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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氏家族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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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9 05: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初氏家族政治
明正统二年(1438年),以初氏第二代初刚为主,组建了字号为“辕秀合”的家族组织,家族统治逐渐步入正轨,使初氏家族有了统一的政治、经济势力与外族进行抗衡。嘉庆年间及以后,“辕秀合”又分离出“佐雅堂”“东兴”“盈春”等多个家族字号,但“辕秀合”始终是水道初氏的家族代表。分离出来的各字号随着势力的扩张,有的又分离出其他字号,如“佐雅堂”分离出“南佐雅堂”和“北佐雅堂”。民国18年(即1930年),“辕秀合”解体。解体的主要原因是战乱和捐税太重;由于捐、赋税过重,族内意见分歧很大,矛盾激化,“辕秀合”寿终,历时492年。
象征族权的“辕秀合"是由家长、掌门人、族长组成的,各户家长推举本分支一人为掌门人,管理本分支的事务。各分支的掌门人推举一人为族长,统管初氏家族的各项事务。族长下设多个助手,助手由族长确认,实行义务服务。具体有:
1、祭办----具体协管祭田的出租、祭祀事务。
2银办----具体协管家族经济收支账目。
3民办----具你协管家族内部纠纷调和和族内个人解决不了的事务。
4生办----具体协管家族经济方面的事务。
5律办----具体协管族内违法违规的事务。
6外办----具体协管本族与外族交往事务。
7临办----具体协管族长临时交办的事务。
实质上族权是国家权力的具体实施者,也是国家权力的必要补充。
国有律条,家有家法。同样,辕秀合也有族规。族规是根据当时政府的律条和社会公德而制定的,如清、民国都有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也都禁止私自采金,因此才有《水道初氏谱书》中的“本族人禁枉采金"的规定。三纲五常是封建社会加在妇女身上的紧箍咒,族规中也有体现。“守贞节”,不准改嫁;对改嫁者“除谱”,即其儿子不准上家谱,等等。这里重点说明的是《水道初氏谱书》中记载着《初氏族规》。由于谱书被焚,已经查不到原文。
辕秀含对维护民族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魏忠贤在初氏圈占的地盘内开矿采金,据说没有国家准允字据,遭到初氏家族抵制。采矿要用当地人,辕秀合就选派本族人进矿山出苦力,采取种种方法加以抵制:一是打“卯子工”,即得蹭就蹭,得耍就耍,出工不出力;二是“技漏”,就是在淘金中故意将黄金随水流入毛矿;三是“毁什”,就是故意损坏采矿淘金的工具等等。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抵制措施,使魏宗贤收不抵支,被迫关闭了矿山。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与德国、日本签订了不平等条约,遭到了国人的反对。德国、日本先后在卯山、张家洞、姜家洞掠夺黄金资源。辕秀合选派精干人才,到德国、日本的矿山出苦力,采取埋矿(即把采下的矿石埋在毛矿里);毁矿(即人为地造成塌方,把矿井堵死);盗矿(即把开采的好矿石千方百计偷运出来)等手段,使德国、日本在开矿期间亏损。日本经营亏损后,从美国请来矿师(地质方面的专家),对矿体含金品位(每吨矿石的含金量)进行化验鉴定,取矿样时,本族的初铭山故意在矿样中兑入毛矿,使含金品位低于4克,美国矿师由此得出“品位过低,适于民采,不适于工业开采”的结论,逼使日本闭矿,终止了他们的掠夺行为。
