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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支平 郑振满中国社会经济史上的族商问题,早巳引起前辈学者的注意,但由于资料的欠缺,尚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一九八五年以来,我们为从事明清福建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曾多次实地调查闽西四堡族商的历史,并相继获见当地商业世家马氏和邹氏的族谱,搜集了较为丰富的第—手资料。经过初步的研究,我们认为:族商的发展道路;表明商人集团未能摆脱自然经济体系的羁绊,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宗法性特征,阻碍了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现在试把有关资料初步按理成文,着重探讨四堡商人的家族组织、经营方式及其若干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四堡商人是一个内地型的地方性商帮,其发展道路与其他商人集团可能不尽相同不宜以偏概全,为使研究对象较为明确,本文选择邹氏和马氏宗族为主要个案,并兼及其生态与人文环境。本文旨在提出问题以供讨论,尚祈不吝指教。一、四堡硅商人家族和宗教闽西四堡地跨长汀,连城、清流、宁化四县,周围共有数十个乡村。据说,当地居民不重县属之分,“这是因其语言风俗,生活习惯,攀亲结友,经济往采的纽带把他们连结在一起”①。明清之际,四堡是我国四大雕板印刷业中心之一。本文考察的邹氏和马氏宗族,在历史上都曾以经营刻印业和贩书业起家致富。而且,大约自清中叶以降,在邹氏和马氏聚居的长汀县雾阁乡(今屈连城县),设立了定期集市,“渐渐地成了四堡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中心”。②因此,邹氏和马氏的家族史,在四堡商人中是颇有典型意义的。 邹氏和马氏族人的工商业活动,大致始于明中叶前后。据族浴记载,邹、马二族均于宋末由中原地区迁居于此。如邹氏,“宋度宗时,胡马踏遍中原,……六郎公与其弟七郎公、八郎公等相率挈眷避乱,迁流至此,久而安之,子孙遂籍焉”①。白宋末迄明初,邹、马:族或耕或读,尚未涉足于工商业领域。直至明弘衍年问,马氏第十一代族人的“家训”中,仍见打“勤牲训、远货财、敦淳厚”之类的词句。明中叶以后,经营—厂商业者渐多,试见嘉靖、万历午问马氏族人的谱传:恩溪公之四子讳曰孟吉……幼业儒不售,弃而业贾,遂有盈余,末置产业而先置父母之祭田及子孙之肄资,可谓如所分矣!———————————————————————————————————————① 邹日升:《中国四大雕版印刷业基地之一---四堡》,载《连城文史资料》第四期。2、《连城文史资料》第四朋,邹日升文。3、本文所引邹氏、马氏两姓族人事迹,凡未注明出处者,均见于《小范阳邹氏族谱》和《长汀四堡里马氐族谱》。公讳良风,……诸昆叔侄身虽商贾,而雍容谦逊有甚于学士。邹氏族人倡兴工商业者,首推嘉靖末年任杭州仓大使的邹学圣,而其诸子亦以贸迁致 富。学圣长子学孟, “少走东粤,长游武林,得陶朱扁舟之趣,……创获更倍,称素封者”。 学圣幼子希孟, “身游庠序,富拟陶朱”, “标名泮水,富甲城乡”。与此同时,邹氏另一 族人邹华中,亦常年“遨游江湖,获利盈余,恢宏家业任意卷舒”。此后,邹、马二族遂以 商业为“世业”,经商成为父承子继的家族传统。明末清初,邹氏和马氏已初步形成族商的特色。其共同特征有二:—是商业成为家族经 济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族人之间建立了普遍的商业联系。这就是说,商业活动的成 败,已影响及于每个族人的命运,邹氏和马氏二族盛行大家庭制度,往往数代人同居共财,构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单位.在 这种大家庭中,职业构成是相当复杂的,经商只是其组成部分之一。试见下引二例: (马元禄),兄弟子侄七人,公行二,分职业于诸子侄曰: 某某也耕,某某也商,某某 也工贾,视乎其才其识而督之,于是人堪其任,任奏其效,大有治家之法。而家业遂以兴 起,积垒至于巨万。 (邹元景),丰十八,以食指浩繁,乃弃举业而远服贯……维时二叔父静庵老先生,品列雍宫,内操家政,统七十余男丁妇口,上下严肃。公率弟侄辈十余人,经营外省, 虽数十 里之跋涉,数十早之风霜,不敢告劳;一钱尺布,不入私房。由足家道晓裕,构华厦数百间,置良甲百千顷,名闻八邑, 富甲一乡。一堂之上,贡成均者若而人,游沣壁者若而人,读者、商者亦若而人,森森五香,蔚为国华。这种包容士农工商为一体的家庭经济结构,实际上是自然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商业 只能作为满足家庭消费需求的一种手段,很难谋求自身的独立发展。在邹氏和马氏宗族中,有许多商人为了维持庞大的家庭消费而耗尽心血,最终一事无成。如邹歧山, “诸弟孱幼,皆赖扶持于君。君则手口交瘁,左提右挈,为娶妻授室,俾之乐业安生。二十年来,心血用 尽”。邹述文, “年十九即失估,……造诸兄即世,公以一身撑持其间,早作夜思,不辞劳瘁。有所获,悉为诸侄经其衣食,周其婚配。虽析箸后,此志犹不少衰”。更有甚者,随着此类大家庭的解体;已经积累起来的商业资本又重新趋于分散。试举数例如下: (邹兆敏),男妇百余丁口,闺门内外,夷愉肃穆,钱谷出入,分毫不私:一丈尺布, 不入私门。……后以食指日繁,兄弟虽经分炊,......区处得宜,上下胥悦。 (邹继云),弃儒经商,……凡构造书板,继置田庄,悉本公之勤劳以致之。……厥后 丁口浩繁,兄弟分籍,其所置之业,条分缕析,无此厚彼薄之虞。 (马文溪),兄弟四人,公居长,……牵车服贾,因而家益殷实。及析箸,凡物悉与诸弟均之, 而囊无一私钱焉。 (马怡庵), 兄弟同居,食指半百,庶务纷然。……祖母邹孺人病甚危笃,始奉命为祈 署。田产屋宇品搭均匀,弄无肥瘠之异; 拈阄分授,那有多寡之殊。 代代均分家产的结果,使商人的大家庭不断地分化为小家庭, 同时也使经商的“基因”不断地被复制和继承,就某个具体的商人而言,可能因均分家产而缩小其经营规模,或者因此转而从事其他职业,然而,就整个面人家族而旨,均分家产却使经商的“基因”为全部家族成员所继承,并在适当的条件下造就出更多的新商人。这也许正是形成族商的内在原因。 