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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庞才友律师对保安被打事件发表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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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1: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采访)庞才友律师对保安被打事件发表法律意见 创想律师事务所庞才友律师接受南国早报记者的采访  
南国早报记者 孙小娟
  南国早报对南宁一保安帮助一名小男孩过马路反而被误会殴打一事进行报道后,众多读者通过热线电话和网络,对此事表示关注,并对保安蒙克拔的行为表示了支持,其中有人就此提出疑问——以后还怎么当好人?记者为此采访了派出所和有关法律、心理学专家。
  
  进展:
  警方还在调查
  蒙克拔的姐夫龚先生告诉记者,7月7日南国早报文章刊发后,南宁腰塘派出所叫蒙克拔去重新做了笔录,当天下午,又将双方叫到派出所,就赔偿事宜征求双方的意见。由于在赔偿数额上一时未能谈妥,民警叫蒙克拔一方回家后,列一张申请赔偿的清单交到派出所,然后由民警找对方协商。
  7月8日上午,龚先生将清单交到了派出所。民警告诉他,由于小男孩的父亲不在南宁,他们当天通知了小男孩的母亲唐女士前来派出所接受调查。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腰塘派出所的教导员,他称“事情还在调查中,派出所会依法处理”。
  记者还联系到蒙克拔所在的单位——东皇停车场的办公室主任吕先生。“他是个好人,平时表现很好,做工很勤快,什么都是抢先做。”吕先生脱口而出评价道。吕还说,蒙克拔在该停车场做导车员有两三个月了,发生这样的事情,单位的同事个个都很同情他。事发第二天,吕先生作为单位的代表,与蒙克拔的姐夫龚先生一起到腰塘派出所,证实蒙克拔确为他们的职员,而且品行良好。
  7日和8日两天,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唐女士一方以了解他们的态度,但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
  
  声音:
  保安应获赔偿
  报道见报后,众多读者纷纷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发表评论。记者整理发现,读者的态度呈现“一边倒”的势头,绝大多数读者对保安蒙克拔的行为表示赞扬,他们认为小男孩家长一方的做法有些鲁莽。
  读者李先生说,他看了报道后感到很气愤。他认为文中小男孩的家长不问清楚情况就打人,是很不对的。他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对打人者进行处理。读者吴女士也认为,小男孩的父母不问青红皂白就叫人来打人,太过分了,家长应该登门向蒙克拔道歉,并赔偿医药费。
  读者黄先生也是一名保安,看到好心的同行受到如此待遇,他认为这损害了保安的人格,家长应该承担蒙克拔看病的损失。读者小韦是广西大学法律服务部的一名学生,他称愿意为蒙克拔提供法律帮助。更多的读者则表示,很关心此事的进展,希望本报能一直追踪到底。
  除了热线电话之外,南国早报网论坛的网友也纷纷发表评论,对蒙克拔的行为表示了支持。网友“白头翁”留言安慰说:“兄弟,做好事不后悔,碰到这种事看开一点。”另有网友写下“大家支持你”、“好人一生平安”等鼓励祝福的话语。
  
  忧虑:
  好人该如何当?
  在肯定蒙克拔的同时,相当一部分读者对“好人没好报”这种现象表示了忧虑。
  读者赵女士说,保安做好事之后没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反而招来一顿暴打,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的处理,以后看到他人有难,谁还敢见义勇为去做好事呢?南国早报网一网友也留言说:“这样会让好心人心里流血的。”
  读者林先生是一名在南宁经商的玉林人,他很为这名好心的保安叫屈。他说,这件事让他回忆起十多年前自己遭遇的一件事。那时他到凭祥办事,在城中心某旅社住宿。当天办事回来后,他发现房间床铺底下有一个钱包,于是向服务员反映。服务员拿到钱包后就在楼层的房间寻找失主,后来在他隔壁的房间找到了钱包主人。对方听说钱包是在林先生的房间找到的,就要冲进来打他,说他偷钱包。“如果不是那名男服务员在外面拦住,我肯定被对方揍了。”林先生说。
  林先生称,经过这件事以后,他几乎不敢做好事了,有时在路上看到有人晕倒或摔倒,也不敢上前去扶,他害怕万一病人的家属赶到,说是他推倒的。
  读者蓝女士道出了困惑:“人人赞美好心人,可好心人做好事反被误解,这好心人到底该怎么做呀?”
  
  律师:
  冷静依法处事
  7月7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律师协会理事、创想律师事务所的庞才友律师。
  庞律师认为,这件事表明,小男孩的父母比较缺乏法律意识。他们一开始就把对方当成了坏人,推断别人有罪,然后自己动手对对方进行“制裁”。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庞律师说,首先,一个人是不是坏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不是由个人说了算,而应该交由司法机关来认定;其次,指责一个人犯罪,应该有证据。就算是公安机关办案,也需在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强制措施,普通人没有对他人采取强制行动的权利。当你看到或者怀疑某人犯罪时,可以报警,也可以用合法的方式限制他,然后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换句话来说,就算他是坏人,在没有证实之前,任何人都不能随便动手伤人,除非他逃跑,或者试图行凶。这好比当街抓到小偷,人们可以限制其逃跑并报警,但不能对小偷进行殴打。
  庞律师指出,当不知道一个人是否在犯罪的时候,不能用“有罪推定”的方法认定他有罪,这是法律的原则。小男孩的父母以“蒙克拔在拐带小孩”为由,不加证实便叫人对他进行殴打,这事实上是在对自己的打人行为开脱。在一些人的思维习惯中,遇事喜欢先把别人当成坏人,这样的想法是不可取的。
  庞律师提醒人们,无论任何时候,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冷静、理智、依法去处理。
  
  心理咨询师:
  和谐需要互信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耕岩表示,他看了报道之后感到心情很沉重,十分同情蒙克拔的遭遇。
  李耕岩说,孩子丢了,家长的心情着急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在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总想着“孩子丢了怎么办”,由此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先入为主把蒙克拔当成坏人,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心理学角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去打人。家长不问青红皂白就打人,怎么说都是不对的。既然打了,事后认清了是非,也应该对对方作出赔偿。
  李耕岩认为,蒙克拔的行为应该得到支持和表扬。事实上在生活中,每个人的身边都有很多很小的事情,伸手就可以为别人带来方便,比如搀扶老人和小孩过马路。如果每个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去拨打110,那是不现实的,也会显得滑稽可笑。在和谐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需要信任,如果每个人都充满了戒心,不敢去做好事,那我们的社会将变得冷漠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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