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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制处处长涂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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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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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5: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铁帚挥起,扫出个清爽江城






涂志和:男,48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制处处长。
米新桥:男,47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协调处处长。
主持人:楚天都市报了舒展 魏曦 易先云 摄影:佟建国
昨日上午9时30分,武汉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涂志和、综合处处长米新桥一行来到本报编辑部与市民“有约”。两个小时时间里,嘉宾们就城市文明建设与数十名读者进行了电话交流。当有读者在热线中投诉占道、油烟扰民等问题时,嘉宾们立即电话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出击,予以现场解决。
热议“罚痰”
●50元罚款较合适
武昌区杨先生:我认为罚款额度太轻,上海、深圳都已经涨到200元了,听说香港最高罚1万港币,你们为什么没有加大罚款额度?
答:目前武汉市已制定的罚款幅度与全国大多数城市相同,而且我们制定标准时,考虑了武汉市的经济水平和承受能力。就这几天的罚款情况来看,大多数市民对这个罚款额能够接受,集中处罚过的地段卫生情况有所好转。除了罚款外,5天来我们已向全市发放了3万多份禁止随地吐痰的告市民书,对市民也有很大触动。
●增加巡查时间
武昌区曾先生:执法队员巡查的时候吐痰的人明显减少,但队员休息的时候,也出现了随地吐痰的问题。是否应该调整工作时间?
答:我们对此已有安排。事实上,许多执法队员不是8点30分,而是在早上7点就开始上班,而上午11点到下午2点间我们也安排了部分队员上班,并采取了机动巡查和徒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痰盂当街不可取
硚口区尹先生:我很赞成对随地吐痰加重罚款,十几年前,武汉的街头有很多痰盂,现在能不能考虑再恢复一些呢?
答:谢谢您的建议,但有关专家表示,敞口的痰盂摆在街上也是一个污染源。今年全市将新设8000个果皮箱,我们还要求临街各门点也必须设置垃圾桶。同时,我们仍然建议市民将痰吐在随身携带的纸巾上,扔到果皮箱里。
痛诉脏、乱、差
●人在车上坐,早点扔出窗
青山区王女士:我每天坐公交车,发现许多市民习惯不好,吃完早点后,把盛汤粉的方便盒连汤带盒一起扔到马路上去。许多人说武汉的陋习多是外来人口带来的,但我发现,在车上做这种事的听口音大多是武汉人,武汉人自己该反思一下。
汉阳区李先生:有些市民衣着光鲜、坐着小车,却把早餐碗和方便筷扔到马路中央,环卫工人去清扫不但辛苦,而且危险。
答: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并派了执法队员配备摄像机,将车号录下来,取证以后对其严厉处罚。另外,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卡车占道卖水果
武汉大学李老师:时常在街头见着商贩的水果车占道叫卖,既阻碍交通,又把环境弄脏了。
答:您这个问题提得好,这是城管工作中一个薄弱点,以前打击不是很有力。因为街头占道由城管局负责,但汽车占道却由交管局管,小商贩看准了两个部门执法之间有真空地带,借机钻空子。我们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责令商贩到集贸市场出售,同时加大巡查力度。
●楼道杂物多,噪音太吵人
武昌区中华路周先生:武汉人爱在居民楼的楼道里堆放杂物,气味很难闻,对于预防非典也很不利。
南湖花园的王女士:我们这里开餐馆的把炉灶放在街面上,既不卫生又影响城市形象,而一些做铝合金窗的人员在街上敲打,一些商贩吆喝声太大了。
答:你们反映的问题很典型,我们会借助社区的力量来解决楼道杂物的问题,对于噪音问题,会协同环保部门来整治。
●小区不能成“动物世界”
硚口区王女士:我在汉西新村住,邻居在院里养鸡鸭,常在外面捡一些内脏、青蛙皮等脏东西,放在屋周围,喂它们吃,环境甭提多差了。
答:《武汉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不准在市区饲养鸡鸭等家禽。
“现场办公会”
昨日“市民有约”进行中,对一些市民投诉的脏、乱、差现象,嘉宾立即电话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出击。
硚口区王先生:我们区全兴街两头,占道摊点很多。
出击:11点10分,接到电话指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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