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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门世次源流行状考
——兼论文史谱如何互动
湖北天门现居常州
分庄祖第33世孙陈志刚
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现申明本版本人以前的部分未完成的文章(部分观点与本文不同)不会有下文,特致歉。
然今日之我来自昨日之我,故前述诸文暂不修改与删除,为使诸君明了本文观点来源与演变
概述:义门世次行状歧义最大的当然伯宣公一支人为前移到旺公之前,此点现已有多篇文章论证,从时间上也很容易得出这个结论。但还有更多疑点与歧义,以世次而言,主要有五点:一是宜都王陈叔明四世孙陈兼与五世孙陈兼的说法如何而来,二是灌子伯宣、灌孙伯宣以及灌重孙伯宣三种说法的理解,正史《唐书》中为何实际上留有陈氏[宗亲]某先祖陈伯宣出生在其曾祖父结婚之前的事实描述?三是为何多处文史谱将分庄主祖父与曽祖父一代混为一谈,并为一世;第四个问题是陈泰称"侄孙延赏",延赏又称"叔翁旭"何故而来,五是各分庄主真实世系。另有陈崇与陈伯宣的真实代数关系,随着伯宣公一支人为前移到旺公之前的考证已然基本解决。就行状而言,一是陈兼到底是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进士还是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二是义门建庄之起始;三是陈伯宣与陈崇的真实出生日期,。行状的歧义是伴随着世次的歧义而产生的,那么真实的世次行状是如何的呢?
传至今日,义门世系的紊乱固有明清时官方插手"删改家谱[族谱],为明识忌讳"的一大因由,上述歧义之成,并不仅仅是"旧谱散出,殊多错简。今相互考辑,信固存矣,错以仍旧"以及"失者补之,乱得序之"的结果。义门世次的歧义与紊乱实际在唐末至宋分庄之前就已存在,换言之,"乱"与"失"并非是"旧谱散出,殊多错简"的结果,而是其因,在之前就早早种下其因。实际上就是陈伯宣一支后人攀附名人,而后为了掩盖一个谎言,需要制造更多的谎言的必然后果。
为了弄清真相,避免以此证彼,复以彼证此,避免歧义愈歧,必须按照最早的文史谱成年时间顺序进行仔细分析,才能找出因果关系。
对上述歧义紊乱之处进行分析,除却第五点各分庄主真实世系需要更多时间与后人资料完全判断之外,义门世系疏密相间,其结合点点按其承上启下之关键直指陈京。陈京不是义门先祖,按陈京与陈伯宣行状陈京也不可能是义门先祖。据柳宗元研究专家严寅春《(宗元父)柳镇年谱考略》考证:大历元年(766年)丙午陈京进士及第,陈京仲兄陈苌娶柳镇之姊。不论京嗣子褒是陈苌的儿子还是京第陈齐之子,任何文史之中有关陈京与陈伯宣行状与其世次的描述都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唯一的解释就是攀附陈京。