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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夏郑峰副县长率水务局、重点水利工程环境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领导亲临水位调节坝现场指导工作,对水位调节坝工程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管制、合同管理制; 二是要求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设计变更规定执行,严禁私自变更和调整重大设计内容;三是严格按照《关于三峡水库开县消落区生态环境水位调节坝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专题纪要》要求,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需要调概的,应由项目法人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论证,并书面上报县政府申请报批,严禁私自调整单价;四是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招投标管理,切实把工程概算控制在国家审批额度范围之内:五是要加快工程进度,注意接点和时段的安排,按计划积极保质保量推进工程;六是要加强内部管理, 细化工作措施,增添管理办法,严格督促考评,制定切实可行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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