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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涂怀章案:当言论自由遭遇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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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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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3: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时间:2006-1-6 13:32:50作者:tu_jun_2003


今年63岁的涂怀章先生于2003年8月写成了一部名为《人殃》的小说,并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不幸的是,它却在两年之后令涂先生摊上官司,还可能为他带来长达半年的牢狱之灾。涂所供职的湖北大学,有老教授、老干部等13人,认为该书所写的正是自己,但具体情节却纯属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和声誉,因此向武昌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2月中旬,一审结果出炉,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涂怀章拘役6个月。与此同时,法院驳回13名自诉人要求涂怀章分别赔偿各人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诉讼请求。自认无罪的涂怀章已经提请书面上诉。而这一新闻经《楚天都市报》发出,据说“在文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声援涂怀章的声音不断冒出,极具气势。估计在近段时间,涂案将是中国文坛的一大热门话题。
我没有读过涂先生的这部小说,也没有亲见武昌区法院的判决书——因为尚未充分了解案情,我不打算对该案审判的正误是非指手画脚。我只想以涂案为由头,来谈谈作家的创作自由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甚至会深入一步,来审视公民们最基本的言论自由权利与名誉权利的内在冲突。而发生于中国的类似案例并不罕见,新世纪以来,声名卓着的就有陈永贵后人诉《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的作者吴思侵权案(吴思败诉),张西德诉《中国农民调查》的作者陈桂棣、春桃侵权案(审理中),陈小滢诉《K》的作者虹影侵权案(二审和解)等——最后一案的情形比较接近我们要讨论的涂怀章案:涉案的对象都是小说,而前两案为报告文学。众所周知,小说是想象力的产物,小说家应当拥有远远超出报告文学家的对作品人物的自由裁量权,距离法律上的名誉纠纷也只可能更为遥迢,但虹影与涂怀章还是撞上了厄运的枪口。只是不知涂先生是否会重复虹女士的结局——尽管以和解收场,但虹影还是得在《作家》杂志上公开致歉,并赔偿给原告8万元损失费?
困绕我们的一个问题是,小说家到底怎样做,才不至因言获罪?这里不妨从虹影的小说《K》说起。其实我觉得《K》案有点冤枉。原告控诉的是小说侵犯了她的父母陈西滢与凌叔华的名誉,可当《K》成为物证,舆论界的眼睛却盯上它的道德败坏,强行冠以“诲淫诲盗”、“色情写作”的恶名,好在中国的法律已经修炼到坐怀不乱,最终在这一点上不了了之,仅仅判处被告“侵害先人名誉罪”成立——这是一个令法官脸红的伤口:民事纠纷无刑可判,而翻遍《刑法》,却找不着这个罪名——我觉得这项判决是两造(再加上法院)相互妥协的结果,看重的是利益和面子,而不是法律理性。判定为对先人的诽谤,将案件限定在民事领域,如此则不必在《K》是否因其过度的色情描写而成为违禁出版物这一争端上伤脑筋,那则要上升到道德与政治判断——没有人愿意为一个模糊的定义冒这么大的风险。被告出钱消灾,《K》则换身为《英国情人》继续出版发行,高居各大书店的畅销榜。一个皆大欢喜的判决,其中隐藏着中国法律在写作自由上的暧昧态度。
除去政治与道德附丽于法律上的限制,单论民事纠纷,公民的写作自由(言论自由)权与公民的名誉权,依然会出现冲突。这两项权利应该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无大小高下之分,但却有一个致命的差异存在:言论自由虽然被写入宪法,而依中国的特例,宪法不能进入司法审判,宪法的条文不能被法院的判决所引用,亦不能成为当事人法庭抗辩的依据,因而某些权利很容易被悬空废置;而名誉权的扞卫,却直接规范于《民法通则》的第101条规定及120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法院还附有详尽的司法解释,以应对“因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地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相比之下,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一些尚待争议的控告作品侵犯名誉权的官司却会战无不胜。即便被告们学美国人,满腔热血地怀揣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法庭,但只会被审判者赐以白眼。除非胡搅蛮缠到底,最终闹出违宪审查。
回到涂怀章案。与《K》案相反,武昌区法院居然舍弃民事申诉,单取刑事,因为不知内情,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而在惶惑之余,我却想起美国的一部电影与其中的案例。米洛斯·福曼导演的《性书大亨》中,靠出版色情杂志发家致富的赖利先生,为了炒作和报复,在他经营的《好色客》上登载广告,说美国的一位大主教曾经与其母通奸。战火一直燃烧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庭。虽然尽人皆知赖利在歪曲污蔑,但他还是胜诉。宪法宣判保卫他的色情书写与出版的自由,只要这种行为没有给其他公民带来一定的伤害。一个在幼时就整天琢磨怎么赚钱的家伙,居然成了言论自由的坚强斗士,这实在是命运的恩赐,尽管老赖利因失去爱侣而不再为之欢欣鼓舞。但对于中国的赖利们,能在威严的法庭上引用宪法规定的条款为自己的罪行辩护,却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见12月28日《新快报》