邹氏和马氏宗族内部的商业联系,首先表现为同族商人之间的相互帮助和提携。互相通报商业信息,是二族内部最有效的互助方式。据说,书商在贩书的过程中,如果自己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就必须把有关信息通报同族商人,以免被其他商招夺走市场。二族商人还建立了定期交换商业信息的制度,如逢年过节在族内公布自己的货源及已接受的订货,尽可能在族内解决供求矛盾。避免族人之间的商业竞争。这种以交流商业信息为基础的同族联系,是二族商人垄断市场的重要车段之一。前辈商业提携后进,更是族人责无旁贷的义务。如邹南峰,“诸侄扶如己于,于以本,教以贸易,终易不怠”。对于初学经商的族人来说,与前辈商人结伴同行,是他们获得成功的必由之路。如邹子龙,“谢去章句,随先伯祖龙川公,服贾于江右之樟树镇,越后复游于苏杭、汉川、湖广港地,经营筹画”。邹子华,“比壮,随父祖龙川公在江右之樟镇,经营数载”。邹于瑶,“与伯兄龄轩公同贸易于豫章之樟镇,等画经营,屡获重利”。在二族内部,商业经验的传承不以家庭为限,这就大大加强了族人之间的商业联系。 其次,由于合本经营及领本制、托本制的盛行,在宗族对部形成了某些初级的商业信用关系。试见下引谱传: (马怀川),采极度日,或佣牧营生。后王伯与瀚父踌躇,自思如此作为,终非良策,随恳乎士交好相知及亲友者十人,腋银会一蓬,且作生理。其年开张,获利数十金,不经年出权子母,皆如愿而偿,设策皆称心屡中。…一流积盈余,遂颇小康。 (马龙瑜),弟又领本于公,召俊荣合贾,未几败去数百金,公终怜之,而不之计也。…一弟自为宽,因归家,付同堂弟民经纪之,无如不善于贾,遂至蚀资七百,缺偿于商者五百有余、林无存货,囊无存钱,商人索之急,计无所出,公复出己资住其贸易。获其利偿商人外,所余者态与弟以为贾资焉。这种族人之间的商业信用关系,对族商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当然,这种信用关系具有明显的互助性质和宗法色彩,与近代的商业信贷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三,二产商人利用宗族组织,建立各种商业设施,实现对市场的垄断和控制。这方面的典型例证,是邹氏族墟的创设。据《邹氏族跳记载:“先辈早有以旧墟稍远,每思自辟一区,匝于交易,然托请空宗,未果举行,至以降戊戌岁之十一月十八始议,一唱百和,众心开一,而十九日即起一圩,赴集如云。”邹氏族墟之设,反映了族入对于商业利益的普遍关心,而宗族组织则使族人的意志得以实协。试引邹氏各房建墟《合同》如下:立合问人是公子孙同曾住孙儿崇公子孙河祖、洪生、熊云、中彦、棉彦.一后、圣乾、做仁,为本乡之水。新起公平墟,老少欢悦,但各齐心踊跃,各出自己粮田以作墟场,其在造C宇介小庄皆照八股均派。肚公房墟基上闲俱出词内公项,礼崇义 雄公、希孟公、承生上四公合成一半,肚公一半。自后每年将公平墟税当作。\股收税,胜公房收墟税四股,礼崇公众共亦收四儿 一年。厉每4文一半、三违年收墟税,公议胜公房择知事者四人,礼崇公斤择知下老四人。至临收权之期,务要知会人人,同往均收均分,导得起议一二人专擅,恐 口无凭,工合同字,各付一纸,永远为照。乾隆四十年六片U三日。合同人胜公、崇公子孙同立。“操持家政”之余, “兼贾书于扛广间凡十四、五年,颇获利。……而募匠雕枣梨,摹印书籍,以为诸贾贩,其利且倍蓰于远贾”—。邹氏的印书业及贩书业,至清康熙年间亦成—“世业”。如邹氏十五代藻初,“壮年贸易广东兴宁县,颇获利,遂娶妻育子,,因居其地,刊刻经书出售。至康熙二十年辛酉,方搬回本里,置宅买田,并抚养诸侄,仍卖书治生,闽汀四堡书坊,实公所开创也”。清乾隆至嘉庆年间;四堡的雕板印刷业进入了全盛时期。如云,“吾乡在乾嘉时,书业甚盛,致富者累相望”,“开坊募梓,集书板充栋,致赀信饶,若素封者然”,“广镌古今遗编,布诸海内,锱铢所积,饶若素封”。据估计,邹氏和马氏世代相传的大书坊,共有百余家。其中仍可查考者,邹氏族内有碧清堂,文海楼、文香阁、翰宝楼、玉经堂、崇文楼、素位堂,素位山房、萃芸楼、梅中昌、种梅山房、本立堂,以文阁等十三家,马氏族内有泗波堂,林兰堂、万竹楼,翼经堂、德文堂等五家。①这些自立堂号的大书坊,除经营刻印之外,一般也兼营销售。如《马氏族谱》记载,公讳谦,……兄’弟三人,尝挟资售书江西,囊渐赢,大启尔宇。……复构别野贮书板,命儿孙远贾两粤。……今蕃衍繁昌,耕读服贾外,无游民。公讳权亨,……既而开坊举刻《四书集注备旨》等板,颇获利。后四年,……以书板与三弟,而自贸易于粤。……(兄弟)皆能贸易以裕家,及其老也,遂等于素封。 公讳定略,…幼就蒙师朱卒业,遂远贾于吴粤间。盖是时公家开书坊剞劂,于外舟车往来, 岁间至再,始所谓服劳以事其父兄。 这是一种以家内分工为基础的工商联营。不过,由家人直接销售的数量是很有限的,大多数产品仍须假手于人,转贩外地,因此,邹氏和马氏族内分化出一批专营贩书的商人,形成以族内分工为基础的工商联营。’试见下引谱传: (邹朝锦),固家传清白,世路崎岖;随弃儒而就商焉。……由是束装随诸父辈,携经史书籍,,游于东西两粤之区。…经纪数年,获利常倍。 (邹建保),弱冠随伯兄售书两粤,广集经史子集,布诸海内, 信誉日著,家业因以兴隆。……缥囊细帙,遍历两广名城。 (马叔峰兄弟),则桢公以贸书往来于粤,四弟则忠公往来于吴,……公(叔峰)间往来于吴、粤间。经过长期不断的努力,四堡书商与各地客户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逐渐由行商转化为坐贾,到处开设书肆,设置商业网点,建立了比较稳定的书籍请售网。据说,清代四堡书商有三条主要的运销路线,即北线、西线和南线。“当时;北线经清流入沙溪下闽江,或由宁化到建宁、泰宁,进入江西丰城、临川、南昌、樟树\九江等地,再由长江向上游进发到武汉、长沙和四川重庆、成都,下游抵安庆、芜湖、宣城、南京、湖州、无锡、苏州和杭州。西线至长汀后,也分水陆两路,一路沿汀江乘舟南下,入上杭、潮州、汕头,经海运入珠江、进广州、散入粤西各地,或沿珠江上溯至广西梧州、贵县、灵山、横县、南宁、北色,直抵云南各地;或于潮州陆路转入粤东北各地;另一路由长汀向西入赣南和湘南诸县市。南线至连城后分东、南两路,东路入永安经沙溪发行至南平、建瓯、崇安、浦城各地,或沿闽江东下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参见《连城文史资料》第四期,邹日升文。福州,转海运入温州、浙东各地,伸而入杭州,散于全浙,南路经朋口溪入韩江至广东,或陆路至龙岩、漳州、厦门、泉州等地。”。上述运销路线,与邹氏和马氏族潜记载的经商范围相映证,基本上是一致的。