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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1892~1982)-中国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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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1 16: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鹤琴(1892~1982)
    中国教育家。浙江上虞人。1914年清华大学毕业后留美,1917年毕业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1919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硕士学位。回国后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东南大学教务长。1923年创办鼓楼幼稚园兼任园长。1927年任南京晓庄试验乡村师范第二院院长。1928~1939年任上海工部局华人教育处长。1949~1959年任南京大学师范学院和南京师范学院院长。
    1955年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1964年被推为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兼南京市主任委员。连任全国政协委员和江苏省政协副主席。1979年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及江苏省心理学会名誉理事长。
   陈鹤琴在求学时就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回国后尤重视儿童教育。1925年出版《儿童心理之研究》、《家庭教育》两书。与廖世承合编《智力测验法》和《测验概要》。他主张幼儿教育实践要适合国情并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编写了各种幼稚园和小学课本及儿童课外读物,设计和推广了玩具教具与设备。他重视培养师资和儿童研究人才。创立了幼儿师范学校,实施了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师范训练体系
    。1940年后提出活教育的三大目标: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以及中国共产党17条教学原则等。从20年代到50年代初,先后创立幼稚教育研究会,中华儿童教育社,中国幼稚教育社。主编《幼稚教育》、《儿童教育》、《小学教师》、《活教育》等刊物,主编中国历史故事及小学自然故事等丛书。他还热心从事普及教育和文字改革工作,著有《语体文应用字汇》一书。1937~1939年,主持上海难民教育并参加推行新文字运动。40年代创办特殊儿童辅导院,对流浪儿童和盲哑残障儿童进行教育。这些活动在当时曾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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