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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中外沟通的使者--“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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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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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7: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客”是旧时客家城乡去海外采办货物的商人,他们常为华侨传递音讯,携带款物。
远在19世纪中叶,梅州先民便大量远涉重洋到异地他乡谋生,以至今天梅州华侨遍布世界各地,尤以东南亚为多。华侨在侨居地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奋斗和省吃俭用,逐渐积赞起一定的财产。他们大部分开“亚弄”(即杂货店),往往拿不出回国往返的巨额费用。当时交通、邮电和金融业不发达,海外侨胞与国内亲友的通信、汇款等均成问题。于是,“水客”便应运而生。
水客们受海外华侨的委托,把钱、信及家乡需要的洋药材,如虎骨胶、猴胶、虎标万金油等带回故土,也还携带其他食品和用品。水客带钱带物,一般不直接收手续费,而是由托带物者“红包”相谢,或靠异地汇兑率差赚钱。水客有时还受侨胞之托,亲自到侨胞家看望田园庐墓,或被托把孩子带回故国上学深造,从中收取一些手续费。
水客返回侨居地时,一般又受国内亲友委托,把故乡的土特产带出去。有的还受国内亲人委托,携带国外亲人要求出洋的妻子儿女或亲友。水客所带出洋者,少则二三人,多则二三十人。另外,海外华侨为了语言上相通和感情上的融和,都愿意娶家乡女子为妻,他们往往委托水客,回家乡物色女子,充当起红娘的角色。水客回来后,委托熟人做媒,向被物色女子及其父母介绍男方的为人,以及在海外经商的情况。女方及其父母同意后,有的则先把女子照片带出去,待男方看过感到满意,翌年,再托水客把女子带出。有的全权委托水客,只要女子及其父母无意见,水客就把女子带出去与华侨成亲,这就是梅州人讲的“隔山娶妻”。那时经水客撮合成婚的很多华侨夫妇,大都能白头偕老。
有的水客专门在我国民间三大节日(即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往来奔忙。像这样的水客,谓之“走大帮”;那些在三大节日之外回国的水客,则谓之“走小帮”。不过前者居多。水客在侨居地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大都是凭地域宗亲、乡亲关系形成的。梅州籍的侨胞,一般找梅州籍的水客多。有的水客专走大埠,有的专走山区小岛,久而久之,各位水客都形成自己的服务范围,甚至划地为界。
水客如此一往一返,对梅州人投奔海外,出国远行,增强华侨与故土的联系,对中外交流的确起了积极作用。梅县乡贤梁伯聪先生在《梅县风土二百咏》中,曾热情称赞:“一年大小两三帮,水客往返走海忙。利便侨民兼益己,运输财币返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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