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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璧(1884~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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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4: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鸿璧(1884~1966年)

陈鸿璧,原名陈碧珍,女,广东新会人。少年时就读于上海中西女塾。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上海女子中学和育贤女学校任教。辛亥革命时期,任《神州日报》主编,后任《大汉日报》编辑。陈热心教育事业,民国元年(1912年),在海宁路5号租房四间,创办旅沪广东幼稚园(后改小学),自任校长兼授英语课。民国6年,学生和教职员增至200余人。由于原校舍狭小难以容纳,民国8年,在宝源路(姚家宅)购地3亩兴建学校。民国11年,另筹款分地开设女校1所。民国18年,改名为私立广东中小学,附设幼儿园。由于陈办学注重质量,校誉日隆。民国20年,学生700余人。为在平民中普及教育,民国12年,创办平民学校1所,学生撰文称赞:"此等平民学校之工作,实为救国方法之一……欲求教育普及,人民知识程度日高,莫不如提倡平民学校。"

一二八日军入侵上海,校舍被毁,损失惨重。但陈并没有悲观丧气,决心重建校舍,她在《劫后重建略述》中写道:"这一二八的刺激委实太厉害了,不过却把我的抗敌观念和奋斗观念一时都给沸腾起来了,我竟给这沸腾的热血迷住竟会不自量力,不避艰难,毅然再作冯妇。"她一面四处奔走筹款重建校舍,一面租借民房14处,作为临时校舍,坚持上课。民国22年,新校舍在原址落成。民国26年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校舍再度被日本侵略军炸毁,此时陈已无力重建校舍,但继续办学的决心未减,带领全校师生在租界北京西路租房继续办学,直至上海解放。

陈办学坚持培养体、德、智兼备的健全的人民为宗旨,十分注意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改革,对小学教育,陈提出"以兴趣教学为中心,使儿童乐于就学的原则",目的在于培养儿童自学能力,养成自学习惯。对中学教育,提出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要"适应社会需求,注重学生个性",实施"以启发辅导为主"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仍担任广东中小学校长。1953年,因年迈多病辞去校长职务,在家休养。她生平俭朴自廉,终生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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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功参禅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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