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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完是陈跃(陈桓公次子)之子,而非陈他(陈桓公弟)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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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07: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ld.nbcom.net/shiji/shijia/sj016.htm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支菊生译注

陈完者,陈厉公他之子也①。完生,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卜完,卦得《观》之《否》②:“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③。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后④。物莫能两大,陈衰,此昌乎?”
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厉公兄鲍立,是为桓公。桓公与他异母。及桓公病,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为厉公⑤。厉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数归,厉公亦数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陈他”,罪之也⑥。

①陈厉公他:《索隐》及请梁玉绳《史记志疑》都认为厉公名跃,是陈桓公之子,与《陈杞世家》中的利公跃实为一人。陈他,又名五父,在位不满一年,所以没有谥号。参见《左传》桓公五年、六年、十二年及庄公二十二年经传原文以及杜预注、孔颖达疏。②《观》之《否(pǐ,匹)):《观》卦变为《否》卦。古代占卜方法中的一种方式是,先求出本卦,然后改变其中的一爻,即变为另一卦,称为“变卦”,或称“之卦”。这里的《观》卦即为卦,其卦画是。把自下往上数第四爻的阴爻(--)变为阳爻(一),即变为《否》卦。③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是《观·六四》的爻辞。光,风俗、风情;利用,利于;宾于王,做君王的上宾。④四岳:相传尧时分管四方诸侯的官称为四岳。《齐太公世家》说,吕尚的先祖曾为四岳,因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吕,赐姓姜。⑤及桓公病……为厉公:据《左传·桓公五年》载,陈桓公死后,其弟陈他杀桓公太子免而代之,不是蔡人杀太子免。⑥厉公之杀……罪之也:据前注,厉公名跃,与陈他并非一人,《春秋》所说的“蔡人杀陈他”,是指责陈他杀太子免夺取君位,不是指责厉公跃。




http://www.guoxue.com/shibu/24shi/shiji/sj_036.htm
史记
汉·司马迁
陈杞世家第六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鲍卒。○索隐陈乱,故再赴其日。□正义甲戌、己丑凡十六日。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集解谯周曰:“春秋传谓佗即五父,世家与传违。”○索隐谯周曰“春秋传谓他即五父,与此违”者,此以他为厉公,太子免弟跃为利公,而左传以厉公名跃。他立未逾年,无谥,故“蔡人杀陈他”。又庄二十二年传云“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则他与五父俱为蔡人所杀,其事不异,是一人明矣。史记既以他为厉公,遂以跃为利公。寻厉利声相近,遂误以他为厉公,五父为别人,是太史公错耳。班固又以厉公跃为桓公弟,又误。是为厉公。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集解徐广曰:“班氏云厉公跃者,桓公之弟也。”




http://www.chnmus.net/book/zuozhuan/zhz002.htm
《春秋左传》作者:左丘明
桓公(元年~十八年)

桓公五年
经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夏,齐侯郑伯如纪。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葬陈桓公。城祝丘。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大雩。螽。冬,州公如曹。
传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桓公六年
经六年春正月,实来。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秋八月壬午,大阅。蔡人杀陈佗。九月丁卯,子同生。冬,纪侯来朝。

桓公十二年
经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http://www.chnmus.net/book/zuozhuan/zhz003.htm
《春秋左传》作者:左丘明
庄公(元年~三十二年)

庄公二十二年
经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
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成,成子得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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