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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官清廉的陈茂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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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4: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弘治年间河南道监察御史陈茂烈,一生不但事母至孝,而且为官廉政,一身正气。他的高尚德行深受后人钦佩。明正德11年(1516年)都御史王应鹏受他孝、廉的品德所感动,特上疏奏请朝廷,在他居住的故里旌表为“孝廉里”(即今梅峰寺至洞桥头之间),并把故宅改建为祠,千秋传颂奉祀。明正德12年(1517年),巡抚聂豹又奏请圣上下旨建造“孝廉坊”。“文革”期间祠、坊均遭劫难毁坏,今已荡然无存。
  据载,陈茂烈祖籍浙江瑞安,自幼随父戍兴化卫。他童年丧父,由母抚养,家境清寒。为维持生计后来继承父职入伍戍役。他从小勤苦好学,白天到衙署服役,晚上归家挑灯夜读。他勤奋攻读,学有所成,明弘治九年(1496年)登进士第,后授江西吉安府推官,开始步入仕途。
  他自小受贫苦家庭环境的薰陶,经常接触下层人士,潜移默化,孕育了他艰苦朴素、为政清廉的品格。他出仕后勤政廉明,后晋升为河南道监察御史。他虽然升了官,但他仍不改其俭朴的本色,袍服简朴,上朝时无轿舆可坐,就向同僚借匹瘦马骑坐,同僚们见之极为佩服。
  陈茂烈心性至孝,因母年老便乞请朝廷,林下返乡兴化故里。他一生为官清正不取无义之财,家无积累,告老在家生活俭朴,无奴仆伺候,自己躬身奉母。空余时除读书、吟诗外,还亲自耕作小菜圃,施肥浇水。当时兴化府郡守闻知他为日常生活而劳累,遂派二名差役帮助他料理家务事。不及三日,这两位差役便被遣回府衙。
  他无功不肯受禄,始终保持廉洁的本质。陈茂烈告老在家,家庭生活无异于常人。当时,好心的官员把陈茂烈返乡后的清贫生活向吏部禀报。吏部即奏请朝廷授他为晋江教谕,享受其奉禄。他婉言谢绝不肯接受。吏部再奏请月发给大米三石以瞻养老母,他也不肯受之。上书朝廷曰:“臣素贫,食本俭薄,故臣母自安于臣家,而臣亦得以自逭其贫,非有及人之廉,尽己之孝也。而臣母鞠臣艰苦,今年八十有六,来日无多,臣欲自尽心力,尚恐不及,上烦官帑,心窃未安。”
  据传,当时福建巡抚是他的门生,得知陈茂烈告老返乡,便特制作十只金螃蟹装在瓮里派人送往莆田,孝敬陈茂烈。他接着沉甸甸的瓮,揭开盖子一看,原来是通常的螃蟹。那为什么如此沉重呢?他取出一只却是“死”的,十个脚僵屈,放在手上认真端详一番,辨出原来是用黄金制作的。他再取出二三只都是一个模样。陈茂烈深知巡抚之意。他把十只金螃蟹原封不动放在瓮中盖好,假意对差人说:“瓮中的螃蟹都是死的,我一只也不要,请速带回交还巡抚大人”。差人不解其故,也不敢执拗,只好把原物带回复命。
  在莆田民间流传下不少关于陈茂烈他清廉的传说。他去世时,家中除了部分书籍外,身无遗物。同乡刑部尚书林见素前往吊唁时,眼见其睡床以石为脚。里人闻此事赞叹不已!传说陈茂烈为官廉政、事母至孝感动了神灵,连鸟儿栖息“孝廉坊”上或是飞身而过,都没把屎尿撒在坊上,保持石坊的洁净,以示陈茂烈一生两袖清风,不贪钱财的美德。
作者:吴山来源:湄洲日报海外版有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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