动所有制。社会主义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社会主义并没有消灭生活消费的个体性,而生活消费个体性决定了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因此,社会主义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区别在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劳动个体所有制的相互结合。因此,当我们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时,必须注意到它是以生产劳动个体所有为基础的公有制。这种公有制不仅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有本质的区别,同时与其它社会或其它形式的公有制也是有本质区别的:那就是它只存在劳动所有者、不存在资产所有者;只有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由于这种公有制本质上是消灭资产所有权、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因此,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应该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而不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

三,关于按劳分配的理论--认识苏联模式错误、破解传统公有制经济缺乏活力的谜团的基本理论。在《苏联模式错在何处》、《论工资和按劳分配》、《什么是按劳分配(一)(二)》等论文中,说明了我的按劳分配理论:按劳分配的核心是“谁劳动谁所有”,属于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基本要求。因此,只有在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的条件下,按劳分配才可能实现。工资制度,作为产权企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体现的是“谁投资谁所有”的资产所有权,是不可能、事实上也没有实现“谁劳动谁所有”的按劳分配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由于苏联模式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产权制度相结合的模式,因此,苏联模式的公有制经济并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正因为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经济才普遍缺乏活力。钟氏改革理论正是从“工资不是按劳分配合理形式”这一关键点的认识上取得突破的。

四,经济实体理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理。钟氏改革理论认为:现代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具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生产资料实体存在方式和生产劳动实体方式。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是一个客观规律。公有制企业作为劳动实体有自己的存在前提、发展要求,运动规律和基本特征。而要使公有制企业作为规范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必须从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出发,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相比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它能够从根本上克服由需求不足引起的通货紧缩等缺陷。这一理论从市场经济角度论述了经济实体的基本内涵及其基本分类,论述了现代企业的基本内容及区别,为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理。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模式》一文中,本人在分析计划经济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相对应的模式,即“国有劳营工分制”模式。“国有”作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模式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模式相对应。这种对应表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区别: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也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但由于生产资料实现了公有制,可以按需分配和按效益流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价值规律和生产资料按需分配规律共同作用的基础上发展的。所谓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就体现在这种特殊性上。“劳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模式与资本家或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的模式相对应。资本家或资产所有者的管理体制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一一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而劳动者管理体制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一一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劳营”和“资营”的区别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即由生产力结构和性质的区别决定的生产关系的区别。资本主义生产管理体制有两种基本形式:在资本家个人独资经营的条件下,企业由资本家本人或委托人管理;在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的条件下,资本主义企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来管理。无论是前一种形式还是后一种形式,都充分体现了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在管理上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实体也有个体和集体之分:在劳动者进行个别劳动的条件下,生产经营的决定权归劳动者个人,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就是这样;在劳动者进行集体生产的条件下,企业管理权则应有职工大会和职工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这就是“劳营”模式。“工分制”是和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模式。在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的条件下,资本主义企业为了区别资产所有者的分配权和管理权,采用了股份这种生产资料价值形式来计量资产所有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价值量,并据以进行产品分配。因此,股份就是按资分配的基本形式。在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实践中创造的工分制是社会主义实践中唯一和按资分配的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制度。工分作为按劳分配的合理形式,它和股份一样,不仅可以正确统计劳动者提供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总量,以明确区别劳动者由于投入劳动量的不同而形成的分配权的差别,同时还可以明确区别劳动者由于投入劳动量的不同而形成的管理权的差别:建立在劳动所有权基础上的公有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一样,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原则不是平均的一人一票,而应是一工一票。如果我们把个人在一定时期的工分累计量除以同一时期劳动集体的工分总量,我们就得到每个人的工分比,这个工分比就是劳动者的企业管理权利的量化表现。一个职工的工分累计量如果占了劳动集体的工分总量的10%,那他应有1/10的表决权,另一个职工的工分累计量如果占了20%,那他应有2/10的表决权。与股份制一样,工分制不只是一种较好的分配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企业制度,社会主义企业必须普遍地采用工分制,取消工资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按劳分配,才能形成对应于现代股份制的现代社会主义企业制度。商品生产由市场调节,生产资料按需分配,企业(由劳动者)自主经营,生活资料按劳分配,成本优先保证,职工多劳多得。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一“国有劳营工分制”的运行模式,既是宏观模式,又是微观模式。

