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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税收分配引发湖北、重庆两地“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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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11: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峡工程将于今年全面竣工,建成后每年税收将超过50亿元人民币。但如何分配这笔巨额税收,却触发了重庆及湖北两省市之争。三峡工程建设分库区及坝区,位于库区的重庆移民搬迁面积大,淹没面积也大,但最终产生效益的三峡电站却在坝区湖北,令与三峡有关的各类税收分配,一直难以做到让各方满意。重庆坚持以淹没面积比例分配税金,但湖北则以大坝发电的生产经营地在湖北为由,要求分配更多税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于今年到期,中央财政共拨50亿元用于三峡库区产业发展项目。重庆万州区委书记吴政隆建议,基金比例应延续目前的按淹没土地面积比例分配,即重庆占84%,湖北占16%。除基金外,税收分配更是两地博弈的关键。湖北省财政厅官员表示,征税的人力、物力及财力都由湖北承担,三峡电站的生产地、经营地和核算地也在湖北,但在税收上湖北却只分得重庆的1/6。据悉,财政部将于今年解决两地的利益分配。类似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争执还有很多,而这也凸显了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因此对税收来源争抢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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