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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谱保管权常州杜甫后人告上海杜甫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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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07: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3月11日本报以《诗圣杜甫家谱在常现身》为题,详细报道了常州横林镇镇西村慈渎桥杜氏后人精心保管《杜氏宗谱》、上海杜氏后裔病重心系老谱的动人故事。当时专程从上海抱谱来常的杜萍、杜建姐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横林家乡的同族父老们能够团结一心,合力传续《杜氏宗谱》。  没想到,事隔三年,常州、上海两地族人却因争夺家谱保管权而对簿公堂。昨天记者再次与上海、常州两地杜氏后人联络,终于了解到其中原委。
  事件缘起
  横林镇杜氏后人世代保存着一套12本装的《杜氏宗谱》,该谱为辛亥年版,非常珍稀,国内仅存两部。从谱上可以清楚地查明事件中的主要人物与唐代诗圣杜甫的渊源关系。谱中最晚记载的是杜三宝,本事件中的杜氏后人都是杜三宝的嫡系子孙,子杜叙昌、媳蒋桂英,他们育有四个子女,即长子杜焕荣、次子杜焕盛、长女杜菊凤、次女杜来娣。杜焕荣、朱翠英夫妇育有三个子女,长子杜华、次女杜萍、三子杜建。
  几十年来,这套宗谱一直高悬于杜叙昌传下来的老屋房梁上。
  2004年,杜焕荣突发心脏病,病情危重之际,他把杜萍、杜建姐弟俩叫到床边,交代了一项“特殊任务”:“常州老家慈渎桥旧屋的梁上有一个纸包,你们把它带到上海来,我想看看。”姐弟俩赶到乡下,在叔叔杜焕盛家梁上果然看到了神秘的纸包。叔叔说什么也不肯把纸包拿下来,闻听老兄在沪已重病,这才勉强同意。
  杜焕荣在此后几年中一直抱病研读并抄写《杜氏宗谱》。2007年底,杜焕荣立下遗嘱,把宗谱传于长子杜华保管。2007年12月,杜焕荣死亡。
  2008年初,受常武地区家谱热的启发,横林镇慈渎桥众多杜氏后人商议续修家谱。族人都认为,老谱被上海杜焕荣“借”去多年,现在老家要修谱,老谱理应归还老家。于是他们致电上海,说明意愿。没想到却遭到杜焕荣妻子朱翠英及其长子杜华的拒绝。
  2008年7月,杜焕盛、杜菊凤、杜来娣三人向闸北法院状告朱翠英、第三人杜华,要求其归还全套《杜氏宗谱》。
  原告:家谱应带回常州祖屋
  三原告共同诉称,三原告及被告的丈夫杜焕荣(已故),都是杜氏家族成员,均为唐代著名诗人杜甫之后。原告的父亲杜叙昌按杜氏家族族规,继承了辛亥年版《杜氏宗谱》一套,长期存放于常州老宅之中。且杜叙昌曾立下家规,家谱不得外借,修谱等事宜均须在常州老家祖屋中进行。
  原告认为,被告无权单独处分杜氏宗族共同所有的《杜氏宗谱》,故要求被告及第三人返还全套《杜氏宗谱》,由三原告带回常州老家保管。
  被告:长子继承理所当然
  被告辩称,被告丈夫杜焕荣系长子,杜叙昌在去世前按传统将该套《杜氏宗谱》交予杜焕荣继承并保管。杜焕荣去世前曾留下遗嘱将《杜氏宗谱》传于长子杜华。被告认为,《杜氏宗谱》系传于杜焕荣的,且事实上一直由杜焕荣保管,并非保存于常州杜氏老宅之中,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杜华辩称,其按照父亲杜焕荣的遗嘱,继承并保管《杜氏宗谱》,不能交予三原告保管,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要求被告及第三人将《杜氏宗谱》返还给原告保管,原告需就被告及第三人无权保管《杜氏宗谱》及原告有权保管《杜氏宗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就原告提供的现有证据来看,《杜氏宗谱》究竟由谁保管,有关当事人并未进行过任何约定,且对于原告诉称的《杜氏宗谱》事实上系由三原告共同保管于常州祖屋中的事实,原告亦未举证予以证明。原告提供证人杜萍的证言想证明《杜氏宗谱》系杜焕荣借阅的事实,但杜萍在本案中的陈述与其向媒体的陈述内容不一,本院不予采信。
  况且,即使存在杜华三兄妹从常州将《杜氏宗谱》带回上海之事实,亦不能当然得出三原告对《杜氏宗谱》享有当然保管权的结论。闸北法院一审判决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新进展:三原告继续上诉
  原告之一杜焕盛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于当天(3月9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向法院强调当年杜焕荣是“借谱”而非“要谱”,原告还聘请了律师“助阵”。
  杜焕盛说,这套家谱几十年来秘不示人,直到2004年2月7日才“借”到上海;当时出于兄弟友情借阅宗谱,可惜没有留下借据为证。他认为,即使祖上未明确继承人,他也应该是当然的继承人之一。令他伤心的是,现在被告竟连给我们复印都不肯,这部宗谱已面临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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