在上述运销路线所经的主要城镇,邹氏和马氏商人大多设有书肆,并以此为中心,向当地的塾馆,,书院及其他客户推销书籍,接受订货,形成相对独立的销售网。从邹氏和马氏刊刻的书目来看,他们联系的读者群是相当庞杂的。其中或以文人学士为对象,如《唐诗三百首》、 《四书集注》、 《康熙字典》、《说文解字》、《佩文韵府》、《楚辞》,以及十三经,二十四史、历代名家诗文集、宋词二元曲,明清小说等,或以平民童蒙为对象,如《人家日用》、 《三字经》, 《弟子规》、 《增广贤文》, 《幼学故事琼林》、《千家诗》,以及农书、通书,巫术星相及堪舆青鸟诸书。因而,邹氏和马氏商人能够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巩固和扩大其销售市场。 四堡成为印刷业中心之后,一度有外地商人来四堡购运书籍。据说,“当时江西许湾书商就曾派人来四堡坐地采购转运,并曾向雾阁印刷业家商让了一块地皮,建成采购转运人员的住所(一说会馆),长期居住下来,购买大批书籍转运到江西各地贩卖。其房屋就建在雾阁村口,去长汀与清流、宁化的古驿道分岔处,地名洋坑尾”②。后来,许湾商人认为贩书不如自己印书合算,就设法从四堡购走了一些旧书版,并仿刻四堡的其他书版,在许湾办起了自己的书坊,—建立了一个新的雕版邱刷业基地。许湾商人的这种做法,对于四堡商人是很不利的。所以,邹氏和马氏商人一般都不假手外地商人贩运书籍,而是由族人自行运销。 四堡商人在贩书致富之后,大多也会投资于刻印业,开办自己的书坊。不过,当时各族对开刻新板都有许多限制,一般不许开刻已有的书板,以免引起族人之间的竞争。据说,每年春节,出外经商的族人纷纷回乡,这时各书坊都要公布自己的存板和新板。贩书的商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分别向各书坊订货,如果有的书商不愿买书而想自己印书,可以向有书板的书坊租借旧板,但不许自行开刻同类书板。而且,用租借的书板印书之时,也只能采用该书坊的堂号、封面、颜色及装订办法等,不得另有标记。只有在族内各书坊均无所需书板的情况下才能自行开刻新板。所以,族人若开设新的书坊,首先必须找到新的书籍。在此情况下,遂有某些族人专事编著书稿,以供商人刊刻新书之需。 “如雾阁学者邹圣脉,当时增补《幼学故事琼林》和撰著农村日常杂字的四言韵句《人家日用》,以及邹权国所著《读史约编》》及阐发程、朱理学的论著与一些诗词、短篇笔记小说等,稿成即能刊刻出书。”③此外,有些书商为了免受族内限制,则创设书坊于外地。例如: 太学生(邹建地),……年十八, 即负荷先业,往来服贾于两粤之交。……其所图维,能烛微于先几,而蠲小以成其大。时南宁、灵山、汀郡皆有书坊, 落落散布,距故乡在数千里外, 而此处与彼处,或距千里,或数百里,终岁往禾共间, 总特大纲,而揽其成。有所调度,遵之辄如意。所用之人皆乐为尽力,无敢售其欺者,故其业益扩廓。清代四堡书坊的生产规模颇为可观,其内部分工也相当细密。在大书坊中, “从版面设计,底本考据、书写成形、核对详核,创制胚板、.雕刻印板,到裁纸、调墨、印刷、折页,分册、装订、榨书、切光、湘绢封脊、.订线、贴签、包装、打捆……等二十多道工序,到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②③ 《连缄文史资料》,第四期,邹日升文,后发运,布点联络等,均有专人负责。因分工细密人人繁忙如蜂采蜜,日夜不停。”不过,这些工序并非都是在同一个作坊中完成。 “有些工作渗透在外进行,如刻板等雇请他人承担,或到外地购买,折叠书页有时分散到各家各户进行,按件计酬,以加快出书速度。”①此外,还有许多不刻书板,专事印书的小手工业者。如云:先府君怡庵.公,……十六岁, 大父经商于外,以家政委先君,只付小纸两箍与先君为资本,以度家口日用之需。小纸两箍抵银三钱,先君将此自为排印,卖完入山买纸, 自己担回, 又自为排印,如此循环不已,而家不困于饥寒者,皆此两箍小纸之力也。及后二叔完娶,悉自先君,则此两箍小纸即变为什百千万矣。……三十六岁,刻《四书》汪大全板,其’书甚行,而家道少舒, 日用始不虞其掣肘。象马怡庵这种单纯印书的家庭手工业,所需资金不多,生产规模甚小,如果雕刻书板,则必须有较多工匠的协作劳动。据记载,马怡庵致富之后, “在东升寨刻《四书集成》板,供给数十刻匠饭餐。米置甑中,力不能举,先将甑放下锅台,以箕一箕递米下,熟即命匠举起。每日辰午饭后,下寨来家,与老仆来福运供,上午来福米一担,先君菜一担,下午来福柴一担,先君酒一担。日以为常,不辞劳瘁。”又如马定邦的刻书作坊,“剞劂数十雕梨枣,朝夕供费浩繁。”这些雇工数十人的刻书作坊,应当说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的性质。据调查,四堡书坊雇佣的刻书工匠,主要来自于邻近的宁化,清流一带,其中尤以巫姓工匠为多。由于刻书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其报酬也较高,遂由巫姓族人世代相传,渐成世业。在邹氏和马氏族谱中,有许多传记,行实、寿文之类,是由巫姓文入撰写的,可见他们和四堡书商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般的雇佣的关系,也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联系。四堡刻书业中出现的雇佣劳动,是在商品货币经济促动下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这种雇佣劳动在明清两代闽浙赣边区的造纸业,制茶业、,:莳烟业、,种蓝业及林木业生产中都时有所见,反映了明清时期山区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无疑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不过,这种新生产关系的萌芽,清代仍然深受旧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压制,未能顺利成长,在四堡地区,由于大书坊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经营的,许多工序都由家庭成员或族人自行操作,从而排斥了自由雇佣关系的发展。更有甚者,有不少商人家族蓄有仆人,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十分卑下的,这就必然使工商业经济带有奴隶制的残余。