评论内容:

涂锐 发表于 2006-1-9 11:58:03

我支持涂怀章先生。不是因为我姓涂,而是因为那个法院的判决完全没有道理,更没有法律依据,通过主观意断就对号入座,实在是态过分了。如果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那中国所有的社会反思的文学和影视作品,都会因为“对号入座”而被宣判有罪。

艾静(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10 15:36:36鲁迅小说中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都能找到影子,是不是也该对号入坐呢?荒唐!这些鸟法官不知怎么当的!依据是什么!他们懂得什么叫小说吗?他们看过小说吗?无知,无知啊!
小说本无罪 《人殃》却遭殃
提交者 :  牛哥 于 PAOWANG.COM 北京时间 2005-12-24 09:47:22
答  复 :  忍了好几天不能再忍了:草他吗这叫什么事啊!  提交者 :  颜真亲善 于 北京时间 2005-12-23 19:49:35


小说本无罪 《人殃》却遭殃 2005年12月15日, 湖北大学着名教授、作家涂怀章先生因小说《人殃》罹祸,被武昌区法院以所谓的“诽谤罪”,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消息传开,文学界与高校人士一片震惊,想不到在思想大解放、文艺大繁荣的新世纪里,在党中央大力倡导创建和谐社会、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竟然发生这种因文学作品而遭受恶讼、身陷牢狱、令人齿寒的事件! 涂怀章先生的小说《人殃》2003年9月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人殃》以某大学为背景,描写了一出迫害知识分子的极左丑剧。故事发生在“四人帮”覆灭之后,中国社会正处在拨乱反正、百废待兴的历史转型期,高校也处在解放思想、冲破极左桎梏的变革时期,以“整人为乐”的某师范学院负责人曾闻为了压制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借清查“给江青写效忠信”事件为契机,勾结一群死党,煽动一批群众,猛整桀骜不驯、才华横溢的青年讲师喻维山。喻维山受到一系列的政治迫害和精神折磨,但他没有屈服于淫威,不屈不挠地挣扎抗争,终于,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在正义人士的援助下,喻维山得到了厄运的解脱,取得了“朦胧的胜利”。 《人殃》面世后,反响很强烈,许多着名学者、评论家纷纷撰文,给予高度评价,赞扬这部学者小说堪称“新反思文学”的巨篇,也是一部成功反映大学生活的力作,它无情鞭笞了披着高校领导、教授外衣的迫害狂的丑恶行径,热情歌颂了年轻知识分子不畏淫威、刚正不阿、与恶势力勇敢抗争的精神,同时揭露了在极左路线下高校十七年知识分子受压抑、受虐待、受迫害的悲惨现实,也为高校的思想解放、教育改革、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历史进程与现实演进提供了值得研究的素材和可供参考的蓝本。这部血泪交织、鼓呼回荡的小说使人振聋发聩,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遭际和未来命运的反思与展望。 