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明朝刨立的卫所制度
据明朝朱元璋传记载,卫所的兵源有四种:一种是从征,即起事时所统的部队,也就是郭子兴的基本队伍。一种是归附,包括削平群雄所得的部队和元朝的投降军。一种是谪发,指因犯罪被谪发军的,也叫恩军。一种叫垛集,即征兵,照人口比例,一家有五丁或三丁出一丁为军。这四种来源的军人都是世袭的,为保障固定员额的维持,规定军人必须娶妻,世代继承下去,如无子孙继承,则由原籍家属壮丁顶补。种族绵延的原则,被应用到武装队伍里来,兵营成为武装的家庭群了。
在明代户口中,军籍和民籍匠籍平行,军籍属于都督府,民籍属于户部,匠籍属于工部。军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经济和法律上的地位于民不同。民户有一丁被垛为军,政府优免原籍老家一丁差徭,作为优恤。军士到戍所时,由宗族治装。
在卫的军士除本身为正军外,其子弟称为余丁或军余,将校的子弟则称为舍人。日常生活概由政府就屯粮支给,按月发米,称为月粮,马军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步军一石,〈守城的照数支粮给,屯田的支半〉。恩军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的四斗。衣服发给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夏布,出征时则例给服袄鞋裤。军队组织分作卫所两级,大体上以五千六百人为卫,卫有指挥使。卫分五千户所,所一千二百十人,有千户。千户所分十百户所,所百十二人,有百户。百户下有总旗二,小旗十;总旗领小旗五,小旗领军十人。大小联比以成军,卫所的分布,根椐地理险要,小据点设所,关联几个据点设卫。集合二个军区的若干卫所,又设都指挥使,作为军区的最高军事机构,长官是都指挥使,洪武二十五年〈公元一三九二年〉全国共有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首都和地方的兵力分配如下:在京武官2.747人。军士206.280人,马4.751匹。在外武官12.742人,军士992.154人,马40.329匹。这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又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调北征南
入黔舍记公十九代孙方开东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