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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六书”性质和分类标准之我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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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20: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日期:2003-8-1514:28:11发布者:张素凤(唐山师范学院中文系,河北唐山)

摘要:自许慎《说文解字》问世,《说文》的研究者层出不穷,《说文》学成为一种专门学问。后世学者在肯定《说文》功绩的同时,也对《说文》内容提出了很多质疑,在“六书”理论方面聚讼尤多,如转注、假借的界定,“六书”的次第问题,多形多声问题,亦声问题等,这些问题如果从“六书”的分类标准是造字方法这个观点分析,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本文从“六书”理论的起源,许慎对“六书”概念的诠释,《说文解字》的写作目的和体例三个角度,论证了“六书”的性质和分类标准是字形与字义的联系方式,并利用这个结论,解释了“六书”理论方面有争议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六书”;《说文解字》;字形;字义

中图分类号:H1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71(2003)01-0014-04

一、对“六书”性质和分类标准的思考

东汉时期许慎所写的《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在文字学史上的作用,是世所公认的。后世学者对《说文》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充分肯定了《说文》的功绩,同时,也从各个角度提出了与《说文》不同的见解。在“六书”理论上聚讼尤多,如关于“六书”次第问题,先是郑众、班固、许慎各不相同;以后,光是按“制字先后为序”排列“六书”次第就有很多不同的见解:徐锴、王筠认为“六书之义起于象形,宜以象形为首”,段玉裁、张行孚等则认为先有指事字,宜以“指事”首。对于“假借”的排序更是各持己见,莫衷一是,有的把“假借”排在“六书”的最后,有的把“假错”放在会意和形声之间。此外,转注、假借概念的界定,多形多声字、亦声字的提法是否合理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难以有一个让所有学者信服的结论。

《说文》是许慎花费了二十二年心血写成的一部文字学巨著,它怎么会有这么多疑点?这些问题是许慎《说文》本身的问题,还是后世学者没有弄清楚许慎“六书”的真正含义造成的?许慎为什么把“造字法”和“用字法”这两种不同分类标准下的属项合在一起称为“六书”,“六书”的性质和分类标准到底是什么?

带着上述问题,我反复研究了许慎《说文》以及“六书”理论,得出的结论是“六书”的性质和分类标准不是造字方法,而是字形与字义联系的方式。

二、“六书”是字形字义的联系方式

1、从“六书”理论的起源来分析

“六书”一词,始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作为“六艺”之一的“六书”,是“保氏养国子以道”的内容。这一点班固《汉书·艺文志》、许慎《说文解字·叙》都提到了,而且许慎更明确地指出了儿童七八岁入学就开始学习“六书”。可以想象,七八岁的儿童不可能刚开蒙就学习创造新字,只能是学习识字,也就是说“六书”只能是教给儿童识字方法,而不可能是教造字方法。从逻辑上讲,先民也不可能先规定造字法则,然后再根据这些法则去造字。高明《古文字学通论》也认为,实际上古人开始造字并不知道有所谓“六书”,更不可能根据“六书”理论指导造字。“六书”乃是后人根据字形结构总结出的理论。所以说“六书”不是创造汉字之本,而汉字却是“六书”之本。可见,班固认为六书是“造字之本”的观点是错误的。正是这一错误观点,把后世研究“六书”的学者引入歧途。

2、从许慎对“六书”概念的诠释来分析

一般认为,“六书”中前四书是造字法,后二书是用字法。但从前“四书”的定义分析可以看出,它们是从字形结构方面总结出的规律,是不可能早于文字存在的。如“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说文》“视,瞻也”“瞻,临视也”。所以,“视”的意义就是靠近去仔细看。又:“察,覆也。”(臣铉等曰:祭祀必天质明,明察也)“覆,覂也,一曰盖也”,“覂,反覆也”。那么“察”的意义就是“反复看”,“视”“察”都是看义。显然,看的对象是字形,所以,字形应该是先于“六书”理论而存在。“视”、“察”的目的是从字形看出字义,即字形与字义的联系,从而使文字“可识”,字义“可见”。段玉裁将“察而可见”改为“察而见意”,则更明确地说明了“视”“察”字形的目的是为了“见意”,也就是把字形与字义联系起来。