然而,这部小说一面世就遭到了无休止、无道理的纠缠与诉讼,湖北大学(原武汉师范学院)几个老干部、老教授恼羞成怒,纷纷“对号入座”,认为《人殃》写的就是他们,于是用真实的标准去衡量这部小说,便认为纯属歪曲历史,捏造事实,丑化他们,侮辱了他们的人格,损害了他们的名誉,甚至影响了他们的婚姻、破坏了他们的家庭,经过漫长的告状,最终对簿公堂。殊不知,《人殃》是一部小说,小说是允许艺术虚构的,而且小说也可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任何“对号入座”都是幼稚无知和荒唐可笑的,想必那些身为高校老干部、老教授的诉讼者是应该懂得这点文学常识的。毫不讳言,涂怀章教授的这部小说,不是纪实文学作品,不可能也用不着完全按照历史事实和生活遭际去真实地描写,而是按照鲁迅先生描写人物的“综合法”,即“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如果当年鲁迅先生写了《阿Q正传》后,他的绍兴老乡们也来“对号入座”的话,鲁迅先生只怕也要惹官司、被判刑吧?而且,这种诉讼还陷入一种两难的悖论:如果你说《人殃》“歪曲历史、捏造事实”了,这种攻击完全站不住脚,因为它是小说,完全有权利、有理由去虚构、创作,去“歪曲、捏造”,你干嘛还自寻烦恼去“对号入座”呢;如果你说《人殃》写得太真实了,触及到了你历史上的污点,或与你不光彩的过去巧合了,这证明小说并非“歪曲历史、捏造事实”,更谈不上“诽谤”。如果真有廉耻之心的话,就应该掩卷自省,勇于解剖自己,而不是将作者告上法庭。 令人震惊和痛心的是,武昌区法院竟然对《人殃》作者作出了这么荒唐无知的一审判决,真不知他们是凭什么认定《人殃》作者犯了“诽谤罪”的?这简直是在亵渎法律、践踏良知!这简直是一起全国罕见的“文字狱”、一桩新世纪的“人殃”!他们创造了新时期以来文坛上的一项全国记录——涂怀章教授成了因小说坐牢的第一人。而在此之前,只有在文革动乱、“四人帮”横行的年代里,许多作家因小说“反党”而罹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女作家唐敏因报告文学严重失实而被判“诽谤罪”入狱。想必武昌区的法官们很有“成就感”了,还算他们有一点良知,或许是证据不全、底气不足,他们驳回了“13名自诉人要求涂怀章教授赔偿精神损失费各2万元的诉讼请求”。 呜呼!这种文坛悲剧就发生在提倡“说真话,把心交给读者”的文学大师巴金先生去世不到两个月的今天,而在武汉市作家协会举办的双峰山长篇小说笔会上,涂怀章教授在缅怀巴金的座谈中,深情地表示要继承巴金遗志,多写“说真话”的文学作品,他的《人殃》就是“说真话”的力作,是他《大学青史》三部曲之一,他的第二部已在双峰山长篇小说笔会上杀青,第三部也在酝酿中。由此可见,涂怀章教授写小说,并非为纠缠一己恩怨、宣泄心中私愤,而是从历史的深处、时代的高度和艺术的审美情趣上来书写大学青史,剖析文化人的灵魂与人格,塑造高校知识分子的形象。我们真为涂怀章教授捏把冷汗:要么他的《大学青史》第二、三部将“死于胎中”,要么它们问世后又将遭受讼事。《人殃》遭殃,这不仅是涂怀章教授的不幸,也是整个文坛的不幸!如果《人殃》公案尘埃落定、铁案难翻的话,就会滋长“对号入座”的恶讼之风,在全国产生可怕的影响与恶果,让文学创作陷入“万马齐喑”的境地,作家们人人自危,禁区林立,陷阱四伏,文学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就会被葬送掉! 朋友们,让作家们以作家的名义,以小说的名义,以我们的正义与良知,来声援涂怀章教授吧!让我们以人权的名义,以我们的愤怒与忧虑,来谴责这个不公的审判!如果我们在这场“人殃”面前保持缄默、畏缩和漠视,那么明天,或后天,遭受“人殃”的也许就是你和我! 武汉作家协会 2005年12月18日链接

