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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太平代表:促进社会和谐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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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4: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已是连任两届的全国人大代表。 面对记者的采访,他真切地表达了自己当选代表后的内心感受:“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身为一名法律监督机关工作人员,我要以模范带头作用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国家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说起自己的履职感言,胡太平向记者娓娓道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今后五年是加快建设、实现富民强国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胡太平说,检察机关肩负法律监督的崇高职责和重要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民生意识、科学发展观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和工作着力点,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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