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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志编纂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姓氏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全省以县(区、市)为单位,统一编纂姓氏志,对于深入了解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姓氏的源流与发展,继承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都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由于姓氏志编纂存在时空跨度大、历史资料欠缺等问题,要搞好这项浩大的工程,亦存在诸多困难。根据《安溪县姓氏志》的编纂实践,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若干问题: 一、严谨治志,溯清源流 姓氏志编纂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以政府的方志机构具体负责编纂的,可称之为“官修”。一旦成书,即成文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在编纂中,必须坚持严谨治志的态度,为历史负责,为各姓氏族群及其后代负责,尽可能反映历史的真实。安溪是一个有107万人口的大县,县境内有470余个姓氏。其中,人口超10万人的大姓有2个,超万人的大姓有22个,超千人的有58个。各大姓氏中,枝繁叶茂,支系复杂,因此,姓氏志编写最重要、也是最需花费精力的部分,是理清派系,溯清源流。体现在“溯源”、“蕃衍及迁移”等要目的内容中。借鉴谱牒学中“垂不断线,横不散珠”的重要规则,对这些内容的记述必须力求做到:远可达开姓始祖,近须知派出何宗;横不遗同姓支系,纵可观世序分明。由于年代久远,许多姓氏的后裔对本姓、本族的历史知之甚少,或源流失考,或以讹传讹、世系颠倒等,在编纂中必须谨慎对待、认真考证。通过对同一姓氏的调查资料进行研究,对同一姓氏不同支系、同支系不同居住群落的谱牒进行相互印证,尽可能溯清源流,理清支派,明标世系。 例如,安溪王姓有人口96804人,是全县第三大姓,支系众多,分布在24个乡镇、140多个行政村。王氏肇安时间最早的可溯自五代后周显德元年(954年),现在许多王姓族人只知是“开闽王”的后裔,但具体是何人、何派所传却不甚了解。通过查阅全县调查资料,发现安溪王氏多为王审知、王审邽的后代,而王潮、王审邽、王审知又被王氏后人尊为“开闽三宗”。根据许多关于王氏源流的史料,基本确定“开闽三宗”是王姓太原开姓始祖子乔的四十九世传人。经过对安溪王姓各派族谱的对照印证,笔者在“蕃衍”部分将安溪王姓众多派系先归纳为两大派系,即“王审邽派”与“王审知派”。由于安溪王氏派出王审知居多,其中又以王审知四子王延政的后裔为主,而王延政有六子,即继成、继昌、继达、继元、继重、继晋(勤)。因此,笔者又将安溪“王审知派”归纳为六个分支,即:1.延政——继成支系;2.延政——继昌——管礼支系;3.延政——继昌——管斌支系;4.延政——继昌——管朋支系;5.延政——继达支系;6.延政——其它支系。 在以上6个支系中,每个支系又有许多分支,这些分支均应在各支系目下按时间顺序予以一一记述。例如在上述6个支系中的第5个支系,延政——继达支系,又分为十个分支,即:①招卿王氏;②长塔王氏;③珠塔王氏;④内社王氏;⑤平原王氏;⑥西源王氏;⑦圳下王氏;⑧玉湖王氏;⑨乌珠王氏;⑩尾厝王氏。 在每个支系和分支的记述中,特别注意弄清肇县和肇村始祖的名讳,与王审邽、王审知之间的世序,迁入原因等要素。这样,可使人一目了然,对王氏的渊源、入闽、肇县、肇村蕃衍情况有个较直观的认识,同时让安溪王氏族人不但清楚地了解本族出自何宗,归属何派,又可从自身与肇安始祖之间的代序推算出自开姓始祖、入闽始祖直至自己之间的代序。 但是,实践中要做到每个姓氏和支系都能溯源清流,明标世系非常困难。