如《马氏族谱》规定: 一、主仆自有体统,冠履岂容倒置。今后吾族之仆, 务宜守其分不论五服内外之亲,事之如主人。敢有无状者,将侮慢者送入祠,凭祠法重责三十板。其主人来争者,罚主人失教之罪银三钱,入祠公用。但吾族之人各宜白重,有贪各仆酒数盂或结为同年老友等色,不肖甚矣,众共攻之。 又杨山篱乃族葬所在, 岂容仆紊其中?此皆主人之主张。有犯出者,罚主、仆各银二钱,仍令改正,抗者送官改正。 一、 良贱为婚,无非贪财而已,不知此节大败家声! 今后有男娶非其妇,女嫁非其夫,即罚主婚之人银五两,而妇女亦不与入谱。嗟夫, 以奴之女为吾之妇, 以吾之女为奴之妻,是吾亦奴也! 在鸦片战争以前,四堡商人依据商业上的优势,推动了四堡刻印业的发展。然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连城文史资料》第四期,邹日升文。族工与族商的结合,使四堡书商偏重于商业上的进取,而不关心生产方式的改良。因而,当近代印刷业兴起之后;四堡刻印业缺乏技术上和物质上的应变能力,四堡书商也无法继续维持商业上的忧势。这时,四堡书商纷纷转而经营其他商品,家族内部的工商联合体迅速瓦解,四堡刻印业也就从此一蹶不振了。 三、四堡商人的文化教养 以贩书为主的四堡商人,可以说是当时的文化商人。因此,四堡商人历来以:“儒商”自居,十分重视族人的文化教育。由于四堡商人具有较高的文化教养,他们的言行深受儒家思想的束缚,始终不敢离经叛道。在邹氏和马氏宗族中,都以“立学”为传统“家风”,寓道德教化于文化教育之中。•如邹氏《家训》云: 语曰:人不学,不知道,逸居而无教, 则近于禽兽。学之于道,盖可忽乎哉!吾家人醇俗朴,半读半耕,一脉书香,绳绳相继者,其来久矣。……继自今为父兄者,必于嬉嬉童稚中,择其不甚顽钝者,束之于党塾,聘名师,招益友,俾之磨砻砥砺,相与以有成。将来出为名臣,处为名儒,:大为深山邃谷间生色。即不然,知书识字之人,纵置身农工商贡之途,亦有儒者气象,庶不辱.我诗书礼义之乡。况乎乡多书肆,雕梨刻枣,古籍几于汗牛,不胫而走四方,且可为海内丈人作将相之助。颂于斯,读于斯, 又何烦借书券,买书钱哉!如有宏达城闲,借咿唔之消耗光.阴,甚者卖弄笔墨,以诋诽圣贤,污人闺壶,必集族诣祠,告列祖在天之灵,大声疾呼,、以呵斥之,不悛则鸣官究治之。 这种崇尚儒学的宗族规范,不仅为族中仕宦之家所遵从,即使是毕生从事工商业者,也是奉为圭臬的。试见下列谱传; 先生邹姓, 讳洪春,…厥考端臣公,以孤未暇学业,伏收泉刀,权子母,学陶末公,屡致千金。生二子;而先生属长。少有汪汪气度,读书略观大意,不沾沾于摘句子章,以为与其咿唔咕哗于灯窗,雕书画虎, 究竟儒术迂疏,孰若将古人载籍镌刻枣梨,俾之不胫而走,四方咸知圣贤翰墨之精神血脉,贯注流通,且可开财源以赡家口……丈夫子七人,冢君青,得擢贡于廷,诸儿禁禁玉立,皆圭璋琬琰之器。先生复延名师,招好友,琢之磨之于深山连谷中,而不使之预家政。 (邹士俊),善经营,筑此(书)室为我后人敬业乐群地。公之言曰:“吾少废学……悔不十年读书。夫书安可不读哉?……夫为学,亦非区区于读书,特以书中所记载,皆古人之嘉言懿行,必身体而力行之,上之为天下国家所利赖,次之亦可管摄此身,为盛世之良民。汝辈毋德事占哗,荏苒于鸡窗,以蠹乎盘中之桩框也。”历聘师,悉宿学名儒,为小子拎式,追父捐馆舍,我后人每愿勤于。学殖,乐泮水而未其芹者,殆不乏人。 由于社会各阶层普遍重视文化教育,各族都先后设置了许多私塾、学馆,使多数族人受到了规的早期教育。在族普收录的数百种商人传记中,几乎都记录了“弃儒经商”的个人阅历。这些商人所受的儒学教育,对于他们的经营作风、道德规范及价值观念,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四堡商人在商业上的成功,颇得益于他们的文化知识。首先,他们凭藉自己的文化素养,与各地文入学士交往甚广,有效地推动了他们的贩书业务。例如:厂’ 一 (邹希尧),幼习儒业,奈以家事纷繁,乃弃儒为贾。……由是于汀城设局售书,得遍接当时之士大夫, 而见识日广,暇时复流览典籍,皆能通其大意,故士大夫亦雅重之。 (邹启萃),初学儒业,博好群书。……时邀游于江广闽浙间,名为服贾‘而雅好与贤人君子吏:当时每多器重之,谓其有儒者风。 (马佳宽),以贩书为业;能作七十言韵语;亦间有佳句,往来于丈人学士间,成敬重之。 (马定庵),弱冠荐辟雍,……售书籍于吴越江广间。所至郡邑,大夫晋接周旋,礼客娴雅,莫不适中。 (马光曙),颖悟天成,能吟诗。尝售书籍于桂阳等处,丈人学士多与往来。其次,四堡商人所受的早年教育,启迪了他们的聪明才智,使他们明于事理,精于会计,深得持筹握算之道。如邹鸣保,“少读书,姿性聪颖。……不得已弃儒业,而之粤西游,为货殖计。公既不读书,而才智无所发泄,则一用之于治产积居,……遂成家业”。邹锦绪,“年十九失怙恃,因弃儒就商,服贾于广省,少年练达如老成,经营,合计不烦长者督责,……构造书板,续置田庄,悉本公之勤劳以致之”。邹树光, “自幼读书,……比长,追随父兄商于粤之东西。筹算老成,出权子母无须教诲”。又如马大芳,更能审时度势,称一时之雄。据记载; 公尝与族人莱囤油于瑞金,有贩客携布自赣来,愿易以布。族人欲与之易,公不可,欲自迁于赣。族人曰: “自瑞下游,皆产油地也,吾迁之何益?”公曰: “益甚。拔自赣来,而愿易吾油也,必其地之所缺也。不然,应不与吾易矣。”族人曰: “其如道路之艰何?子其往,吾其,J3矣,惟偿我以即今所议之值而已。”公遂迁之而来, 获利。 又尝载纸而之广,值连城诸纸客与偕焉。至于闽广之间,广人讹传闽地盗起而烽火严警,诸连人惧,悉与公订议其价, 以纸付公,归而偿价,公诺之。载入广境,守境者以为寇之侦谍;执而将杀之,公从容语曰: “吾商也,,非盗也,且闽无盗。不信,请拘系吾:于此,如盗至,杀未晚也。如不至,幸释吾,何如?”守者然之,拘于其地者五旬,果无有盗,乃释公去。是时广州纸客绝迹,一叶之纸价值十文,遂获重利而归。 四堡商人自幼所受的儒家文化教育,更使他们形成严格的道德自律,因而素以勤俭、诚信著称。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认为,提倡勤劳与俭朴,是加尔文教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大贡献。其实,这并非西方特有的“资本主义精神”,在儒家文北传统中“克勤克俭”早已成为古老的信条。四堡商人以勤俭致富的例于,可谓不胜枚举。试见下列谱传: (邹启升),不卒业子儒,乃操陶家术, 而子母生息焉。其素爱节俭, 虽纨绔子,服御不啻寒素。且其习勤已久,一丝一粒, 刻刻经心,不肯少倦。 (邹宜大),潜身于肆,操计然术。 日夜辛勤。