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74|回复: 0

第姓姓氏渊源

[复制链接]

217

主题

72

回帖

289

积分

积分
289
发表于 2009-6-9 14: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读音作dì(ㄉㄧˋ)] 
一.姓氏用字:
 
 
 
 
二.姓氏渊源:
单一渊源:源于妫姓,出自汉高祖刘邦强迁原战国时期齐国的田氏公族时封的编序,属于帝王赐姓改姓为氏。
据史籍《通志·氏族略》记载:“田,即陈氏。陈厉公子完,字敬仲。陈宣公杀其太子御寇,敬仲惧祸奔齐,遂匿其氏为田。陈,田声近,故也。”在史籍《姓源》中记载:“陈敬仲适齐,食采于田,因以为氏。”在史籍《新唐书·宰相世系》中记载:“完奔齐,以国为姓。既而采邑于田,又为田氏。”在史籍《说文》中说,“田,陈也。”陈,是周朝的封国,以国为氏。
以田氏得姓过程来看,其源流为:太昊伏羲氏→黄帝轩辕氏→帝舜有虞氏→陈胡公伪满→陈厉公→田。
据史籍《史记·田完世家》及《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古今姓氏书辨证》等资料记载,齐桓公封妫完于田地,其后子孙以地为氏,称田氏。相传帝舜当天子之前,帝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他,让他们在妫汭河边(今山西永济,源出历山,西流入黄河)居住,他们的祖孙有留在妫汭河一带的,就指河为姓氏,称妫姓。
周武王姬发灭殷商之后,建立了诺大的周王朝,之后为了西周王制的巩固,大肆追封前代圣王的后人,找到了帝舜的后裔妫满(帝舜之子商均的第三十二世孙)。周武王封妫满为陈国之君,侯爵,史称胡公满、陈胡公、陈侯。
在春秋时期,陈桓公妫鲍的弟弟妫跃在周桓王十四年(公元前706年)兄长逝世后,杀死了太子妫免,自立为陈厉公。太子妫免的两个弟弟欲报杀兄之仇,就在周桓王二十一年(公元前699年)趁陈厉公去蔡国之时把他杀了,之后兄弟二人相继为国君,就是著名的陈庄公妫林和陈宣公妫杵臼(妫处臼)。
陈宣公曾大力支持齐桓公姜小白为春秋霸主,但到了晚年荒淫昏聩,还打算立宠姬所生的儿子为太子,于是就把先前所立的太子妫御寇杀了。
陈厉公有个儿子叫陈完(妫满第十世孙),他与妫御寇的私人交情很好。妫御寇被杀后,陈完怕被株连,便逃到了齐国。妫完为人谦逊有礼,一向很有贤名,齐桓公非常欣赏陈完的才华,就赐封了“田”予他,还任命其为公正。而陈完因为在齐国顺利地安身立命,不愿再用原来的国名为氏,又感激齐桓公所赐,遂以受田为氏,改称田氏,史称“田完”。
田氏家族后来在齐国迅速发展,至其第五代孙田乞,成为齐景公姜杵臼执政时期(公元前547~前490年在位)的上大夫,其后田氏一族在齐国世代为国相,并逐渐垄断了齐国政权,齐公犹如傀儡。到了田无宇、田常等人身为姜齐时代的大夫之时,为了争取齐国民心,曾不惜经济代价施惠于民,被称为“厚施买国”,最后齐国人心皆归附于田氏家族。
传到第十代孙田和之时,他于周安王姬骄十一年(齐康公姜贷十四年,公元前391年)干脆放逐齐康公于海岛,自立为齐国之君,自称齐太公,史称“田代姜齐”。到了周安王姬骄十九年(田齐和子十九年,公元前386年),田和被周天子正式列名为诸侯。
周安王二十三年(齐侯田剡六年,公元前379年),齐康公在孤独中凄惨逝世,齐国姜氏彻底为田氏所取代,田剡正式成为为齐国国君,史称“田氏并齐”。
据史籍《姓氏考略》记载:“齐田氏后,汉时齐诸田徙至京兆房陵,以次第为氏,有第一至第八。”史籍《后汉书·第五伦传》中也记载:“后或改氏。”
刘邦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正式建立大汉王朝后,为了增强关中地区的经济实力,削弱各地豪强的残余势力,便把战国时期的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国君的王族后裔和豪族名门共十多万人,都强行迁徙到关中地区的房陵一带(今湖北房县)定居。在迁徙原齐国田氏贵族时,因其族大人众,督迁官烦于编籍,便以其门第按顺序分为第一至第八氏,例如大族田广之弟田英为第八氏,其孙田登为第二氏,元孙田癸为第三氏……等等,由此产生了第一~第八的复姓。
在复姓第一~第八中,第五氏一族后来出了不少名人,得以普遍流传,所以到了宋朝时期,“第五”氏被作为显姓收录到《续百家姓》中,而其他的第一~第八等复氏,后来大都改为单姓第氏、或回复为田氏、陈氏、妫姓等,现在保留其复姓的人极少能见到,可能绝无仅有了。
第氏,实际上就是陈姓田氏。
本书按:

