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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夏:(公元1436~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华容县人(今湖南华容)。著名明朝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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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00: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大夏:(公元1436~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华容县人(今湖南华容)。著名明朝兵部尚书。

明英宗正统元年生。明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中湖广乡试解元。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明宪宗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后升兵部车驾司郎中,改职方司郎中。明孝宗宏治二年(公元1489年)升广东右布政使。

广西田州泗城土官岑猛反。刘大夏亲往谕导,指明祸福,猛即投诚,事得平息。平广东后山“寇”乱时,只斩首要,不滥杀无辜。顺德知县吴廷举清廉,特予奖拔。公余常与理学家陈献章讨论学术。

明宏治五年(公元1492年)转调浙江右布政使。次年春天河决张秋镇、黄陵岗等处,运道阻绝,民居淹溺。刘大夏升右副都御史,奉诏治河。自黄陵岗起,疏浚贾鲁河及孙家渡、四府营上游,以分水势。又筑长堤,起昨城,经东明、长垣、曹、单等县至徐州,长达180公里,亲至河道丈量督修,治河工竣,改张秋镇为安平镇。

明宏治十年(公元1497年)秋刘大夏因病三次上疏乞休,筑东山草堂于桃花山西麓,读书其中。后以群臣交荐,除右都御史,总督两广。杜绝贿赂及捐纳,禁止内外镇守官奴役军士,平息寇盗,境内安定。明宏治十五(公元1502年)年升兵部尚书。时外戚及倖臣干扰朝政,明孝宗深知其害,颇思改革,命群臣献策。刘大夏奏言兵政十害,列举南北军士轮番转漕粮草之苦,边防军士疲困,将官贪污,克扣军士粮饷和虐待军士行为。明孝宗嘉纳,下诏严禁。后来明孝宗因听太监苗逵言,欲攻蒙古,而刘健等谏阻,犹豫不能决,因问刘大夏。刘大夏建议“命令边疆将领,了解敌情,严加防御,以作战守之计”。遂罢出征之议。

明武宗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刘大夏已经七十一岁,弹劾太监刘瑾,刘瑾恨之,每欲置之死地。宰相李东阳常为调解。刘瑾说:“要他来向我跪拜,可即了结。刘大夏闻之大怒说:“我为大臣,岂见阉奴,死是本分!”终不屈。旋又奏请减皇城京城守视太监,劾镇守太监江西董让、蓟州刘琅、陕西刘云、山东朱去等贪婪,请加查处。疏上不报,乃乞还乡。刘宇、焦芳向刘瑾言:“抄刘大夏家,可当边防费用十分之二。”

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农历9月刘瑾假借刘大夏前在两广任内处理田州土司岑猛下当,派锦衣卫千户罗至廉捕刘大夏入北镇抚狱。刘瑾索取贿赂未得,又欲以“激变”罪名,置之死地。得左都御史屠滽和宰相李东阳解救,遂改为充军肃州,终年七十三岁。布衣步行,过大明门下,叩首而去。京城居民夹道围观,莫不叹息流涕。明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8月刘瑾以罪被诛,刘大夏赦还,复原官。明正德十一(公元1516年)年农历5月逝世。终年八十一岁,谥忠宣。著有《刘忠宣公遗集》二卷传世。

刘大夏一生为官清正,一身正气,为明朝历史上不可多得的大臣。但他也是著名的保守派,明朝中期的禁海之举,刘大夏便是始作俑者之一,使中国开始走向闭关锁国的命运。更为严重的是,郑和七下西洋的诸多记录史籍,均为刘大夏举火焚之,可谓罪之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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