惕惕然惟恐家用之不舒, 以故崇俭础华, 大布可以彰身,藜藿亦堪追口。语云: “勤与俭治家上策。” (邹孔昌),尝与长兄作客广西, 长兄逝后数年, 又商于云南及江右之赣州、樟树镇、吴城等处。……处世醇谨,不尚浮华,凡声色、游宴、博奕、戏玩诸事,俱不樱情。……其勤俭一如。其诸兄。 (邹新楚),家贫未竞读,日事耕稼,及壮,兼营商业,奔走市廛。即犁雨以锄云,复。披星而戴月。其不惮劳苦之精神,数十年如一日。……始获克家成业。 诚实不欺,也是儒家传统的道德规范。以四堡商人而论,诚实不欺不仅被视为职业道德,而且几乎已成为致富的不二法门。试举数例于下: (邹德襄), 习儒未毕业,挟贸迁术畅游天下,南辕北辙,所如皆合。此又何故?大抵人生一腔厚道,一片诚心。……以之待人,则彼此忘形。夫刻薄欺伪之行,终无当于身世,而名实两不可问也。 (邹明镇),因家计稍艰,遂弃儒业,以邀游于东西两粤之地。操奇赢,权子母,练迟比于老成。为人疏财仗义,刚直自持,.……然诺不欺,坦衷及物,不设城府,不务机械。深得孔门忠恕二字之旨,而终身行之若不逮。故不独闻风慕义者相推重,而士林高行,亦成谓公如郭有道,其人可师,其谊为不可及焉。 (邹大亨),时邀游于江广闽浙间,……负义气,重然诺。凡乡里中有因公牵车远游,-I而以财本附同生理者,公视人犹己,即有重息归附,一并清交不私。以故人无不倚重之。 (马龙怡),迨成童后,贸于楚之益阳,……积聚百货以待售。公信实素孚于人,人之需货而往者,丛集于公,谓公不我欺也。商人载货而来者,咸赊于公,谓公不我负也。于是利市常至于三倍。 我们举这些例子,并不是为了宣扬四堡商人的美德,而是为了说明;如果勤俭和诚信是资本主义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伦理观念,那么,儒家文化中并不缺少这种“资本主义精神”。然而,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却不如西欧顺利,看来还要寻找其他的原因。 四堡商人所受的儒家文化教育,还制约着他们的价值取向。在四堡商人的义利观中,似乎义总是处于首位。如马履常,“虽以计然术鸣,而明于义利,喜读书。闻戒其子曰:‘不学真无术耳。分内之物,非必矫而去之,若撄之分外,何异白昼而穿嵛也。吾父以此训吾兄弟,于心终不忘,汝曹谨识之。”有不少商人认为,他们经商的意义主要在手济世,而不在于利己。因而,“择货殖中之术,:莫如以书为货矣”。邹氏文人为马氏撰写的《蹭文》云,“校仇经史,有功于先圣实多,广布缥缃,嘉惠来学不少。故龙文之室,学士咸仰其乡,折桂之乡,文人尽志其里。……善难枚举,美曷胜收。非特一乡合望,诚为当代全人。” 《邹氏家谱序》云:“其乡耕续之外,储古籍雕板,……此实有裨于文教,因而酝酿乎诗书之气,用能发越其英华。”在其具体的经营活动中,也是以“才不害德”、 “利不害义”为原则。如云: 闰门邹翁来平南业书肆,多历年所矣。……余忆历年来,见其肆中牙签万轴,而淫词邪说无一字, 与人交易公平,称无宿诺。其富也,固德之所致。 然而,卖书毕竟不如读书,从商毕竟不如从政。在四堡商人的价值体系中,士始终是四民之首,儒业才是义的体现。应当说明,在邹氏和马氏宗族中, “弃儒经商”虽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但并不表明他们鄙弃儒学、不求功名。实际上, “弃儒经商”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对此应作具体分析。大致说来,邹氏和马氏族人“弃儒经商”,有以下四种原因: (一)因儒业不就而弃儒经商。例如; (马大昭),少攻单子业,不就,改而贸易,足迹几遍天下? (马孟吉),幼业儒,不佳,弃而业贾,遂有盈余。 .(邹大亨),初学儒业,博爱群书,能文章,乃屡试数奇,遂辍砚田,而远服贾。……时邀游于江广闽浙间。 (邹信亮),授例入回学,益攻举予业,制艺卓然浑成,战棘闱者再焉,然终固场屋。…乃出门赁一书肆,名虽服贯,其实雅好与缙绅先生交。(二)因继承先业而弃儒经商。例如: (邹洛丈),幼聪明,有儒者气象,公令之学,亦笃志灯窗。……君为家’督,诸务纷纷,皆望其左襄右赞,遂不能分身以瘁其业,乃牵车服贡,;入粤游吴。 (邹宜大),幼业儒;,聪颖绝伦。比长;以襄理家政,难以卒业,遂极之。……潜身市肆,为计然术。 .(邹新池),幼业儒,家世商于粤之灵山•县; (父)殿赓早卒于灵;深惧父业之失坠也。弃读而贾。 (马斯瞻), (父)怡庵公以家务甚繁,难以兼理,图分任于仲子。……仰体父心,遂担儒业,……每岁载携书籍拄粤,冬则载币旋乡;扩冲家产数倍于前。 (三)因家贫而弃儒经商。例如: (邹云玉), 自幼家贫,母又孀居,公乃弃儒就商,偕兄弟数人服贾东粤,以养厥母。 (邹家吉),幼聪颖,读书辄成诵,父兄器之。囚家计稍艰,遂弃儒业以逝游于东西两粤之区,操奇赢,权子母。 (邹鸣保), 少读书,’姿性聪颖,:然上无父兄之养;形单影只,不得已弃儒业,而之粤西游,为贷殖计。 (马履堂),十龄失怙。读书听课,至性大有过于人者。惧以衣食贴伯兄累,遂贸易为兄弟之助。 (四)因不喜章句而弃儒经商。例如: (邹述丈),读书颖悟过人, 目数行下,然不甘株守为免园册子误,遂投去,以贸迁术逝游于豫章之樟镇。与其兄戮力同心,操奇赢,权子母,不数年大启尔宇, 富有田园,所得已跨中人产。 (邹逊臣),读书略观大意,,讵亨咿唔,贸易大有雄心。 (邹宗敬), 少有大志,不喜章句,业以计然术,子母生息。由此可见,邹氏和马氏族人弃儒经商者,大多是迫不得已的。其中虽有重商轻儒者,恐怕也有某些难言的苦衷。如前引邹洪春之例,既以为“究竟儒术迂疏”,又为诸子“延名师,招好友,琢之磨之于深山邃谷中,而不使之预家政”,可见其“功名”之心仍未泯灭。 对于不得已而弃儒经商者来说,其心情是十分矛盾的。如邹庄圃,“思向雪窗萤火中理故业,恐枵腹难以谈诗书。此时此地,真有百感交集,而未敢轻以告人者”。有的甚至身为商贾,而又鄙视商贾之事。;如邹希尧;”乃弃儒为贾,尝语人曰: ‘吾辈为什一, 日与市侩为伍,如面目可憎何!吾厌之鄙之。计足以谋生而易亲缙绅先生之言论风采,俾得嚣育成德者,惟贾书之业。无已,吾其事此乎。”马景峨, “借以诗书未尝卒业,不得少伸其夙志。然公性最好读书,绝不以经纪为事。宾朋燕集之会,有与谈及货殖居奇者,则置若罔闻,且曰:‘是卑卑者,何足道哉。”有的则亦儒亦商,或于弃儒经商之后,又重新弃商从儒。如邹拔才,“与二兄在乡•开铺,名为贸易,实为攻书。昼经营于居殖之奇,夕研练于经籍之富。……兄窥其好学之心诚,因复为之攻举业。……遂为名诸生焉”。邹子仁,“年十五随龙川公作客于江夏,经营生业。……年十八,因援钶入国学”。邹元明, “幼习诗书,……因食指浩繁,遂改习计然之术。