陈国曾经一度非常强大,常以其国丰产供奉周王室,并多次出兵参与西周王朝对周边地区和民族的征伐,为西周时期重要的诸侯国。由陈氏衍分有许多主流姓氏:
单姓主要有:妫姓、陈氏、敬氏、靖氏、庆氏、胡氏、袁氏、爰氏、辕氏、掾氏、夏氏、原氏、来氏、车氏、恩氏、尝氏、孔氏、穰氏、陆氏、法氏、赐氏、田氏、第氏等等
复姓主要有:胡非氏、胡母氏、少西氏、宗氏、揣孙氏、原仲氏、子仲氏、子宋氏、偃师氏、司城氏、司徒氏、公良氏、斗门氏、子石氏、子占氏、子沮氏、子献氏、子鞅氏、子穆氏等
2.陈完受田:
近有学者袁林在《“田”与“邑”比较研究》一文中说:西周及春秋时期的“田”,是剥削者从被剥削者那里获取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的一种凭借,而对其耕地既不关心,也不干预。
实际上,“田”在两周时期既是度量土地面积的一种计量单位,更是一种有形物质财产的代称。如在典籍《管子·乘马》中就有记载:“五制为一田,二田为一夫。”日本学者猪饲彦博曾注释:“制,十亩;田,五十亩。”学者唐兰在诠释金文中“田几田”之铭时说:“上一‘田’字是名词,指农田;下一‘田’字,是田亩的量词。”在典籍《考工记·匠人》中记载:“田首倍之。田,一夫之所佃百亩,方百步地。”在典籍《国语·鲁语》中记载:“季康子欲以田赋。田,一井也。”作为量词的“田”,即一夫所能耕之土地。
而“邑”的度量标准则是户,比“田”要大得多。如在典籍《国语·齐语》中记载有“管仲制鄙三十家为邑。”若按一邑三十家,每家两夫,每夫受田一百亩计算,一邑至少应占耕地六十田,即六千亩以上。当然,两周时期的“亩”与今之“亩”在面积上有所不同,关键区别在于丈量田亩的量纲标准上。
原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朱凤翰在研究周原遗址出土的各器群后,在《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一文中明确指出:“周原遗址地区只是这些贵族家族居址所在,是其亲族成员的生活区,而其主要封土(土田、私邑)及属民并不在这里。”
陈完逃入齐国之时,正是著名贤相管仲辅佐齐桓公改革社会行政组织,推行“叁其国而伍其鄙”和“士农工商四民分业定居”的时期,他规定“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把士农工商分别安排在有利于他们生产、生活的“社区”居住。照此推论,陈完的居邑也并非在“田”。
因此,齐桓公赐予陈完的“田”,应当只是一定数量有形物质(薪俸、财务)的表现形式,并非居住之地,亦非一定数量或面积的土地,而且在历代史籍中,也从未记载有陈完所受之“田”的具体地理位置与数量,且陈完出任齐国大夫“公正”(管理全国工匠的官职)后落居之邑,对于当时强大的齐国来说,随便什么一隅皆可,但其私邑的规模肯定还是符合其所授之职的身份的。
关于这一点,本书完全赞同学者袁林、朱凤翰、王景甫等人的考据结论。
 
得姓始祖:田完(陈完、妫完、胡完)。
1.陈姓衍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百家姓论坛

GMT+8, 2026-7-11 07:41 , Processed in 0.04341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