因为攀附陈京,致使由陈兼至陈伯宣之间多出一代,而陈兼弟陈旺公之后仍保正常世系,这就是陈泰在《回义门累朝迹状》中屡次称其侄延赏为"侄孙延赏",延赏在《奏义门卑幼妄擅典卖田产状》称其叔陈旭为"叔翁旭"的缘由,这就是本来的"崇侄勋"《陈氏[宗亲]书堂记》中"崇弟勋"及《义门记》及其诸多衍生文中的崇勋并列的由来(笔者曾一度因此怀疑分庄主并非同一代人);上报资料是一回事,随着陈旺后人相继为家长,在追求旌表提供资料与真实世系之间产生矛盾无可避免,于是瞒上不瞒下,提供另外一份世系,将分庄主祖父与曽祖父一代混为一谈,这就是"让衮昉皆兄弟,共为一世"的由来,这并非笔误,而是有意为之,这就是很多谱后来将衮公诸位兄弟与诸子合为分庄主祖父一辈的由来。然而随着义门影响的扩大,考证随之而来,同时书或记可以托言"得公之遗事于其家"或"览世次"表明书作者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文是史的原始依据,但史书不同,它必须符合最起码的逻辑,为了平衡陈京与陈伯宣出生年代的事实差异与其代次之间无可调和的矛盾,于是改灌重孙伯宣为"灌子伯宣"《新唐书》;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诚哉斯言!又因为加了陈京,四世孙陈兼(本人根据资料推断生于唐贞观十八年即644九月初十),唐高宗上元二年(675)进士,年寿八十余,当卒于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左右,与陈京生年发生冲突,于是又改陈兼卒期为其中进士之年,却不敢提其生年,这样模糊一点勉强说通陈兼生子陈京。但如此新的矛盾又产生了,那就是陈兼之前的世系,因此改四世孙陈兼为五世孙陈兼,很遗憾这一说法成为主流;尽管最初的历任家长均为陈伯宣一支后人,但后来连续由旺公后人为家长,旺公一支被封为五国公,衮与其子一代非为一世的事实真相逐渐为世人所知,史书又需要平衡其多出陈京一代后两支之间的世次,遂改灌重孙伯宣为"灌孙伯宣"(现通行的《义门记》,《宋史》,而按迄今的发现,除极少数谱而且均为义门始祖陈旺一支后人仍有记载兼弟旺及灌孙伯宣德记载外,绝大多数谱包括全部的兼公一支后人全部记灌重孙伯宣。)同时为平衡陈京与陈伯宣出生年代的事实差异与其代次之间无可调和的矛盾,于是自欺欺人推后了伯宣公的卒期,即"大顺初卒"(现《宋史》)但仔细分析还是可以揭露真相。同样遗憾的是这一说法也成主流,并因此连累陈崇的生年也被推后。其后数百年,分庄之后子孙散处,各种资料不全,相互参辑,并因衮公诸位兄弟与诸子合为分庄主祖父一辈的关系影响到旺公一支部分后人也产生同样的问题。
本人认为随着旺公后人后来主持家政,世次这种紊乱或者说伯宣一支的攀附的暴露,尤其《新唐书》的问世,更加剧了暴露,很可能就是义门分析的导火索之一,然而木已成舟,皇室屡曾旌表,而在当时条件下纠正已不可能,同时义门提倡的精神对当时的统治是有利的,只能想法弥补又需秘而不宣,陈伯宣的《匡山谱》也因此受到牵连直至绝迹。这同时也可能是当时旺公至青得封五代国公而伯宣无封的不正常原因,同时很可能因此点导致兼公后人心理不平衡,对谱载资料大肆删改,并由此误导了《宋史》作者。。
《陈氏[宗亲]书堂记》清楚表明合族同居者至少为三支后人,另一支很可能就是消失了得陈昌之后而今附于青公次子侍公之后;陈泰上表之后义门实际已经分庄,到嘉佑七年,命令分庄后再分居的《义门分居诏》(有图)(各谱内均作分庄诏),明确表明是惩罚性的带有官员监督有最后通牒的恐吓性的圣旨,其中又明载"自伯通以降大宗小宗星分",伯通是谁,伯宣长兄是也,而且又确实处于合宗同居的长房长支之位,这明证伯宣诸兄外迁的说法是谎言。
