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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明,女,汉族,1946年3月出生,北京市人,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林学院林业系林业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64年9月-1969年7月在北京林学院林业系林业专业学习.1969年7月-1970年8月留校待分配.1970年8月-1974年7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彭堡公社工作,彭堡中学任教.1974年7月-1983年7月任固原县二中教导主任、副校长。1983年7月-1991年9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行署文教处副处长、处长。1991年9月-1993年4月任固原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92年9月-1993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1993年4月-1995年11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1995年11月-1997年6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委机构编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1997年6月-2002年6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自治区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1年3月-5月在中共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2002年6月-2003年2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自治区委组织部部长。2003年2月-3月任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2003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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