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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发现2岁的儿子跟妈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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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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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08: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讯 因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然而,男方在接到起诉书时才发现,一年多没见面的两岁儿子被妻子私下改了名。一怒之下,男方将妻子和分娩医院告上秦淮区法庭。

  离婚时发现儿子被改名

  骆川和王美原本是一对夫妻。2006年年底,王美生下一子后,2007年12月,王美以骆川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法院认为王美和骆川之间还存在夫妻感情,遂判决双方不准离婚。2008年11月,王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此时接到诉状的骆川才发现,原本随父姓起名为“骆文斌”的儿子,已经被王美改为随母姓,名为王景岚。

  原来,2008年1月,王美在其工作单位,也就是孩子的分娩医院为孩子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就将孩子的姓名变更为“王景岚”了;并且在三天后,王美凭出生医学证明,为王景岚申报户口,并落户于外公王明耀户口中。

  骆川认为,王美未经他的同意擅自变更孩子姓名,侵犯了孩子随父姓的权利。同时,分娩医院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定机构,明知孩子姓名是“骆文斌”,却仍为王美办理了记载错误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其申报户口提供了便利。双方的行为共同侵犯了骆川作为孩子父亲应享有的共同决定孩子姓名的权利。骆川在接到王美的离婚诉讼后不久,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恢复骆川与王美之子“骆文斌”的姓名,并要求王美和分娩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女方认为全是为了孩子方便

  王美认为,孩子出生后,姓名一直没有确定。“骆文斌”这个名字是骆川提出来的,她自己一直没有同意。孩子出生后要打预防针,42天要进行体检,所以要临时确定孩子的名字。王美急于求诊,不想在医院与骆川及其父母争吵,无奈之下,暂时在病历和儿童疫苗接种证填写了“骆文斌”的名字。但这个称呼是临时的,不能代表王美的意愿。

  后来,王美与骆川关系进一步恶化,诉至法院离婚时孩子已一岁多,户口始终没有落实,存在诸多不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了户口,就解决了孩子入托的难题。庭审中,骆川撤回了对医院的诉讼请求,并主动放弃了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的要求。

  法官:孩子恢复原姓名

  法官认为,子女的姓名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子女姓名确定之后,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案中,骆川与王美之子出生后,在其就诊病历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上均使用了“骆文斌”这一姓名,在填写该姓名时,骆川与王美均在场,应视为骆川与王美就所生之子的姓名已协商确定为“骆文斌”。王美在其与骆川离婚诉讼过程中,未经骆川同意,单方申请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变更其子姓名为“王景岚”,并办理了户口登记,王美的行为侵犯了骆川作为父亲决定其子姓名的监护权。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判决王美将其子姓名由“王景岚”恢复为“骆文斌”。(文中人物均已化名)

  作者:秦研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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