……年三十五,名登郡学,四十一,荣膺贡元”。至于四堡商人对后人的期待,最足于说明他们的价值取向。试见下引谱传: (马履堂), 以计然术鸣,而明于义利,喜读书。……复诫其子曰:“吾曾祖绍南公、大父逸庵公,皆有名于庠。:吾父学成惜不永年而殁。—吾又固失:沽未得卒业,常以为恨。若汝辈能读书成名, 以终祖父之素愿,则我段且不朽矣;“观其诫子之言。诚足为里党所衿式。 (马权丈),开坊募梓,集书板充栋,致赀倍饶,……犹自悔读书不果。得屋后余地,构精舍,聘名儒,优隆北面之仪;款洽尊师之意,萃诸令器督课其中。……迄今升辟雍者二子,歌沣水者二利。人谓扶风食报,正未有艾云。 (邹庄圃),不得已而幸车服贾,较锱铢而子母生焉。……尝戎不孝曰: “吾家世代淳朴,不敢骄吝于人,吾愧不能立功积德以昌尔后人,不能猎史畋经以绍先人学业,千辛万苦,乃得不隳家声。尔辈最须亲师取友,读有用之书, 以敦伦饬纪。慎无蹉跎岁月,荏苒时光,而浮生于世。” (邹孔爱),天姿颖悟,勤于讲习,……以印刻书籍为务。……公家居时, 以义方训其子侄,设塾延师,殷勤倍至。子元晋、元明,俱入国学。由于四堡商人以“读书成名”为其理想和奋斗目标,遂使商业始终从属于儒业,而儒业也日益依赖于商业。这种从弃儒经商到弃商业儒的周期性循环,不仅消耗了大量的商业资本,而且是对人才的极大浪费。据统计,从明中叶至清末,邹氏家族共有169人获得科举功名,其中仅有2人考上举人,其余均为生员、监生和贡生,难怪他们总是慨叹“业儒不就”、 “终困场屋”!然而,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志在造就名儒、名臣, “大为深山邃谷间生色”。这实在是历史的一大悲剧! 四,四堡商人的乡土观念 四堡商/、是内地型的地方性商帮。在四堡商人的商业活动中,家乡是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他们的归宿。因此,四堡商人的经营内容、资本流向及活动范围,都与本地的社会经济及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也就使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 明中叶以后四堡地区工商业的兴起,反映了这一时期闽西社会经济的新动向。何乔远在《闽书》中记载,明代后期的闽西各地,工商业已成为重要的谋生手段。如归化县, “民质直无华,……率多市贩,以治生业”;.永定县, “僻壤也,……民田耕作之外,辄工贾”,上杭县,“衣冠文物,颇责大邦,竹箦可以贾”。①崇祯《汀州府志》亦记述了这一时期社会习俗及社会结构的变迁。如宁化县: “年来俗奢夸诈,市习嚣凌,鼠狐多营窟之奸,强梁—————-——————————————— ① 何乔远: 《闽书》卷三十八,风俗。有负隅之态”,归化县, “男力耕种而重于迁移,女勤织衽而资以贸易”,连城县, “工务勤劳,女安俭朴,贸迁远为服贾”;清流县, “朴厚之风少回,游荡之习未泯。……矫健者刺船建、剑、汀、邢间,穿滩出峡、雷轰电转,最称能手”。①延及清代,闽西为工为贾之风更盛。乾隆《连城县志》记载: 行贷商,居贷贾,熙来攘往,天下胥然。连之民岂能株守一隅哉?从乡生计, 虽逊从前,然纸贩木商、浮梁买茶者,亦犹,是游武夷、入百粤,而赣旅尤多。至出矿馆银,技能独擅,足迹所经,殆,亦半天下焉。⑦由此可见,明清之际的闽西地区,商品经济相当活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当时闽西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地方志的记载,这一时期闽西山区的农业生产技术还相当落后。如龙岩州, “畲田火耕,洋田水耨”,连城县, “富者仅足于供输,贫者间免于饥冻”。直至解放前后,闽西地区基本上还保留落后的单季稻耕作习惯。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而人口却急剧增大,食粮不足始终是闽西经济的一大隐患。在手工业生产方面,大多仍处于“手艺人”的生产水平。如连城县, “民入他郡治版筑修砌累甓坚土,各执技者”:清流县: “铁匠,汀州、广东人;……为陶,为冶,俱系汀州,广东人,铜匠、锡匠,亦属汀州人。”这些具有“手艺人”性’质的为工执技者•,一般不是为市场而生产, “几乎不超出农民的自然经济领域”。③因而,当时闽西地区与外界的商品流通,主要是输出山区土特产以换取不能自给的日用消费品。 明清时期闽西山区的土特产,主要是林木资源及与此相关的若干手工业制品。如长汀县, “向称林木为出产大宗。杉木一项,昔时运售潮,汕,佛、广者,多以十数万计”;“邑人赁LIj栽竹,设楮造纸,为汀州之最。”④四堡地区刻印业的发展,除了市场及工艺技术的因素之外,无疑也取决当地有较好的雕板原料和丰富的纸业资源。与此同时,四堡商人还贩运其他[U区土特产品。其中有贩运木材者:如: . (邹显登), 以家世之单微也,不忍远离,故宋办广板,托寄往售。 (马怡庵),二十岁,与黄石坑邹丈光先林舅公合伙,贩长尾木排下闽。有贩运竹纸者,如: (马维丈), 又尝载纸而之粤,值鼎革之际,沿途盗劫蜂起,……纸商绝迹,遂获重利而归。 (马大芳),—又尝载纸而之广, 值连城诸纸客与偕焉。……是时广州纸客绝迹•。一叶之纸,价值十文,遂获重利而。有贩竹笋者,如; (马洪长),远贾豫章,尝挟微资贩干笋,贸迁有无, 囊渐裕。 (马云庵),长事经商,善会计,……往延平、永安买尹。 有种烟、贩烟者,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崇祯《汀州府志》卷四,风土志。 ② 乾隆《连城县志》卷十七,只俗。 . ③ 列宁: 《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铭295页。 ④ 民国《长汀县志》卷18,物产。(马宁), 与二兄力垦东郊外地,种烟以营生, 岁得叶数百勋, 倩早剂裹, 而贾之江—浙。兄弟递更种,贾,……数年间,家渐以裕。 (邹廷风),先王父于本乡南桥头生理烟铺,……年迈力衰,不能任劳,遂弃儒业以代劳焉。 此外,四堡商人还经营油、茶、漆、蓝靛、药材等本地产品的运销。从四堡商人经营的外销商品来看,当时闽西地区商品生产的发展,主要是对山区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加工。至于四堡商人运回本地的商品,除了食盐和少量的布匹,农具之外,主要是粮食和货币。