一些姓氏中的支系,由于旧谱或在战乱中遗失、或毁于兵焚、或续修族谱年代跨度大,家庭史料失真等历史原因,引起肇基者失考、源流不清、世序缺佚,有的同宗分支之间对始祖、肇迁、源流记述不清、世序缺漏,有的记载不同,明显存在差异,同宗分支之间各执己见,难以形成统一观点。对于这此“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严谨治学精神,我们的原则是不臆断、避争议,存疑问、待考证。就是对那些同一个事件多种说法、或说法不清,或代序不明等现象,不能凭编纂者的主观臆断,妄下结论,或牵强附会。必须把握大势,抓住共同点,避开争议。 例1,关于安溪魁田吴氏始祖、入闽原因的考证。魁田吴氏谱牒资料记载为:吴祭(字孝先)河南光州固始人,唐工部屯田员外郎,平章政事兼观察使,于唐中和四年(884年)追捕黄巢余党,率从兄弟及家眷三十余人随王审知入闽,居侯官(福州),因王审知割剧闽中八州,与之政见有异,遂迁莆田……这此记载存在明显疑点:一是时间矛盾。据《固始县志》载:王潮、王审知随河南寿州王绪起事并入闽是唐光启元年(885年),而吴氏谱牒记载为唐中和四年(884年)。二是入闽原因矛盾,王审知兄弟入闽是随起义军溃逃并非追捕黄巢余党。三是事实有矛盾。首先,随王审知军队入闽不可能携眷三十余人,因军队溃逃南奔时王绪曾下令禁止携带家属,史料记载王氏兄弟奉母董氏随军,险些被王绪所杀,因王氏三兄弟及其所随亲兵皆跪而求情,才幸免一死。其次,随王审知入闽必然是先居泉州,九年后(唐乾宁五年,即898年)方随王潮、王审知(王审邽留守泉州)北上福州。然而吴氏谱牒又没有入闽始祖先居泉州的记载和说法。以上这些疑点通过查阅《莆田市志》、《福州市志》、《福建省大事记》等典籍资料均没有明确记载,且魁田吴氏族人又难自圆其说。对这种情况,难以判断吴祭入闽原因是“奉命剿黄”或“避战乱”或“随义军”。但是基本史实没有明显争议的是“携眷三十余人”与“先居侯官(福州)后居莆田”。因此,笔者采取避开有明显疑惑的说法,这样记述:吴祭,字孝先,曾任唐工部屯田员外郎,平章政事兼观察史,于唐中和四年(884年)与从兄弟六人携眷三十余人由河南光州固始入闽,始居侯官(福州),后迁居莆田,是安溪魁田吴氏入闽始祖。 例2,关于安溪余氏入闽始祖的争议。安溪余氏为同宗两个分支,一支为尚卿乡青阳余氏,另一支是从青阳余氏分衍出去的芦田乡云山余氏。两支的旧谱关于入闽始祖的记载是:入闽始祖余章,为唐光禄大夫上柱国,世居河南光州固始县,唐僖宗中和四年(884年)从王潮兄弟入闽,余章精于岐黄之术,为王府太医正,居福州三山。 但是青阳余氏不按旧谱说法报送材料,称历史上没有余章之人,旧的说法为附误之说,重新考证后认为:余氏的始祖为余青,字隆对,为鄱阳令余雍之子,南朝梁时任建阳令入闽。然而,云山余氏却坚持旧谱的说法。我们查阅《建阳县志》,确有余青为建阳南朝梁时县令记载,但又没有其它根据否定云山余氏旧谱说法。因此,就让两种观点并存待考,以安溪余氏发祥地青阳余氏的说法为先,附载云山余氏沿用旧谱的观点,待日后考证。 二、重视人文,注意涵盖 姓氏志不仅是一个地区各姓氏血缘关系的缩影,也反映一个地区各姓氏人口、文化、经济的发展过程。因此,姓氏志不应只编写姓氏的起源、蕃衍、迁徙,而对各姓氏保存下来具有特定历史传统和文化内涵的资料,如谱牒昭穆、宗祠墓葬、人物传记、楹联匾额等蕴含着中华传统文化特征的珍贵史料,均必须采编入志,这样才能更全面,多维地反映姓氏和地方的历史,增强志书的文献性和可读性。由于某些姓氏支派繁多、分布广泛,故在人文素材的选材上,应注意提高涵盖面。对有关史料的记述,既要选择相同支系,又要选择不同的支系;既要反映人口众多的支系,又要反映人齿较寡的支系;即要选择经济发达的族群,又要注意偏远山区经济落后的族群。从而增强姓氏志的完整性,提高各姓氏各族群对志书的认同感。为此,要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 (一)在人文史料内容上,突出有地方特色、文史价值高的史料。 1.谱牒与昭穆:重点把握谱牒的修纂次数、时间,昭穆的讳行、字行、号行等。 2.宗祠与墓葬:宗祠家庙的记述应抓住肇建年代、肇建者、结构、朝向、面积、楹联、祠内文物等要素。对有的姓氏的宗祠或家庙楹联较多的,出于篇幅的限制,则摘选其中标明源流,启示后代比较精彩的联对入志。墓葬则主要精选那些对各姓氏的繁衍,具有开创性或对提高姓氏宗族知名度高较有影响的人物墓葬,主要记述其方位、坐向、穴名、民俗等。 