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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移民的背景
(1)明初的“禁山”与流民的形成 元末明初,秦巴山区汉水流域迭经战乱,生产力受到极大地破坏,人口骤减。据元至正二十七年(1637年)的统计,整个兴元路(包括今安康地区全部以及汉中地区之南郑、洋县、城固、西乡、褒城、凤县)在册人户2149户,人口总计仅19378人,还不及宋代金州人口65674人的三分之一。1368年明政权建立之后,大批经战乱兵燹丧失了土地的农民和元末红巾军农民起义军士兵为谋求生计,或逃避赋役官差,辗转流落入秦巴山中垦荒就食,寻求生路,统治者对此鞭长莫及。这对于新生的明政权来说,不仅在政治上是一个极大的威胁,而且在财政上也是一个重大损失。为此,朱元璋诏令“禁山”,采用“大军点户”的办法对南方一些大山区及秦巴山区实行封禁,“禁不许入”;同时又对全国户口进行清理注册,不准老百姓在山区居住。“禁山”政策的推行,使大批流民涌入川东地区,一分部流民则躲避官兵的围堵,于襄、荆、宛、邓及川、陕、鄂三省边区的秦巴老林辗转流浪。 与此同时,中原广大地区历经战乱后已是土广人稀,田野荒芜,很多地方“积骸成丘,居民鲜少”。洪武十年(1377),河南、四川等布政司所属州县,由于户粮多不及数,以州改县者十二,县并者六十;而陕南经过战乱兵燹的浩劫之后,也是一派民生凋敝的景象。洪武十七年(1384),明政府令凡民户不满三千户的州改为县者三十七,如汉中府所属之洋州,于洪武三年就降州为县,改为洋县。针对这种情况,朱元璋采用移民垦荒和屯田的办法调剂人力之足。其移民的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乡,从人多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多的地方”,广东、山西及江浙一带的农民被大批迁徙到河北、安微、河南、陕西、四川等荒芜之地。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富民被强迫迁徙贫脊之地,这些富户从此以后虽不敢再公开回到原籍,却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到处流浪。其中相当一部分也辗转来到川陕鄂边区。 明中叶以后,江浙及中原富庶地区的土地兼并日趋激烈,流民问题也日趋严重和突出。当时,全国流民最为集中的地方是荆州、襄阳、南阳、洛南、西安、汉中、夔州七郡所属州邑。项忠《善后十事疏》称:“荆州、襄阳、河南、南阳、西安、汉中、夔州七郡所属州邑,在山谷中者十三,介山地间者十四。国初,禁不许入,自驰禁,致流民啸众。今奉命留其已附籍者,尽逐其未附籍者”;他又说“英宗皇帝尝命处置流民,今宜申明榜喻,凡已获业者,复其家三年”。马文升在《巡抚事宜书疏》中说:汉中府“地方广阔,延袤千里,而人民稀少,河南、山西、山东、四川及陕西所属八府流民十万余人,其中或因逃粮避差,或因畏当军匠及本处地方荒旱”,大批逃到汉中、金州(治西城)等地寄居下本,在那里的有利条件是有“土地可耕,柴草甚便,既不纳粮,又不当差”。
(2)对流民的处置与原杰出抚编籍 早在正统年间(1436—1449),明政府就开始下令处置流民。当时,陕西之商、洛、金、洵,湖广之郧、均、上津等地涌集着大量流民。他们一面同统治者进行武装斗争,一面从事垦植、挖煤、采矿、烧炭、造纸、制茶等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生产不断得到发展,人口也逐渐增加,由于朝廷的反复搜剿,迫使流民不断起义。当时的流民领袖,“先之以刘千斤、石和尚、王彪,继之以李胡子、小王洪、王安”。据《明史·白圭传》载:“刘千斤名通,河南西华人,县门有石狻猊(狮子)重千斤,通只手举之,因以为号。时流民聚荆襄者,通以妖言煽之,谋作乱;石龙者,号石和尚,聚众剽掠,与通共起兵。”刘千斤与石和尚于成化元年起兵后,自称“汉王”,建元“德胜”,拥众数十万,纵横于鄂西北和陕南一带,金州一度是其往来冲突的必经之地。在白圭的围剿下,刘千斤次年阵亡于南漳,石和尚被义军内部的刘长子出卖,起义旋告失败。此后,李胡子(名原)及王洪、王安仍继续活动在陕南山区。 成化六年(1470年),项忠又围剿和镇压了李胡子为首的流民队伍,引起了朝野的震惊,廷议对他大加参纠,指责他“以流寓良民作盗贼俘献京,以无罪边民作从贼谪戌边,以久居侨民作无籍逐还乡”。言官梁材在他的《议处郧阳流逋疏》中引用潘旦的话说:“照得臣抚属之地,湖广郧阳、荆襄,河南,陕西汉中、商州等处,乃万山之中,三省之界,实为流逋渊薮,岁丰则火耕水种以避差,岁饥则啸众争夺而为盗,其来非一日矣”。祭酒周洪谟也编着《流民图说》,提出应当增置府县,就地安置流民,让他们落籍为“编民”,这样也可以充实户口,让流民安居乐业,以后数百年也就没有忧患了。这一政治主张,经都御史李宾上奏朝廷,明宪宗准奏,遂于成化十二年解除“山禁”,并委派都御史原杰出京安抚流民。 《明史·原杰传》云:“杰出抚,遍历山溪,宣朝廷德意,诸流民欣然愿附籍。于是大会湖广、河南、陕西抚按官,籍之,得户十一万三千有奇,口四十三万八千有奇。其初至无产及平时顽梗者,驱还其乡,而附籍者用轻则定田赋,民大悦”。为此,于三省边界地区新置白河、山阳(以上为陕西)、竹溪、郧西(以上为湖北)、南召、桐柏、伊阳(以上为河南)七县,并新置郧阳府及湖广行都司,兴兵设戌,悉心抚治。成化十七年将汉阴县改为厅治,并分汉阴之石泉堡为石泉县。为了纪念这位勤政爱民的都御史,陕南不少地方都建有“原公祠”,四时祭祀。城固的原公镇就是为纪念原杰而将原来的李村改名为原公镇的。从成化十二年到正德末,各地流民进入陕南落户入籍形成高潮,使得各地户口大增。据汉中知府周东予弘治十四年(1501年)赴金州之洵阳整籍编里所撰的一篇碑文中记载说:
弘治辛酉菊月,予奉命编查府属流户之愿入籍者万有五千,得里者十有三:金州曰金宁东里,金宁西里,白河曰长春,平利曰太古,汉阴曰新安,西乡曰金洋,城固曰文川,凤县曰□□,洋县曰员当、骆谷,南郡曰碧□、□□□,洵阳里虽编而里之名未立。予放舟于洵阳江上,忽二獭盘旋于舟不去……故遂以名未所编里曰双獭。
由此可知,到弘治十四年仅汉中府(辖今安康地)流民入籍者新增一万五千户,新编十三里。 为加强统治,明政府在陕南又陆续增设或升格了一些县制。如紫阳县原系金州和汉阴县属地,正德五年(1510年)增设紫阳堡,正德七年十一月又升格为县。置县之初,该县仅有147户,1507人,到了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增至14324人,增长9倍之多。正德十六年(1521)又在秦岭南麓(今宁陕县地)设柴家关及五郎坝巡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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