长篇小说《人殃》问世,新的反思撼人心魄

发表日期:2003年12月17日  已经有202位读者读过此文

长篇小说《人殃》问世,新的反思撼人心魄

[所属类别:网站公告 上载日期:2003年10月29日]

  最近,一部反映大学生活的长篇小说《人殃》(涂怀章着,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在社会上不胫而走,影响深远。尤其在武汉地区的文艺界和高校教师中,首先引起了震动。  该书以1980年代中国社会所处的转型期为时代背景,描绘了发生在南方某高校的一桩政治迫害事件。预感末日来临的极左路线代表人物,纠集邪恶势力对追求民主、伸张正义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手段之残忍与奇特,世所罕见。但是,毕竟时代不同了,主人公在小环境以外整个中国大环境的营救与帮助下,展开了合法的、有勇有谋的持久斗争,历经磨难,终于取得了胜利。作品以惊心动魄的现实故事为“台面”,将我国19世纪后半期历次政治运动的情景不断投射到各种人物的心灵屏幕上,生动地反映了三代教师的人生悲喜剧和一所大学走过的艰难历程,由衷地讴歌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超越了新时期刚刚到来时许多作品对民族经历与文化根源的反思深度,着意探讨了人性的善恶、路线和人品的关系、知识分子与当代政治命运、政治体制的改革等重要话题。它不仅引起我们对历史的深度思考,更激励人民准确地看待今天和信心百倍地追求未来,堪称一部气势恢弘、意蕴厚重的长篇力作。  《人殃》的艺术特色,同样值得称道。作者以三条线索串起丰富独特的细节,在分叙、穿插、交织中,多侧面地刻画了喻维山、宗华瑞等单纯正直、敢于见义勇为的知识分子形象,替肉体与精神倍受摧残的屈南平等受害者讨回公道,真诚地歌颂了省纪检干部大兵和市委宣传部长李鞠等一批人民公仆的崇高品德,有力地鞭挞了以曾闻为代表的腐败分子的丑恶灵魂。情节奇特曲折,结构巧妙严谨,语言清顺流畅。全篇39万字,融进了大量出色的心理描写,始终贯穿着愤怒激情与冷静思考的潜流,对情爱和性描写处理适当,令人回味无尽。  武汉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博士导师尚永亮教授在出差途中读完全书,致函作者说:“感觉极佳。复杂,曲折,可读性强;有深度,有哲理,人生百态,淋漓尽致。更重要的,是其中渗透了作者强烈的情感,爱憎分明,向善挞恶,若非具有深切的体验,很难写出此等带血的文字。大手笔,大见识,真为您感到高兴,渴盼续集早日问世。”着名评论家、武汉大学教授樊星读后立即撰写评论文章,认为“触及到高校民主体制建设的深刻问题……是1980年代‘反思文学’的继续和延伸,因而具有‘新反思文学’的意义。”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尹均生致函说:面对社会大变动时期的众多心态,小丑表演,权势当道,挤压善良的知识分子,(人们)胸中多有不平之气,想替为国效力的知识分子请命,鞭笞那些“以整人为乐事”(胡绳语)的满嘴仁义道德者……大作给了我们以启发,体现了大家的共同愿望。武汉作家协会主席董宏猷和专业作家田天,在武

忍了好几天不能再忍了:草他吗这叫什么 ...-  颜真亲善 2005-12-23 19:49:35 (713)

小说本无罪 《人殃》却遭殃-  牛哥 2005-12-24 09:47:22 (245)
要是点了名,恐怕就连报道都不能发了。-  水木丁 2005-12-23 20:02:36 (250)

不对啊-  颜真亲善 2005-12-23 23:28:48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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