3.人物:各姓氏通过千百年来的发展,涌现出许多人才。一些历史悠久的大姓,更是人才辈出,灿若星辰。过去编写县(市)志时,对各姓氏较有影响、有成就的历史人物和当代人物曾经分类采编入志。通过这次编写姓氏志的调查,又发现了更多姓氏的古今重要人物。因此,姓氏志调查又是一次全县古今重要人物的全面普查,将弥补县(市)志在人物方面采编的缺漏。但是,各姓氏谱牒记载的人物繁多,要采编入志,尚须认真把关。我们的做法是分类别、定规格、辩真伪。“分类别”,即将古今人物分为几类。如古代,分为“科举”与“仕宦”,现代分为“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定规格”,即在各类人物中又确定入志的最低控制级别。如古代科举人物,规定必须是举人(含武科)才能入志;对古代仕宦一般要求要七品以上方可入志。个别姓氏人口较少的,可适当放宽,以避免人物部分出现空白。对现代“行政任职”要求必须是副处(团)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副高级职称以上。“辩真伪”,即对各姓氏族谱记载和各姓氏所呈报的人物的科举、仕宦、职务、职称等进行认真辨别、核实。如有的姓氏将“岁进士”当作“进士”,有的将“小学高级教师”当作高级职务,有的在邑外参加科举或任职必须查阅外地资料等等。 (二)在编志选材上注意区域和支系的涵盖面 在注重采编具有人文特色的材料入志时,由于各姓氏报送的材料不均,有的支派资料丰富,有的支派资料贫乏,一般是大姓、大支派、大族群的材料较集中、较丰富。然而对其他支系也不能忽略,要有意识地提高志书的覆盖面,以增强志书的全面性和各支系,各族群的认同感。如吴姓是安溪的第七大姓,共有10余个支系,分布116个行政村与自然村。尽管各个支系和属下的各个族群人口多寡不同,分布区位不同,提供的史料不一,我们在记述时尽可能在“肇安”、“蕃衍及迁移”、“谱牒”、“祠庙”、“墓葬”、“人物”等条目中予以体现。例如安溪吴氏“源荣”支系中的“龙涓新岭圣草池吴氏”与单独代表一个支系的“感德尾厝新田坪吴氏”均是人口较少,地处与华安、漳平交界的偏远山区,我们也将其有关资料编入相应的条目中。 三、按格有序,体例灵活 安溪是一个多姓氏、多人口的县份,各姓氏人口多寡差距大,各姓氏的人文史料更是悬殊。因此,在编志时,如果墨守一种格式或体例,则明显不可行。根据安溪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三种基本体例,既遵循一定格式,又灵活运用: 1.“一姓一章”式。这种体例适用于那些人口众、支派多,史料丰富的姓氏。每章可分为五个小节,每小节中又分若干要目: 第一节:源流 ①溯源 ②入闽 ③肇安 ④蕃衍及外迁 第二节:分布 ①概况 ②分布表 第三节:谱牒 ①修纂情况 ②昭穆(字辈排序) 第四节:祠庙与墓葬 ①祠庙 ②墓葬 第五节:人物 ①人物传 ②人物录(A、古代科举 B、古代仕宦 C、现代行政任职 D、现代专业技术职务) 2.“数姓合章”式。对那些人口较少的姓氏宜采用“数姓合章”,即以一个姓氏的内容为一小节,而将上述章中小节的内容化为条目,依序而列。这样能使志书更为紧凑,内容更充实。 3.“要目增减”式。对那些人口较少,没有支系聚居、散居各地,史料贫乏的姓氏虽可用“数姓合章”,但各小节中的条目亦不必千篇一律,可根据资料删减,主要抓住“溯源”、“入安”、“分布”三个方面,其它内容如谱牒、祠庙、人物等有则加之,无则减之。 四、认真校对,严格把关 认真校对,减少错误,是保证编纂质量的重要环节。姓氏志编纂关系到每个姓氏、每个族群,涉及血统根源,宗支名誉。其编纂质量必然受到普遍关注,稍有不慎,难免出现“历史性”、“根本性”的错误,非但不能正本清源,还有可能弄巧成拙,流误后世。轻者受到质疑、否定,重者受到抨击、谴责,极大影响整部志书质量以及编纂机构和政府的形象。 姓氏志的资料虽然主要来自各姓氏自报的材料,但是至少有三个原因影响资料的质量。一是提供资料者的水平和认真程度不同。二是各姓氏提供的材料可能存在需要后续补充、纠正的内容。三是编纂者对各姓氏的材料可能存在理解和表述上的偏差。因此,姓氏志初稿形成后,舛误之处在所难免,必须通过充分、认真的校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 初稿校对要注意将“内容校对”与“文字校对”结合起来。