到明朝,官方实际清楚知道原委,《九江府表彰义门遗址序》已然明言"明九世孙伯宣"后迁德安"合族同处",然为"明识忌讳"故,要求改谱。什么忌讳?为尊者讳,为上者讳也。
其真实世系实为:(官职是否真实不论)
尝考我陈氏[宗亲]宗谱,自春秋时第二十一世衍祖,…后传九世至汉丞相平祖,迨至予与马总友善…传至(三十世)平祖,十三世(原文为三十世,而前无"三十世"三字)至太丘实祖,实传六世至逵祖,逵至予二十一代,至予(伯宣)统计七十二世矣。(按前述相加,只得七十世,此当为后来所改,多出两代即为前所述也。)——850年前后陈阔字伯宣着《匡山谱序》
(62世)叔明生志高志能,志高娶王氏生蕴圭蕴玉;蕴玉生然,然生褒生衮,褒娶李氏,官盐官令;蕴圭号雪严,娶汪氏生兼,举唐高宗上元进士,官集贤院学士兼秘书少监,无子,以盐官令褒之子灌为嗣。(原文如此,但世次不对,须加褒为嗣或以褒之子灌为嗣孙)850年前后《补缀史记世家遗本.受姓源流考》
(褒)至盐官令;生灌,至高安县丞;其孙(灌生钰,钰生镶)避难于泉州之仙游,生伯宣,注《史记》,今行于世。昔马总…与之(当为其父兄)友善。969年徐锴《陈氏[宗亲]书堂记》录自《钦定全唐文》卷八八八。
王叔明之后四世孙兼天圣五年(1026)陈泰《回义门累朝事迹状》
陈宜都叔明九世孙陈伯宣——明嘉靖甲寅(1554)《九江府表彰陈氏[宗亲]遗址序》
蕴圭生二子,长兼次旺。(湖北石首义门德星堂族谱)
陈崇或当为伯宣长兄伯通之子。
(自旺始)褒(衮)十世同居;(自旺始)至分居十五世同居(实际为十四世,因其间伯宣公一支人为降了一代,(《义门分居诏》)
这才是真实的历史。(为免以讹传讹,凡有伯宣孙旺说法者相关部分一概弃之,并不采现任何对义门世次考证之语。唯采文史以及发现资料为据,谱为佐
一义门世次陈兼与陈旺两支关系歧义早在衮立义门之时就已存在
按成文先后,现存最早的介绍陈伯宣事迹与前后世系的文章是南唐己巳年(969年)徐锴《陈氏[宗亲]书堂记》(录自《钦定全唐文》卷八八八)其记载为:兼为秘书少监;生京,给事中;以从子褒为嗣,至盐官令;生瓘,至高安县丞;其孙避难于泉州之仙游,生伯宣(世系为:兼→京→(嗣从子)褒→瓘→?→?→伯宣)注史记,今行于世。昔马总迁泉州,与之友善。总移动南康,伯宣因来居庐山…合族同处。…大顺(890-891)中,崇为江州长史,乾宁中,崇弟勋为蒲圻令,次弟玖为德化令…勋从子衮…自龙纪以降,崇之子蜕,从子渤,族子乘登进士第…
这里存在几点疑问:按马总与陈京生平,是无法解释这一从京到伯宣生平的,此点下节讨论。但从崇公开始的介绍与现存诸谱记文史资料都是混乱的。(这里不记其真实关系,只论辈次)
首先,勋是青公长房长孙沂之次子,崇诸谱均载为青三子之长子(今共认青公孙一辈),玖则是青四子之长子,这里。崇与青公长房叔侄不分,然"弟玖"又是正确的,何故?
其次,众谱要么无蜕,要么记蜕为勋兄之孙,按前文"崇弟勋"的说法,则当言"崇孙蜕"。或言笔误,即应为"(汛之侄)佗之子蜕",如改为"佗之子蜕",那样可解释"从子渤",然而对实际为玖公族子乘称"佗族子乘"则又不能解释了。
还有奇怪的,现今谱ben均言"崇子衮",本篇为何不直言"崇子衮",而说"勋从子衮"?