同样,“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是说象形字的字形与实物的外形相似,所以从字形就可看出字义。“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是说形声字的字形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表示字义的类属,一部分则通过表示字音限定这一类属中的具体意义。“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是说会意字的字形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同或不同的构字部件组成,把构字部件的意义会合起来,就是会意字的意义。可见,象形、形声、会意和指事一样,是根据字形结构总结出的规律,不可能先于文字而存在,不是造字方法,而是字形与字义联系的不同方式。

转注、假借也是字形与字义联系的方式,这一点留待下文论证。

3、从许慎写作《说文》的动机来分析

许慎被称作“五经无双许叔重”,他写作《说文》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当时典籍解释混乱的时弊,从而准确地解经。因为当时经学界“人用己私,是非无正,巧说邪辞,使天下学者疑”[1]。而要正确地解经,首先必须准确理解每一个字的意义,“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1],正是由于认识到文字的重要性,许慎花费了二十二年的时间,对文字本身的规律进行了探索,找出了字形与字义联系的规律。即陆宗达所言“探索文字的本源,推考文字形、音、义之间的关系及其由来”,从而“从古文经学派观点出发来发扬‘五经之道’,为当时的政治服务”[2]。

正是基于上述目的,许慎为了使自己对典籍中各个字义的解释更为有力,更令人信服,他从字形出发,通过字形分析来说明字的本义,把字形和字义两部分联系在一起,互相贯通,也就是一个字的字形是字义的根据,而在字义上,也反映了字形的结构。

值得肯定的是,许慎没像当时的“今文学派”那样,认为文字是自古不变的,他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文字问题,尽可能找出每一个文字的最早字形,以当时早已不通行的小篆字形为主体,通过字形结构的分析,把字形与文字在典籍中的意义结合起来,达到宣扬儒家思想的目的。如对“示”、“王”等字的解释,就体现了儒家思想,但是与后来发现的甲骨文字形不相符,这一点不能苛求没有见过甲骨文的许慎。这是时代的局限。其实,近现代的文字学家分析甲骨文、金文,用的方法,与许慎《说文》是一致的。即把字形结构与文字在使用中的意义结合起来。

许慎《说文》为了准确解经,把字形和字义贯通起来,使人们掌握字形字义之间的联系,帮助人们识字。这与《周礼》保氏教给儿童识字方法是一致的。所以,许慎对“六书”具体名称含义的诠释不会背离《周礼》很远。其分类标准应是一致的。就是字形与字义之间的联系方式。用这个标准分类,以可见到的字形和字义为研究对象,是符合科学研究的规律和方法的,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而立足于汉字造字方法来给汉字分类,因为我们看不到古人如何造字,只能靠字形来揣测古人造字时的心理,其结论只能是推测性的。

三、“六字”理论中争议问题试解

根据“六书”的性质和分类标准是字形与字义的联系方式这一结论,我们对“六书”中的一些有争议问题作出解释。

1、对转注假借概念的诠释

⑴转注

“六书”里,学术界对转注的界定分歧最大,从唐朝到现在,解释转注的有好几十家,有影响的主要有三派:徐锴、江声为代表的主形派,戴震、段玉裁为代表的主义派,章太炎为代表的主声义派。因为从造字角度无法解释转注,所以后世一般把转注看作用字法,因而一般认为“六书”存在把不同分类标准下的属项混合在一起的问题。

用字形和字义的联系方式作为六书的分类标准分析“转注”,其含义就易于理解了。上文分析已清楚地说明:指事字、象形字、形声字、会意字的字义都可以和字形直接联系贯通。转注字顾名思义就是:其字义不能与字形直接贯通,必须通过“挹彼注兹”辗转相注释的方式,才能把字义和字形联系起来。如“考”字义是“老”,但从“考”的小篆字形看不出它与“老”义有直接联系,只是“考”与“老”都有相同的构件,而这个构件不能直接解释“考”义为“老也”的原因。为了把其字义和字形联系起来,把“考”的字形释为“从老省、ㄎ声”。显然,转注字的特点是借助与它有相同构件的形近且义近的字来解释字形,使其字形与字义取得逻辑联系,也就是《说文》中的省形字。这类字与它所从的义符,形近义通,即“建类一首,同意相授”。