六,关于苏联模式的主要错误。在《苏联模式错在何处》和《也论传统公有制模式的错误》等文章中,本人对苏联模式的错误作了详细的分析:苏联模式由于采用工资制事实上并没有实现按劳分配,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产权企业制度作为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形式,它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社会主义生产力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生产力,其发展的特殊要求表现劳动所有权,因此,在公有制企业建立产权制度,客观上是用旧的生产关系束缚了新兴的生产力。

八,关于生产队模式和我国农村改革。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生产队模式是唯一与苏联模式相对立的公有制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由于采用了工分制而实现了按劳分配,从而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但是,生产队只是建立了体现劳动分配权的工分制,而没有同时根据劳动投入量的差别确定社员在生产队管理上的权利差别,因此,生产队又是不完全的“公有制+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模式。这一模式由于工分制的采用而体现了劳动者对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但同时由于未能体现劳动者的管理要求,也由于人们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按劳分配规律不了解和不适应,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对生产队模式的束缚(特别是低价定购政策及“以粮为纲”等不恰当的农业生产指导方针等多种原因,使生产队的发展受到限止),在这种情况下,生产队出现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趋势。在党恢复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条件下采取了适应实际发展的做法,这就是农村改革能够一举成功的基本原因。农村改革的实质是用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模式(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在分配和管理两个方面权利要求的生产模式)取代不完全体现劳动所有权(生产队仅仅体现了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基本要求)的生产模式。

九,关于国营企业弊病的认识。从企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看,国营企业存在着“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弊病。从企业内部来看,国营企业职工缺乏生产积极性,工作不上进,出工不出力;管理人员则官僚主义、瞎指挥相当普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而从总体上看,国营企业是“全民所有、全民负责,实际上是谁也不负责”。国营企业的诸多弊病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表现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象“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等等现象都是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特征的东西;而国营企业内部的诸多弊病则表现为国营企业作为生产组织的性质特征。改革前的国有企业所以称之为“国营企业”,就因为它是由国家来经营的。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以什么的价格卖出去等等,这些都是由国家计划来确定的,而不是由企业来决定的。同样,企业生产的结果也是由国家来承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无论多少,都归国家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同样也是由国家计划决定的。这种“国有国营的、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的企业模式,从一方面看表现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表现为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特点,而从另一方面看则表现为国营企业的生产组织的特性。为什么国营企业缺乏活力呢?首先是由国家经营的计划体制决定的。由于计划经济体制规定了国营企业的一系列重大活动,从而使国营企业丧失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其次,从企业内部来看,国营企业所以缺乏活力,是由国家计划规定的工资决定的。工资是直接的货币量,是一种预定的收入形式。工资的多少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是没有联系的,甚至与职工本人劳动状态也是没有关系的。一般来说,你只要进了厂门,无论你是干多干少,还是干或不干,与工资的多少也是没有关系的。既然是干多干少、干或不干都是同样的收入,企业职工当然不会有生产积极性,这就使国营企业失去了不断发展的动力,一个缺乏动力的企业怎会有活力呢?同样的道理,由于大家都是拿的工资,当有人去损害企业利益时,职工,甚至管理人员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因此,官僚主义、瞎指挥及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腐败现象虽然危害国营企业,但却没有人来管闲事,这便是所谓的“全民所有、全民负责,实际上是谁也不负责”了。一个没有人负责的企业,没有人管事的企业,又怎么会有活力呢?从以上的认识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理所当然应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开始。而在事实上,国有企业改革也的确是从调整这种关系开始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其实质正是为了调整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然而,以上对国营企业的认识只是一种初步认识,只是一种表面性的认识。而从本质上看,国营企业存在的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在于产权制度与全民所有制的基本矛盾,在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国营企业的基本特点。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由于消灭资产所有者,使劳动者成为企业唯一的生产主体,它要求劳动者当家作主;而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它否定了劳动者的生产主体地位,这是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全民负责,结果谁也不负责”的根源所在,也是国营企业“主体缺位”弊病的由来;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国营企业实际上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但是,产权制度体现的却是资产所有权。结果是能够对国营企业负责的劳动者由于其利益要求得不到体现而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而不存在的利益要求--即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却得到了体现。这是国营企业缺乏动力和活力的根源所在;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使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排除了单个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无论是以个体形式出现,还是是集体方式出现,作为劳动所有者都是独立的,因此,国营企业是可以作为独立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但是,产权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结果是,产权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使国营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国家所有制本身又排除了国营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可能,于是,国营企业失去了经济实体的性质,只能作为一个没有自己的生产主体,没有独立的、内部的价值运动,没有自主管理权的生产组织存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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