“内容校对”的任务在于纠错、补漏、增删等;“文字校对”任务在于正确地遣词用句,谋篇布局等。 校对的步聚为分散校对、集中校对和总纂校对。“分散校对”即将初稿和《征求意见函》按姓氏分别复印寄给各支系资料采集员或对谱牒较有研究者,让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意见函的具体要求,对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建议,将修改稿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编纂机构。“集中校对”就是在“分散校对”后根据反馈的修改意见汇总,由编纂者修改后形成第二稿,再召集有关姓氏的代表性支系的谱牒学、姓氏学、人口学方面有研究的行家进行集中审阅修改,形成第三稿。最后一次校对是“总纂校对”。这是在全书各章节进行成书总纂,排版时进行的校对,也是一次“关门”校对,通过这次校对后即付梓印刷。通过以上校对程序,姓氏志才能以较高的质量面世,赢得读者的信任。 五、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姓氏志编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只有各级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才能使人员、经费、计划落到实处。在这次以政府的专业机构负责编纂姓氏志之前,我县已有一些谱牒学、姓氏学爱好者先后编写、出版过若干本关于安溪姓氏源流的书籍。但由于这些作者的编写属于个人行为,人手、经费有限,采辑姓氏资料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有限,又仓促出书,从而决定了书的质量难以提高。当前,由政府机构负责进行的姓氏志编纂,正可以发挥各级政府在开展专项工作方面的优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各项工作得到执行和落实。 姓氏志编纂工作的难点在于资料的采集,关键在乡(镇)、村(居)的配合和落实。因此,我县的做法是: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把姓氏志看作是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载体,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海内外乡亲的纽带,是了解乡情、县情、国情的钥匙,是加强先进文化建设,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 2.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领导挂帅负责,县方志办公室具体实施业务指导和编纂的工作机制。主要是县、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的一名领导亲自抓,党委或政府秘书具体负责;村级由村委会主任亲自抓,村委会文书具体落实;各自然村、各姓氏物色和聘请有一定文化素养,对谱牒和宗族历史较熟悉,较热心的民间人士做为资料采集员。 3.搞好业务培训。召开全县性编纂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布署,由县方志办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业务培训。为了保证资料采集的科学性、完整性,县方志办通过设计简要的表格,突出调查内容与重点,对乡(镇)和村(居)具体负责的政府秘书与村(居)文书进行辅导,确保填报资料的统一性、科学性、完整性,为全县编纂提供可靠的依据。 (原载于《安溪方志》第二十期 吴建霖 文) 妙人儿倪家少女大仝小余氏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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