辕秀含的议事形式。《水道初氏谱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事分理,夺而施”。据长辈们解释:事情分层次处理,各户处理各户的事务。处理不了的交给掌门人处理,掌门人处理不了的交给族长处理,族长处理不了的交给官府处理。不管哪一层次处理,只要处理意见定下了以后,不管对错都要照办,同时还有这么一段:“众议而定,共负之”。意思是重大事务,由族长召集各掌门人共议,定了以后,由族长组织实施,如果出了差错,大家共同承担。《水道初氏谱书》中《丑事录》中记载:明末清初,家族中出了一个小偷,屡教屡犯,外族人经常找辕秀合。族长召集各掌门人共议,决定“除谱活葬”。即活埋,不上家谱,显示了族权的威严。除恶也行善。本族第十二代初风椅,经族长应允,过继给本区解家庄镇北水村(水道梨)初氏接支,因无钱葬继母,族长从祭田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钱,买了寿材给予接济,初凤椅感到还是本家本当好。二老百年后,因无法生活,经族长允许,毁继携家眷回到了水道。
辕秀合全力维护本氏族的利益。清嘉庆9年(即1805年)本镇西邓格庄的邓、鞠二家族,合谋伪造了官府文书和契约,将水道初氏家族在地名为“牧牛山”的三百多亩土地和七百余亩山岚霸占,当时的族长,第九代初成祥,“举债白银千余两”,请水道村的钟、李、曲等姓氏的族长,携官府文书与邓、鞠家族的官府文书比对,自县至州,直到挤南府,历时年余,最后胜诉,不但归还了土地山岚,包赔了初氏的经济损失,对伪造官府文书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处置。民国十三年(即1935年)春,初氏首饰铺的大掌柜第十二代初凤楼带本柜伙计招远人老焦,到冯家(当时属于宁海州,今属于乳山市)去讨债,傍晚回家行至水道南山时,趁初凤楼不备,老焦用扁担将初凤楼打昏,后将初凤楼的乌木烟杆折断,从太阳穴插入初凤楼颅内,当时的族长初凤析,组织发动本族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老焦居住的后花园内,有炒熟的蒜苔。在当时的情况下,老焦家根本吃不起蒜苔炒肉,初凤析当即报官府,经县衙审讯,原来初凤楼讨得的债银是通过钱庄划拨的,初凤楼没有带现银。老焦原想抢银子,结果没有搜到银子。把买的蒜苔和猪肉抢去,回家作成菜以后,不料从屋顶落下一大块灰尘,将菜污染,老焦将菜泼到后花园。老焦被官府处以极刑,其家属被撵出水道村。
作为族权的代表辕秀合对族内的压迫也是不容置疑的,十二代初凤林的第一房妻子没有生育,病故后,初凤林于49岁又娶本族嫚子(丫环)16岁的鲍氏为妻,8年生下4子后,初凤林于59岁病故,在旧社会正经人家娶嫚子,被世人瞧不起,包括其子女。初凤林故后,族长初凤析将初凤林的12亩土地5亩草地5亩山岚,强行分给了本族人耕种,只留下了6亩土地5亩草地(割草做饭)。鲍氏找族长理论,族长说:子幼勿荒。鲍氏说:俺把地租出去荒不了,还能多少得点。族长说:族定勿改,子大返还。直到初凤林的儿子长大后才将土地、山岚、草地返还给鲍氏,
辕秀合与官府也有一定联系。清朝末年,清政府推行邮政,辕秀合被官府指定为邮政代办处,由当时的族长初凤析操办,初凤析聘邮差。邮差的薪水,据当时的财办初深亭的《手札》记载:由辕秀合先垫付,岁终官府根据投递量付银。辕秀合邮政代办年收入“一百有八十余两白银”。当时邮政代办处的投递范围:牟平区的三个乡镇、文登市的两个乡镇、整个乳山市以及海阳市的两个乡镇,比现在的两个牟平区还大。图章刻制是历代官府控制的行当。当时的第十二代初凤林,有刻制图童的专长。被当时的县衙以"委托状"的形式指定为图章刻制人(委托状被红卫兵搜去烧毁)。同时该人还有装裱技术,且甚精细,经当时县令推荐,被李鸿章聘去,专门为李鸿章装裱字画,送给亲朋好友,得到李鸿章的欣赏,赠了一笔银子,送了一幅字(被红卫兵烧毁),初凤林由此发了家,也因此吸上了大烟。没有几年光景,不但把赠银折腾一空,连家底也几乎折腾光了,最后因吸大烟谢世。香烟、食盐是旧时官府控制流通的商品,辕秀合都被指定代售。如栗没有相当的社会政治经挤地位,在旧社会是很难争取的。对于辕秀合与官府联系的真正内幕,现在无人知晓,只能通过现象加以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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