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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赵文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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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7: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化精神是一种文化的内在品质,即其基本的、整合的具有决定力的价值系统,并由此价值系统构成的文化模式在态度、评价及情绪倾向等方面表现出的文化实质和特质。文化精神是一种文化延续的血脉、发展的动力、崛起的支撑和挺立的基石。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精神就是文化之魂。本文试从变革、法治、侠义三个方面,对赵文化的精神作一梳理和提取,以求方家正之。
一  变革精神
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论语?子罕》说:“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诗经?小雅?十月之交》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老子?二十三章》说:“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老子?二十五章》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庄子?天下》说:“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易?系辞上》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系辞下》说:“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些论述无不说明奇丽的大自然以自身的方式,使冬去春来,草枯花荣,山河改颜;人也在自然中生生死死,代代相传。万事万物都在自然的流转过程中改变着自己,创新着自己。换言之,事物时刻处在运动变化之中。中国传统思想,自它萌生之日起,就已充溢着圣哲先贤关于自然、社会、人生变化不息的智慧。然而,与此相反的还有另外一种声音,那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祖宗之法不能变”。前者代表着进步,后者代表着陈腐;前者代表着革新,后者代表着保守;前者是生命的呼唤,后者是垂死的哀鸣。
在赵文化中,固然存有守旧势力,然而新生力量却占据着上风,因而变革精神便成为了赵文化明显的特色之一。这一精神集中体现在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改革。
赵武灵王是赵国历史上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在中国政治史和军事史上也占有很高的地位。他于公元前325年即位后,鉴于各诸侯国纷纷变法图强的经验,羞于五国合纵伐秦与修鱼之战失败自去王号的耻辱,迫于强秦、中山及其他诸侯国的军事压力,为了达到创造一个真正王业的目的,于公元前307前下令“遂胡服,招骑射”⑴,正式拉开了胡服骑射改革的帷幕。
对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改革,我们不能仅仅视为一次军事改革,更不能仅仅视为一次具体的兵种、服装、战争方式与战术层面的改革,因为假若如此,我们将会大大地低估了这次改革的普遍意义和重大价值。因而,我们应该给予这次改革应有的高度评价。
那么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革的普遍意义和重要价值在哪里呢?笔者认为首先体现在其深刻的变革思想。《史记?赵世家》载:“王曰:‘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三王,随时制法,因事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礼不必一道,而便国不必古。圣人之兴也不相袭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礼而灭。’”
赵武灵王的这一变化发展历史观与荀子的“法后王”是一脉相承的。对此,《荀子?王制》说:“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非相》说:“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故曰:文久而息,节(法度)久而绝。”更有意义的是赵武灵王的这一变革思想与管子学竟然出乎意料的相似!请看以次几段引文吧!《管子?霸言》说:“夫抟国不在敦古,治世不在善故,霸王不在成典。”意即掌握国家不在于敦敬古道,治世不在于精通旧事,成王成霸不在于抄袭典故。《管子?侈靡》载:“(齐桓公)问曰:‘古之时与今之时同乎?’(管仲)曰:‘同。’‘其人同乎不同乎?’曰:‘不同,可与政诛。喾尧之时,混吾之美在下。其道非独出人也。山不同而用赡,泽不弊而养足,耕以自养,以其余应养天子,故平。牛马之牧不相及,人民之俗不相知,不出百里而求足,故卿而不理,静也。