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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税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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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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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6: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水龙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庆历进士,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他“耻以文土得名”,决心学以致用。初为韩倚暮僚,几年后出知鄞县,官声颇佳。仁宗嘉佑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末被采纳。神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上《本朝百年无事劄子》,陈述北宋开国至今各项制度弊端,阐明必须改革,与神宗意合。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任中,他推行了青苗、均输、市易、募役(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以期缓阶级矛盾、富国强兵,史称王安石变法印。由于改革伤害了官僚地主阶级的利益,保守派群起反对。熙宁七年,王安石免相,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 ,封荆国公,也称王荆公。卒谥文,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生活在民族矛盾、阶级矛盾以及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空前尖锐的时代。当时,北宋政权积贫积弱,外无力抗拒辽和西夏的攻扰,内面临中小地主普遍不满,农民随时可能起而反抗的局面。王安石从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大力推行新政,取得了充裕财政,缓和了阶级矛盾、提高了军队战斗力的效果。
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与税收关系最密切的是方田均税法、募役法、免行钱和漕运制的改革等。
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规定以东西南北各千步,约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由地官组织丈量。方田的目的是均税。原因是豪强地主大量隐瞒田亩、少纳赋税,使北宋政府的税收大受影响。方田均税法的推行受到豪强地主的抵制,施行进程缓慢,范围不广。但这一法令反映了王安石主张平均税赋负担的思想。
募役法 募役法是对北宋政府原来实行的差役法的改革。王安石变法前,北宋纳税户除交税外,还要依照户等及丁口多少轮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差役负担主要落在中小地主和自耕农身上。由于条件苛刻,服役者竟至倾家荡产。人们千方百计地逃避差役,差役法弊端百出。王安石制定的募役法总的原则是免除贫下户的差役,中小地主不负担差役要交免役钱,担当职役可领取报酬。原来享有免疫特权的官僚和富户,一律要输纳助役钱。这一法令体现了王安石扩大纳税面,租税负担普遍化的思想。这一措施也促进了徭役向赋税的变化。
免行钱 免行钱的性质与募役法相近。变法前,京师肉商有向官府免费供应肉类的义务。经办官员乘机勒索,肉商苦不堪言。后来,肉商自请交钱以代替实物,即所谓免行钱,熙宁六年由官府批准实行,成为新政的一项内容。用货币规定纳税,有利于税收的法制化,防止贪官污吏中饱私囊。
漕运制 变法前,北宋漕运河运很多,漕运吏卒串通侵盗税粮,甚至沉船以灭迹。王安石招募商船与官船竟运,相互对证检查,使漕运吏卒无从作弊。这是加强税收管理思想的体现。
王安石变法中体现新的税收思想并不多,但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意志十分坚定。所以,通过新法的实行,使赋税负担面扩大,税负相对公平,北宋政府财政状况良好。列宁曾经称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他的税收思想也是充满改革和战斗精神的。(本文作者系江西莲花良坊王氏以观二十世嗣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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