本来还有后来认为咸平五年(1002年)而本人认为成文更早的胡旦(作者题名实际是胡旦理,即使有托词,欺君之罪非比儿戏)"览世谱,阅家法,得知其实"后所作的《义门记》应该更为详尽,可惜不载于文史仅载家谱[族谱],后被大肆删改,不得见原貌。其衍生物今存最早的是托言庆历四年(1044)胡旦作序的《金字谱原序》及托言宣和元年(1119)苏东坡作序的《孝义宗谱》及其后明朝以此定稿的《义门记》。尽管修改过后,还有漏网之鱼可看出:三者均是"崇为长史,勋为蒲圻令,玖为德化令"并列,虽然没有直接描述三人关系,但可见《义门记》原文中与《陈氏[宗亲]书堂记》的记载是一样的。,
从谱载的纂改后徐锴《陈氏[宗亲]书堂记》与伪造的景德四年(1007)徐锴《东佳书院记》(注:徐锴921-975,卒之月余,南唐亡)可看出其世系变迁痕迹。
请看之后的趣事。
宋景德三年(1006)陈延赏《奏义门卑幼妄擅典卖田产状》"俱以家长叔翁旭为户"
宋天圣七年(1029)陈延赏《宋太子中舍致仕陈公讳度墓志铭》"侄延赏撰"
这里庙堂之上和私下的称呼是不一样的。如果说"叔翁旭"这一称呼还有点含糊的话,请看天圣五年(1027)《回义门累朝事迹状》"王叔明四世孙兼,开元举进士…生京…;无子,以从子褒为嗣,官至盐官令;生灌,至高安县丞;孙瓘为临海令,避难于泉州,生伯宣(世系为:兼→京→(嗣从子)褒→灌→?→瓘→伯宣)。…与马总友善…孙旺…唐大顺年间,孙崇…(这里孙旺孙崇是并列的,并非言相互间关系,但不知后来是否有删改)衮死,子昉…天圣四年。。。褒旺以下五世公爵…真宗景德三年,侄孙延赏,由进士授殿中丞…侄孙延赏…已任未显者,别具公奏。
庙堂之上:称侄为侄孙,呼叔为叔翁,这是为什么?难道是义门分庄主并非一辈吗?非也,后来托言庆历四年(1044)胡旦作序的《金字谱原序》(修改过的胡旦《义门记》虽仍有"崇为长史,勋为蒲圻令,玖为德化令"并列,也保留有"让衮昉皆兄弟,共为一世(注:衮子昉)",却专门不吝篇幅,详列一百零八名第一次分庄分庄主名字(名字第一字为"知守宗希公汝才思彦承延继"之一,后一字为"成先迁仁悦琉大通升"九字之一,按序排列."以上嗣孙皆昆弟也。"这分明就是澄清真实辈分而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按上述世系,陈兼七世孙伯宣,陈旺七世孙陈玖,八世孙陈勋,兼旺为兄弟,伯宣(从)子陈崇,为何实际的陈玖之兄陈崇会变成其侄陈勋之兄陈崇,唯一的解释是陈兼到陈崇之间多了一代。
为平衡世次,现今的考证文均据《宋史》改灌从孙伯宣为灌孙伯宣,但这是不对的,实际上《宋史》除了纠正了指明《新唐书》陈兼一系多出一辈以及点明陈崇与旺公一系的辈次关系,其余所引资料均来自修改过后的《义门记》与《回义门累朝迹状》都是不对的,包括陈兢入朝一事都是伪造的。
事实上,只要对照陈京与陈伯宣的世次与行状,立知其伪。实际上义门祖上根本就没有陈京,只是因为陈衮攀附陈京(或其父其子)而成。真实的情况又如何呢?为何义门祖上根本就没有陈京,为何说伯宣后人是攀附?陈伯宣为给事中后人一事早已广为流传,史家着史,不比他人,必须符合最起码的常识,而又须为尊着讳,为上者讳,那么史家是如何解决这一棘手难题的呢?