其狱一?腓一?屦而当死。今周公断指满稽,断首满稽,断足满稽,而死民不服,非人性也,敝也。地重人载,毁敝而养不足,事末作而民兴之,是以下名而上实也。’”译作白话为:桓公问道:“古今的天时相同么?”管仲回答说:“相同。”“那么,人事是否也相同呢?”回答说:“不同。这可表现在政与刑两个方面。早在帝喾、帝尧的时代,昆吾山的美金埋藏在地下都无人开采。他并非用了什么出人头地的办法。因为那时山上的林木不用采伐光人们就可以够用,河中的水产还未打捞完人们就可以够吃。人们耕以自养,用所余供应天子,所以天下太平。人们放牧牛马都互不相遇,习俗也互不相知,不出百里就可以满足各项需要,所以有公卿而无需办事,生活是平静的。那时的罪刑,使犯罪有一脚穿草鞋一脚穿常屦就可代替死刑。然而现今的周公时代,断指、断足和断头积满台阶,被处死的人们还是不服从,这并不是人性不怕死,而是极度贫困的原故。土地贵重,人口增多,生活贫困。因而发展工商末业,人民生活才能振兴起来,这是不重虚名而注重实际的措施。”由此可知,在变革思想方面,齐赵文化有着相通之处。
其次,体现在这次改革的目的上。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什么?这是评价改革的重要问题之一。据《史记?赵世家》载:“王遂往之公子成家,因自请之,曰:‘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也。’”变革以“利其民”“厚其国” ,这句话太厉害了!它包含的改革之终极目的已使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远远超出了军事改革的范围,而使其具有了政治改革的意义,并进而上升到了“民本”思想的高度。在这一点上,赵文化与齐文化又表现得何其相似!试举几例以明之。《管子?霸言》说:“夫霸王之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强,本乱则国危。”《管子?霸形》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公轻其税敛,则人不忧饥;缓其刑政,则人不惧死;举事以时,则人不伤劳。”《管子?小匡》说:“(齐桓公)问曰:‘寡人欲修政以干时于天下,其可乎?’管子对曰:‘可。’桓公又问:‘安始而可?’管子对曰:‘始于爱民’”视爱民利民、富国强兵为改革的主要目的,正是齐赵两国明君的可贵之处。
第三,体现在改革者的超人智慧和勇气。之所以说起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革充满了智慧和勇气,是因为在当时视戎狄为野蛮民族而文化落后于中原华夏族的背景下,赵武灵王没有妄自尊大,反而顶着巨大的压力、排除一切干扰、毅然决然地虚心向其学习,取其长补己短。对此,沈长云等先生如是说:“任何推动社会向前进步的社会改革,都会遇到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革,同样也受到崇尚中原礼义文化、蔑视周边少数民族文化的赵国贵族们的激烈反对。……中原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在生活习惯、文化心理等方面差异鲜明,而服饰差异则是此种差异最突出的表现。对胡服的蔑视,也成为中原贵族蔑视周边少数民族文化最集中的一点。”⑵此语甚是。在这一点上,赵武灵王与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构成双壁,而孔子的文化观则显得低了一个层次。(孔子在评价管仲功业时说:如果没有管仲“吾将披发左衽矣”。)
因而可以说,变革精神是赵文化很有特色的精华所在。
二  法治精神
古代中国是一个政治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因而政治思想和理论异常的丰富而多彩。就如何治国理民问题,产生了儒家的道德教化礼治思想,法家的一断于法思想,道家的无为无不为思想等等。关乎此,在赵文化中,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法治精神。
赵文化的杰出代表荀况,字卿,别为孙氏,又名孙卿,后人尊称为荀子,或曰孙卿子。他学识渊博,是战国时期最有学问的学者之一。他著书三十三篇,今存三十二篇,是为今本《荀子》。其学说遍涉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名学、法学、历史学、军事学和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对先秦诸子几乎都作过批判,又有所吸收,可谓汇通百家之学,成为先秦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因而,关于荀子的学派归属问题向有争议。自司马迁列荀卿于儒家以降,论者多以儒家视之。然而,学界也有另外的看法和声音,即认为荀子学于儒而背儒,或曰出儒入法。对此,郭志坤先生归纳总结说:“荀子当属何家?司马迁的回答是:荀子属儒家。自后,论者无不把荀子列为儒家。王先谦说:‘四库全书提要,首列荀子儒家。’钱大昕说:‘儒家以孟荀为最醇’侯外庐说:‘荀子是后期儒家的伟大的代表,他始终没有离开儒家的立场。’ 周予同说:‘说起战国时的儒家主要流派,自然要数孟子和荀子。’‘荀子是当时著名的儒家大师。’易沙白说:‘荀子为儒家正宗。’论者们的主要根据是,荀子学于孔门。学于孔门这是事实,但并非学于孔门就必然会变成儒家。学于儒家而背儒,是常有的事。……荀子学于儒家而背儒的事实,已为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所察觉。……宋朝程颐说荀子‘才高其过多’,‘可谓大驳’;又说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苏轼也说:‘荀卿者,喜为异说而不让,敢为高论而不顾者’ 。朱熹更是不满,他干脆把荀子从儒家队伍中开除出去,说荀卿则全是申韩’,这就是说荀子已不是儒家,而完全是一个法家了。” ⑶明清之际大思想家傅山在《荀子评注》手稿的最后评语中指出:“《荀子》三十二篇,不全儒家者言,而习称为儒者,不细读其书者也。有儒之一端焉,是其辞之复而蝉者也。但少精挚处即与儒远,而近于法家,近于刑名家,非墨而又近于墨家者言。”当代学者赵吉惠教授则认为:“荀子是稷下道家代表,荀学不是儒学,而是稷下黄老之学。” ⑷