在《说文诂林》中有三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说明转注字就是省形字,但他们的观点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现把他们的观点简述如下:

胡朋《六书转注说》认为转注“正在形声会意之间”,“考从老省,所谓建类一首也,考亦老义,所谓同意相授也”。考从ㄎ得声,而不称之为形声字,是因为“ㄎ”虽是声符而“老”不是形符。“形声字,必有真形全形”。说明了转注字与形声字的区别。又说:“至若‘考’训‘子承老’、昼训日出,与夜为界画,有似会意而不知道其由‘老’、‘画’而转注之,故曰视会意而微歧也。”说明了转注字与会意字的区别。可见,转注字与会意字、形声字的区别就是其义符有简省,简言之,转注字就是省形字。

汪荣宝《转注说》则从造字角度阐述了转注字的内涵。“故转注者,乃取一全体之字,削其一体而代之以他体,以为新字,而其义则仍与原字之义相通或相承也”,他更明确地论述了转注字是“从×省”类省简了义符的合体字。认为“转注者,以改字为造字者也”,不同于形声字和会意字。

曾国藩《与朱太学书》:“凡形声之字,大体以左体为母,以右体之得声者为子。而母字从无省画者。凡转注之字,大体以会意之字为母,亦必得声者为子,而母字从无不省画者,省画则母字之形不全,何以知子之所自来,惟好学深思,精心研究。则形虽不全,而意可相授。”显见,曾国藩是把省简了义符的形声字,看作了转注字。

胡、汪、曾三位学者从不同角度揭示转注的内涵,虽小有分歧,但认为转注字即是省形字这一点则是相同的。也与笔者从字义与字形联系方式的角度分析“转注”所得结论一致,可谓殊途同归。

⑵假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对于假借的界定,历代学者也颇有分歧,有的认为假借是造字法,通行的看法是,假借没有创造新字,是用字法。

从字义与字形联系方式的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假借字的字义与字形毫无联系,没有办法把字形与该字在典籍中的义项联系起来。这就给解读经书造成了障碍,为了使经书的释义合理,把这种情况看作借用了与之读音相同而意义不同的字,即“依声托事”。“本无其字”说明了假借产生的原因。如:“令,发号也,从A.卩。”“发号也”是根据小篆字形与它在典籍中的意义所规定的“令”的本义。但是“令”在典籍中的意义不仅有“发号也”,还有“善、美好”等。如《尔雅·释诂》“令,善也”,《诗大雅·卷阿》“如圭如璋,令闻令望”,郑玄笺:“令,善也。”但是,“令”的字形不能与典籍中的“善”义联系起来。因此说,义为“善也”之“令”是假借字,假借的是与之读音相同的“发号也”的“令”的字形。同样,义为“首领”的“长”也是假借字。假借的原因是“本无其字”,即口语中有此音此义,而书面中没有与之相应的字。

实际上,典籍中,不仅有“本无其字”的假借,还有“本有其字”的假借。后者称为“通假”。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颇有争论,不再赘述。可见,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是按同一分类标准——字义与字形联系的方式分出的不同类别。把它们并列称为“六书”是合理的。