先回头看看文史陈京与伯宣其人其事与相关资料。
二文史京公伯宣看矛盾
陈京其人生平如何?除却谱载记录对其介绍不外来自
1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全唐文》卷五九一
五代祖某陈宜都王曾祖某皇会稽郡司马祖某皇晋陵郡司功参军父某皇右补阙翰林学士赠秘书少监某州某县某乡某里陈京…举进士…贞元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终…无子。伯兄前监察御史、仲兄前大理评事苌…大历(766-779)中,公始来京师…得公之遗事于其家…永贞元年八月五日…柳宗元状。
历史上陈京确有其人,对柳宗元描述的陈京行状无任何异议。可惜该文未记陈京生年,由此留下无数遐想空间。
2《新唐书陈京传》
之前世系实际上根据上文以及《陈氏[宗亲]书堂记》补上了陈京五代祖以及其父两个人名叔明与兼
之后世系京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孙伯宣,辞着作佐郎不拜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后格载:"京,字庆复,秘书少监;褒,以从子继,盐官令;瓘,高安丞;伯宣,着作郎;旺,字野王;机。"
按《唐书.马总传》、《资治通鉴;唐纪》、《唐刺史考》载马总事迹:唐贞元十六年(800)贬泉州别驾,元和初(806)迁虔州(今赣州南康)刺史
《新唐书志第四十八艺文二》陈伯宣注《史记》一百三十卷贞元(785=805)中上。
对《新唐书》"疏于考证"的评语由来已久,从关于伯宣的部分而言,也可见一斑。其基本系以文为证,而忽略文中"得公之遗事","笔而见告""览世谱,阅家法,得知其实"不对其世次真实性负责的托词,但一定程度考虑了生年之间的时间与代次的基本关系。可以看出欧阳修认为对该世系是存疑问的,否则不会将徐锴《陈氏[宗亲]书堂记》中"灌孙生伯宣"改为"褒孙伯宣"。对陈伯宣贞元(785-805)中上注《史记》的认知,当然这是依据徐锴《陈氏[宗亲]书堂记》"伯宣注史记,今行于世。昔马总迁泉州,与之友善。总移官南康,伯宣因来居庐山"认为伯宣先注史记,再与马总友善然后总移居南康。这里不论如何都无法解释世系的,那么我们如果认为《陈氏[宗亲]书堂记》有遗漏,或故意有遗漏,当然也必须这样认为:即伯宣之父与马总友善,这里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伯宣之父随马总移南康,然后在824-825之间生第五子伯宣,即使按唐书所言的京重孙即灌子伯宣世系,也无法解释,或者勉强解释灌子伯宣世系,当然却无法解释陈兼与陈旺的关系了,除非陈旺比陈兼高一辈。至于《宋史》的灌孙伯宣世系还是不能解释的。
另一种就是伯宣之父与马总友善,但早卒,临死托孤给马总,即伯宣生于马总元和初(806)迁虔州(今赣州南康)刺史之前。但这样旧连其灌子伯宣都无法解释了。(但是如认定陈京是攀附而成之后,这种情况反而可能可能。)
现今谱本绝大多数都是以京弟齐之子褒为嗣,因为陈京大历到京之后才结婚,齐之子褒是绝对说不通的,于是有人提出改以京仲兄苌之子褒为嗣,比如假定京生于720年或725年,褒生于738年或更前。然而,陈京四十多岁或近五十岁才结婚吗?这未免太牵强。
再联系陈兼,不外两种说法之间:唐高宗上元二年(675)进士以及唐开元十二年(724)进士,两者整整相隔五十年,为了作出解释,有考证者提出陈兼唐高宗上元二年(675)生,唐开元十二年(724)进士,但后来部分谱本抄谱过程中漏掉了"生,唐开元十二年(724)"诸字从而成为"唐高宗上元二年(675)进士",五十岁时进士也正常,但为按照陈京大历中来京师,并中进士,其后常衮妻以兄子一事来推断,陈京最早也生于940年以后,有谱载其生于丁亥(天宝六年747),按这种说法是比较符合陈京行状的。我们根据陈京大历后结婚这一事实推断其必然出生于公元640年之后(这在现在也是绝对的晚婚年龄),那么,陈兼66岁之后才生京公及其后二子?!
陈京是为攀附无疑,而且攀附几支的名人。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陈京及其兄弟。
陈京很有才名,至今仍有诗《郊庙歌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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