荀子究属儒家?法家抑或道家?我们姑置勿论。然而,在荀子那儿,具有明显的法治精神则是勿庸置疑的。
与孟子的人性本善恰恰相反,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他说:“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⑸在荀子看来,人生而好利,如果顺人之性情,则必然会出现争夺,争夺就会出现犯分乱理,礼义忠信全亡的情况。所以荀子认为,如果欲维护诸侯国的统治,必须以法制止。荀子说:“今之人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使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⑹既然人性是恶的,那么古代圣人才立君立法以治之。荀子说:“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⑺
荀子认为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对此,《致士》说:“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得之则治,失之则乱;得之则安,失之则危;得之则存,失之则亡。” 荀子还把法视作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不可缺少的工具,有时称之人的“大宝”。对此,《儒效》说:“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有时又把法比作“磨刀石”。对此,《国强》说“彼国者亦有砥砺,礼义、节奏是也。”此之“节奏”就是法。不仅如此,荀子进一步认为,法治还是成风化俗的有力工具和良好手段。对此,《王霸》说:“法令行,风俗美。”
为了有效地制定法律,荀子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原则。其一,法的划一性原则。荀子认为,好了使法律对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到保障作用,必须注意法律的划一性。对此,他在《解蔽》中提出了“一制度,隆礼义”的口号;在《富国》中提出了“法后王,一制度”,“政令一”的要求。其二,法的适时性原则。《尚书?吕刑》说:“刑罚世轻世重。”荀子引用这句话论证了自己的主张。他认为随着社会治乱的不同,刑罚就会有轻重的差别。这也就是说,法律刑罚要适时而定。对此,《正论》说:“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故重,犯乱之罪故轻。”清人王先谦对此释曰:“治世刑必行则不敢犯,故重;乱世刑不行则人易犯,故轻。” 其三,法的稳定性。荀子认为,法律一旦制定,就应有相对的稳定性,决不能朝令夕改,让人们莫所适从,无措手脚。对此,《王制》说:“偏党而无经,听之辟也。”意思是说偏于一方而无经常之法,处理国家事情就会走向邪路。其四,法的简明性。荀子认为法令是要让百姓知晓的,因为百姓只有知法,才能守法。而要让百姓知晓,法令就得简明易懂。对此,《大略》说:“民迷惑而陷祸患,此刑罚之所以繁也。”《宥坐》说:“乱其教,繁其刑,其民迷惑而坠焉,则从而制之,是以刑弥繁而邪不胜。”其五,法的严肃性。荀子认为法律一旦公布,应具有极大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令既出,民不得议,人人共守。对此,《王霸》说:“政令制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毫末,则虽孤独鳏寡必不加焉。”
荀子的法治思想有两个来源,一为赵,二为齐。这是由荀子的人生历程和所处社会背景所决定的。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於齐。邹衍之术迂大而闳辩;?也文具难施;淳于髡久与处,时有得善言。故齐人颂曰:‘谈天衍,雕龙?,炙毂过髡。’田骈之属皆己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台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猾稽乱俗,於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因葬兰陵。”据有关专家考证,荀卿年五十游齐乃太史公笔误,应为年十五游齐。由此可知,荀子生于赵,卒于楚,而他的大半生却是在齐国度过的,设于齐都临淄的稷下学宫是他的主要学术活动场所。对于一个人的思想形成,一般来说其少年时代为萌芽和奠定基础期,而青年和中年则为成熟至于完成期,因而齐国与赵国之于荀子思想关系至密,而楚国的影响则稍逊。