从总体上看,四堡地区与外地的商品交换是不平衡的,这可能与四堡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有关。四堡地处山区,与外界的陆路交通很不方便,而水运条件则相对较好。四堡商品的输出,都可以顺流而下,往南可沿汀江、韩江至粤东,并进而利用东江及海路外运,往西经短途陆运至瑞金,可顺赣江而下鄱阳湖达大江,转运至江浙、两湖、四川,往东经沙溪而抵达建溪、富屯.溪及闽江中下游,并可经海路转运至闽南及浙江各地。然而,外地商品运进四堡,却必须溯流而上,其费用往往比陆运更高,而且沿途还会遭受乡族私卡盘剥。如《上杭县志》记载:“客船自潮州运至三河坝,……武平奸民已于本处地方,每船收税五分,杂用三分,则已俨然成一榷关。”①因此,四堡商人较少运回外地商品,往往都是“载币而归”。 四堡商人运回本地的硬通货,除了用于采购外销的商品以外,其余则用于乡族内部的消费。由于四堡商人盛行大家庭制度,大量的商业利润被用于满足家庭内部的消费需求。,例如: (马伯麟),牵车服贾,权厥子母。渐而衣食无缺,渐而田舍是求。置田数十百亩,遂得优游以终其天年焉。 (马洪长),远贾豫章,……囊渐裕。置买腴田,构大厦,援例入雍,卓然负誉乡里。 (邹诩国),常经营于粤省,……建大厦,广腴田。一堂昆季,会桃李于芳园,序天伦之乐事。 . , , (邹致臣),, 牵车而服贾,……追至男婚女嫁,筑大厦, 置腴田, 以昌厥后。四堡商人无不热衷于购买土地,可能与四堡地区食粮不足有关。据调查,四堡商人买田收租,一般不是作为商品出卖,而是为了满足乡族内部的消费需求。在邹氏和马氏族谱中,也有不少大商人积谷防饥的记载。如云: (马澹庵),贩籍于江广间,人咸以人俊称之。……昔年甲子,连年饥馑,米价日腾,贫固者几不聊生。公日出粟数个, 减价以粜。百里之粟, 固以得平。 (马怡庵) ,乾隆七年,……闻知米价高腾, 即寄信回家, 饬余兄弟: “吾家所余无几,留以待哺。族中妇人之夫往外生理者,无男在家,妇人不能远出担负,减价粜之。”对于一般的中小商人来说,他们的商业利润只能用于满足家庭成员的消费需求。至于少数富商大贾,则往往热心于乡族内部的公共事务,或则进行政治性投资。关于商人对宗族事务及儒学教育的投资,前文已有所述,这里着重分析商人在乡里的“义举”。以邹氏和马氏聚居的雾阁乡为例,属于全乡的公共设施主要为桥、亭、墟及各种庙宇,这些大多是由邹氏和马氏商人修建的。例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 民国《上杭县志》卷十,艺文,罗文藻: 《申详巡道兴革事宜文》。 (邹子岳),尝游延、建,邵等处贸迁, 获厚利,归而构华厦,置田园。所最难得者,助学宫、修祖祠,建桥梁、创亭宇,凡人所吝为者,皆乐为之。 (邹馆兴),遨游于江右之樟镇,……(归乡后)倡建庙宇,修筑桥路,一切力济之行,靡不倦倦焉惮心力而为之。 :。 (马怡庵),五十岁,与族叔高吉首倡,造石桥于吾乡东郊大佛庵背。……五十三岁,中丞坊将颓,爰为兴工修之。……五十六岁,倡首垒石桥龙头坊桥,……捐金百数,以为利济。肓的商人还积极参与县级以上的公共事务,如邹兆敏, “累赀百万,……邑人新建朱子祠,而早季六人,亦各捐金效绩,采入题名录,一时荣之”。商人投资于乡里公共事务,与他们投资于宗族事务及儒学教育一样,目的是为了追求权力和声誉,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超出宗族范围的“义举”,更能显示商人的社会地位,因而也更能使商人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如邹鸣盛,于闽北崇安县经商致富之后, “入户籍以取功名,购名岩以治产业,……身贡成均,富甲闾里,一时称荣”。然而,他并不以此为满足, “迨寿逾花甲,思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于是,他毅然还乡,以求造福乡里。 “先有三乡众存微项,交公权子母,公经纪数年,出百金买田数处,分与三乡,为历年祭祀之需。本乡开创新墟,公又慨然共襄乐助。至于设茶亭、修道路、周急济贫,诸凡善行,尤昭彰在人耳目。”后人盛赞邹鸣盛的所作所为,认为: “古人云‘三立不朽’,公兼而有之。”这虽然未免言过其实,但也足于说明,邹鸣盛的行为堪为族人的典范。 四堡商人在长期的经商活动中,也有少数族人随遇而安,定居于外地。然而,绝大多数的四堡商人,未能切断自己与乡土之间的联系,总是生于斯、长于斯、娶于斯、老于斯。这种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使四堡商人的主要经营对象,始终局限于运销本地的土特产品,而他们所得到的商业利润,又大量被耗费于乡族内部。因此,就四堡商人的作用及影响而言,只能是一个内地型的地方性商帮。 还应当指出,在人文环境方面,四堡地区属于客家文化系统。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客家人有自己的语言、习俗等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对于四堡商人的经商活动,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据说,四堡地区有这种谚语: “求发展,去南片,若去北,焦头烂额。”①其理由是往南客家人多,谋生容易,往北则无此便利。四堡商人虽然号称“足迹几遍天下”,实际上其活动范围只限于南方各省,一般不进入长江以北。为了有助说明,试依据《邹氏族谱》的有关资料,将该族商人的活动范围列为下表: 地 区 人 数 地 区 人 数 樟树镇 15 台 湾 2 崇 安 10 龙 泉 1 灵 山 6 南 昌 1 桂 林 6 玉 山 1 南 宁 5 永 安 1 潮 州 5 江 夏 1 贵 县 S 福 州 1苏 州 s 梧 州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连城文史资料》第四辑,邹日升文。杭 州 4 梅 州 l 汀 州 3 北 流 1 邑 州 3 兴 宁 1 平 南 3 汉 口 1 漳 州 2 博 萝 1 南 平 2 龚 江 1 平 马 2 温 州 l 横 州 2 赣 州 1 嘉应州 2 西 宁 1 汉 州 2 百 色 1 广 州 2 振 安 1 除上表所列之外,还有一些流动性较大的行商;其活动范围为:广东,40人,广西,22人;江南,10人;江西, 9人,湖广, 6人,四川, 3人,云南, 2人。大致说来,邹芪商人的主要经商地点,一般都是客家人聚居的社区。