2、对六书次第问题的解释

六书是按照字形与字义的联系方式划分的类别,这些类别是汉字这一大的总项中所包含的不同属项,这些属项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无前后主次之分。那么,班固、郑众、许慎的“六书”理论同出刘歆一门,而对“六书”次序排列却各不相同,也就不足为怪了。当然,许慎排列“六书”的次序,也有逻辑上的考虑。前“四书”的字形与字义能够直接联系起来,放在前边,而其中指事字形最简单,排在第一位。转注的字形与字义的联系则需要辗转一下,放在“四书”之后,而假借字的字形与字义毫无联系,只是借用了一个同音字形,所以放在最后。然而,后世学者因班固一句“造字之本”的误导,以造字先后为序排列“六书”,结果是争论不已,纠缠不休。其实,这种争论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因为造字本身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各种字的创造不可能按阶段截然分开。有的字类的创造甚至贯穿始终。所以,关于“六书”次第的争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3、对多形多声、亦声问题的解释

⑴多形多声

《说文》中,形声字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大多数形声字是一形一声结构,许慎用“从×,×声”分析其字形结构。也有的字,许慎用“从××,×声”,“从×××,×声”,“从××××,×声”,“从×,××声”,“从××,××声”来分析其字形结构,这样的字,称为“多形多声字”。很多学者认为多形多声的分析方法是错误的,根本不存在多形多声现象。其根据是义符既然表示类属或意义,类属只有一种,意义也只能有一个。因此,义符就只能有一个。同样,音符是表示读音的,同一个字不应该有两个音符。

实际上,客观世界是错综复杂的,很多事物从不同角度分析,具有不同的特性。反映客观世界的文字同样也是十分复杂的,有的字形就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多种性质,如“簋”、“”从构成材料角度说,是竹制的,从其性质用途角度说,是器皿。又如“碧,石之青美者”是说“碧”这种青美的石头近似玉,从本质上讲,它是石头,从外形美观的角度讲,它又似玉。所以说“簋”、“”的“竹”、“皿”都是义符,“碧”的“石”、“玉”都是义符,“簋”、“”、“碧”都是多形字。

同样,“”中“”、“又”两个构件读音都与“”相近,与其字义之间没有联系,许慎把“”、“又”都看成声符。“”中、“”、“廿”与窃义没联系,而读音与窃相近,也是“”的声符。“”、“”是多声字。

梁东汉先生认为多形多声的分析是错误的,他说“碧”可以说成“从石珀声”、“簋从竹声”,“,从竹声”,“从又声”。“从穴,声”。此外,“寶从声”,“从声”。也就是说许慎分析的多形多声现象,其实都可以说成一形一声[3]。但是,只要一查《说文》就知道,《说文》中没有“珀”、“尋”等字,而《说文》的体例,作为声符义符的构件,在《说文》中都独立成字。以这些《说文》中不存在的字作声符和义符,是不恰当的。

许慎《说文》的体例是通过分析小篆字形,把汉字的字形字义贯通起来,对于汉字中存在的用一形一声不能解释的形声现象,不管其成因如何,许慎本着字形字义贯通的原则,都释为多形或多声。从上文分析可知:不这样解释,形义就不能贯通。至若甲骨文中“寶”字作“”说明“寶”是以后加旁形成的,属于汉字发展演变方面的问题,这不属于研究小篆字体的字形与字义联系方式的《说文》的研究范围。

⑵亦声字

《说文》中直接标出“从××,×亦声”的亦声字有二百一十多个,这些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构件组成,这些构件的意义会合而成为该字的意义,同时,其中一个构件的读音又与该字的读音相同或相近。显然,亦声字是文字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它的字形不仅与字义贯通起来,而且与字音联系起来。它既有会意字的特点,又有形声字的特点。如果按照“六书”是造字法分析,这种现象是很难解释通的,因为我们很难揣测先民造字时的心理:是考虑几个义符会合成新字(即会意)呢?还是考虑用义符加上表示该字读音的声符(即形声)呢?还是造字时考虑到用两种方法呢?这是根本无法弄清楚的问题,因此历来争义很多。许慎《说文》没有立足于造字方法,而是着眼于字形分析,使字形与字义联系起来,亦声就是这种字形分析中发现的一种特殊现象。

从前面分析可知:许慎“六书”的性质和分类标准是字形与字义联系的方式,《说文》分析字形的目的是为了把字形与字义贯通起来,从这个观点出发,“六书”理论中很多有争议的问题,都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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