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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钢,男,1945年出生,广东兴宁人,中共十六大代表,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常委。现任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北制药总厂厂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968年从天津大学化工系毕业分配到东北制药总厂工作,1984年11月至1986年5月任东北制药总厂厂长助理,1986年5月至1987年1月任沈阳市医药管理局生产计划处处长,1987年2月至1992年2月任东北制药总厂副厂长,1992年3月至1993年2月任东北制药总厂厂长,1993年3月至1997年8月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1997年9月至2003年2月任东北制药集团公司董事长、东北制药总厂厂长,2003年3月至今任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北制药总厂厂长。
1997年,他来到当时严重亏损、生产经营濒临绝境的东北制药集团主持工作。他结合企业实际,改革创新,抑制了企业经济下滑的势头,使集团从1996年、1997年亏损近两亿元逐步实现年稳定盈利1亿元、年出口创汇1亿美元。他主持实施的"万吨VCI工业化技术"、"荷兰粉针生产线国产化改造"分别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辽宁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重视知识、尊重人才,实行公开竞聘制、轮换制,大大提高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企业每年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创造的经济效益达到2亿元以上。陈钢同志的工作业绩得到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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