我们认为,四堡商人对于客家文化的认同感,同样是乡土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因人文环境而形成的商业区域,其界限虽不很明确,但也是值得重视的。 五、结束语 在清代众多的商人集团中,闽西四堡商人并不引人注目。然而,分析这一商人集团,:对我们仍有不少启发。 四堡商人集团的兴起,是山区商品经济的产物;明清之际闽西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促成了重商倾向及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然而,闽西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主要不是以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前提:而是以山区特有的自然资源为依据,其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都很有限,未能从根本i动摇传统的自然经济结构。因此,四堡商人集团缺乏较为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很难摆脱旧传统的制约,从而也就走上了族商的道路。 ’ 四堡族商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经商成为世:代相传的职业,许多族人都参与了商业活动,二是商业与其他“生业”紧密结合,共同;陶成家族经济的有机整体。在四堡商人集团的发展进程中,二者的作用有很大的不同,有时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一般说亲,在前者的情况—厂,商人借助于宗族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商业联系,有助于商业的发展和商人集团的形成;在后者的情况下,商人与其他家族成员相互依存,.商业从属于整个家族经济,阻碍了商人及商业资本的独立发展。因此,当我们强调族商的落后性质与其消极影响,主要是指后者而不是前者。为了着重说明这一点,试再举数例于下: (邹建瀛), 生子五人, 长曰珩赐,年未弱冠,随侍伯父适湖北, 入荆州之署,常请教命, 后固例职业; 次曰环赐,技勇冠军, 蒙彭学究取进游泮; 三日睿赐,年富力强, 身亲稼稻; 四曰琅赐, 逊志时敏, 闭户潜修,五日球赐, 长途踯蠾, 步东粤以经商。各勤乃亨,无有怠志。 (邹孔茂),王父委操家政,……统一庭三十余人,或耕、或读、或商,患能上承亲志,俾之各勤厥职, 以毋荒于嬉。数十年中,……无不筹画井井。 (邹大贞),因习儒未卒业,、壮游姑苏,操计然术……丈夫子五人,或读、或耕、或奉车服贾,率属馨儿。孙枝秀美,类非凡S。 (邹御祖),君生子七人,秀者使之读,否者使之耕)强者俾之努力,弱者使之株守。……至于祖业无多,盖藏亦薄,君能奔走经营,渐成丰裕。 (邹仁宽),上舍生洪春公家于也。……当日勖公曰, “我老人耆矣,承先人余业,家号素丰。汝诸弟各抱材干,或肆志芸窗,或完心翰略,或服贾他邦,汝宜在膝下佐理家政。……”公亦恪遵鲍志,而鹏程之志遂颓矣。嗣是措综经理,创大厦,筑精舍,延名师,课子弟。殷勤作养,善诱栽培,数年之间,成名者数人。 (马定策),兄弟五人,公行三。……长, 四游吴粤间,五弟刁单子业,公与仲兄力持家政。一钱尺帛,不敢少私; 内外区画,并井有条。这种士、农,工,商四位一体的大家庭,实际土是-:种家族公社。在这种家族公社中,商业利润首先用于满足家族成员的日常消费需求及各种礼仪活动,其次则用于“置买腴田,构大厦,援例入雍”,而商人则不得有私财。如马定略,临终之前, “匣中有金五十余,令妻子取出付兄。……夫以二十余年贸易出入,弥留之际,犹不忍私妻子以欺其兄”。至分家之际,所有家产一律平分,商人所得只是其中的…小部分。如马文溪, “牵车服贾,因而家益殷实。及析箸,凡物悉与诸弟均之,而囊无一私钱焉”。这种家族组织及财产继承制度,无疑不利于商人财富的积累,使商业资本的发展始终处于二波三折之中。另一方面;家族内部士,农,工、商的结合,对于其他各业的发展,同样也有不良的影响。例如,儒商结合导致了弃儒经商和弃商业儒的周期性循环,结果使科举事业成效甚微。工商结合使手工业的发展方面依赖于商业的扩张,结果是忽视了工艺技术及生产关系的改良。商人买田收租以满足家族成员的粮食需求,可以说是家族内部的农商结合,其结果也会阻碍农业生产的进步。总之,这种亦儒、亦商、亦农,亦工的家族经济结构,不利于职业的分化及社会分工的发展,因而仍是自然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四堡族商的第一种表现形式,具有促进商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但也不无消极影响。例如,商人为了利用宗族组织以加强商业联系,必须热心于宗族事务,“不惮劳费而经营之”,从而也使他们无法摆脱宗法关系的制约。又如,商人利用同族关系谋求商业利益,往往具有排斥同业竞争、垄断地方市场的倾向,这样也就阻碍亍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当然,这种宗法性和割据性的特征,是封建时代的商人集团所共有的,也许我们不应该苛求他们。不过,这种以宗族组织为基础的商人集团,是否更具有宗法性和割据性?他们与其他商人集团相比,究竟是较先进还是较落后?这似乎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在对四堡商人的分析中,我们也涉及了他们的乡土观念及文化教养等问题。这是难度较大的课题,我们深感力不从心。然而在四堡商人的发展过程中,这方面的影响确是不可忽视的。例如,四堡商人总是热衷于科举功名、热衷于求田问舍、热衷于“睦渊任恤”,热衷于数代同居而又故』:难离、热衷于往南发展而不愿往北,这些无疑是其保守的——面,限制了其发展前景, 但四堡商人又有许多传统的美德,如清明、机智、勤劳、俭朴、诚实、守信、团结、宽厚及儒稚大度等,无疑也有助于其商业上的进取。我们感到,通过分析商人阶层的思想观念及文化背景,或可解释某些较为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因此这种尝试也许是不无裨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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