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赵奢者,赵之田部吏也。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平原君怒,将杀奢。奢因说曰:‘君於赵为贵公子,今纵君家而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国弱则诸侯加兵,诸侯加兵是无赵也,君安得有此富乎?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国强则赵固,而君为贵戚,岂轻於天下邪?’平原以为贤,言之於王。王用之治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国库实。” 赵奢以法治国,不避权贵,竟然因收税事连杀平原君家臣九人,可知在赵国已经建构起一个法治体系并且已经形成法治文化传统。对于赵奢的做法,平原君不仅没有加罪报复,反而“以为贤,言之于王”,促使赵王重用之。这说明法治已成赵国上下之共识,视之如美德。正是赵国的法治文化奠定了荀子法治思想的早期基础。
众所周知,齐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礼法并重。比如,管子学认为,法是理民一众的的规范,行政施令的程式,判定是非的尺度,兴功止暴的利器,行止进退的准则。故而,古人将《管子》与《商君书》并提称商管之法,今人亦有将管仲视为中国法家之先驱者。然而,殊不知管学重法亦尊礼。《管子》首篇《牧民》旗帜显明地写道:“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四维之中,礼义为先。正是礼法并重的齐文化奠定了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坚实基础。
因而可以说,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体现的是齐文化精神,而其中的法治思想则反映的是赵文化精神。
三  侠义精神
战国是一个思想解放、文化烂漫、个性张扬、精神焕发的黄金时代。在这一大的社会环境中,作为庞大士阶层一员的侠士,自然也形成了属于自已的侠义精神。关于侠义精神的内涵和特色,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这样写道:“韩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二者皆讥,而学士多称於世云。至如以术取宰相卿大夫,辅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无可言者。及若季次、原宪,闾巷人也,读书怀独行君子之德,义不苟合当世,当世亦笑之。故季次、原宪终身空室蓬户,褐衣疏食不厌。死而已四百余年,而弟子志不倦。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由此可知,讲诚信、重然诺、轻生死、知恩厚报、义酬知己是侠义精神的集中表现。赵文化中便充溢着浓郁的侠义精神。
据《战国策?赵策一?晋毕阳之孙豫让》载:豫让,“始事范中行事而不悦,去而就知伯,知伯宠之。及三晋分知氏,赵襄子最怨知伯,而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吾其报知氏之仇矣。’乃变姓名,为刑人,入宫涂厕,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者,则豫让也。刃其捍,曰:‘欲为知伯报仇!’左右欲杀之。赵襄子曰:‘彼义士也,吾谨避之耳。且知伯已死,无后,而其臣至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释之。豫让又漆身为厉,灭须去眉,自刑以变其容,为乞人而往乞,其妻不识,曰:‘状貌不似吾夫,其音何类吾夫之甚也。’又吞炭为哑,变其音。其友谓之曰:‘子之道甚难而无功,谓子有志则然矣,谓之智则否。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子之得近而行所欲,此甚易而功必成。’豫让乃笑而应之曰:‘是为先知报后知,为故君贼新君,大乱君臣之义者无此矣。凡吾所谓为此者,以明君臣之义,非从易也。且夫委质而事人,而求弑之,是怀二心以事君也。吾所为难,亦将以愧天下后世人臣怀二心者。’ 居顷之,襄子当出,豫让伏所当过桥下。襄子
至桥而马惊。襄子曰:‘此必豫让也。’使人问之,果豫让。於是赵襄子面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知伯灭范中行氏,而子不为报仇,反委质事知伯。知伯已死,子独何为报仇之深也?’ 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以众人遇臣,臣故众人报之;知伯以国士遇臣,臣故国士报之。’襄子乃喟然叹泣曰:‘嗟乎,豫子!豫子之为知伯,名既成矣,寡人舍子,亦以足矣。子自为计,寡人不舍子。’使兵环之。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义,忠臣不爱死以成名。君前已宽舍人,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故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虽死不恨。非所望也,敢布腹心。’於是襄子义之,乃使使者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呼天击之曰:‘而可以报知伯矣。’遂伏剑而死。死之日,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姚本注引《说苑》曰:“襄子自置车库中,水浆不入口三日,以礼豫让。”鲍本注曰:“彪谓:襄子、豫让皆千载人也。”司马迁将豫让的侠行壮举写入《史记?刺客列传》。
