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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著名英美法专家——成永裕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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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11: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原院长、著名英美法专家、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博士——成永裕教授,曾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主任(一九八九年八月至一九九三年七月)、东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所长(一九八九年九月至一九九一年七月)。学术专长:英美契约法、本国民法债编总论、商事法(公司法、票据法)、教育法规、英美刑法暨刑事诉讼法;任教科目:英美法概论、英美契约法、民法债编总论、英美法导读、法律伦理学、英美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以上于法律学系讲授);教育制度与法规、法治教育(教育学程开授)。 他经常到世界各国大学讲学,曾常与大陆各大学演讲讲法律等学科,受到广大学者的高度评价。

东吴大学一九OO年成立於苏州,一九一五年创立比较法学院於华洋杂处的上海,为我国历史最悠久之法学院。本院新式法律专业教育在二十世纪中叶以前,便已声名远播。一九五四年东吴大学正式在台复校,先回复法学院,沿续光荣传统,培育具国际观之现代法律专业人才,并为持续提升法律专业教育之品质而精进不懈,东吴大学法学院以比较法学教学研究著称,如今已成为全球知名之法学院。

  注:东吴大学成立於清光绪廿六年,西元一九00年,由美国基督教监理公会,即今卫理公会所创设。法学院自民国四年,公元一九一五年,在上海成立至今,为我国历史最悠久之法学院,采英美比较法教学,为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培育我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钜,民国时期,遂有「北朝阳,南东吴」之令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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