由上引可知豫让的侠义精神在赵国,上起国君下至士人,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和高度的赞扬,这正是赵人行侠仗义的透视。笔者认为在赵氏孤儿事件中,在韩厥、程婴和公孙杵臼三人身上,侠义精神体现的尤为浓烈,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力和冲击力。兹把这一凄婉而悲壮的故事详引于下:
《史记?赵世家》载:晋景公三年,大夫屠岸贾“将作难,乃治灵公之贼以致赵盾(时赵盾已卒,祸及子孙),遍告诸将曰:‘盾虽不知,犹为贼首。以臣弑君,子孙在朝,何以惩罪?请诛之。’韩厥曰:‘灵公遇贼,赵盾在外,吾先君以为无罪,故不诛。今诸君将诛其后,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诛。妄诛谓之乱。臣有大事而君不闻,是无君也。’屠岸贾不听。韩厥告赵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绝后祀,朔死不恨。’韩厥许诺,称疾不出。贾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赵朔妻成公姊,有遣腹,走公宫匿。赵朔客曰公孙杵臼,杵臼谓朔友人程婴曰:‘胡不死?’程婴曰:‘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无何,而朔妇免身,生男。屠岸贾闻之,索于宫中。夫人置儿绔中,祝曰:‘赵宗灭乎,若号;即不灭,若无声。’及索,儿竟无声。已脱,程婴谓公孙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后必且复索之,奈何?’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程婴出,谬谓诸将曰:‘婴不肖,不能立赵孤。谁能与我千金,吾告赵氏孤处。’诸将皆喜,许之,发师随程婴攻公孙杵臼。杵臼谬曰:‘小人哉程婴!昔下宫之难不能死,与我谋匿赵氏孤儿,今又卖我。纵不能立,而忍卖之乎!’抱儿呼曰:‘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活之,独杀杵臼可也。’诸将不许,遂杀杵臼与孤儿。诸将以为赵氏孤儿良已死,皆喜。然赵氏真孤乃反在,程婴卒与俱匿山中。居十五年,晋景公疾,卜之,大业之后不遂者为崇。(赵氏乃大业之后)景公问韩厥(厥乃赵朔之友,见前文),厥知赵孤在,乃曰:‘大业之后在晋绝祀者,其赵氏乎?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中衍人面鸟?,降佐殷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厉无道,而叔带去周适晋,事先君文侯,至于成公,世有立功,未尝绝祀。今吾君独灭赵宗,国人哀之,故见龟策。唯君图之。’ 景公问:‘赵尚有后子孙乎?’韩厥具以实告。於是景公乃与韩厥谋立赵孤儿,召而匿之宫中。诸将入问疾,景公因韩厥之众以胁诸将而见赵孤。赵孤名曰武。诸将不得已,乃曰:‘昔下宫之难,屠岸贾为之,矫以君命,并命群臣。非然,孰敢作难!微君之疾,群臣固且请立赵后。今君有命,群臣之愿也。’於是召赵武、
程婴偏拜诸将,遂反与程婴、赵武攻屠岸贾,灭其族。复与赵武田邑如故。及赵武冠,为成人,程婴乃辞诸大夫,谓赵武曰:‘昔下宫之难,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赵氏之后。今赵武既立,为成人,复故位,我将下报赵宣孟与公孙杵臼。’赵武啼泣顿首固请,曰:‘武愿苦筋骨以报子至死,而子忍去我死乎!’程婴曰:‘不可。彼以我能成事,故先我死;我今不报,是以我事为不成。’遂自杀。赵武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 ”
由上引可知,韩厥一诺千金,继绝存赵。公孙杵臼以义为先,视死如归。程婴抚孤,孤成身死。此三人真可谓壮怀激烈,义薄云天。若非韩厥、公孙杵臼、程婴三人侠肝义胆,赵氏无后,赵国无存,赵文化将失去许多色彩,中国的历史恐怕都要改写了。
总而言之,虽然赵国的胡服骑射早已离我们远去,但是赵文化的精神却也穿越历史的时空,历久而弥新。赵文化的变革精神、法治精神之当代价值姑置勿论,既便赵文化侠义精神中的精华部分,对今天的诚信教育,以之建构和谐社会依然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⑴ 司马迁:《史记?赵世家》,中华书局1982年版。
⑵ 沈长云等:《赵国史稿》,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64页。
⑶ 郭志坤:《荀学论稿》,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6至18页。
⑷《论荀子是稷下道家代表》,《齐文化纵论》,华龄出版社1993年版。
⑸ ⑹ ⑺ 《荀子?性恶》,《诸子集大成》,上海书店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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