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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 三鹿事件中的两种“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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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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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06: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5日,有两条新闻:一是14日,因临汾溃坝事故,孟学农被免去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并辞去省长职务;二是河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史贵中通报称,河北省警方已于14日晚正式逮捕两名三鹿奶粉事故犯罪嫌疑人。

  临汾溃坝事故和三鹿事件,是近期两起焦点事件,其动向一直都牵动着国人的注意力。值得关注的是,围绕三鹿事件,互联网上竟然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并且都和“爱国”有关:

  一种声音认为,创建一个民族品牌不容易,应该“给三鹿一个机会”,况且,三鹿这一闹腾,中国乳品业算是栽进去了,只会让洋品牌渔翁得利。另一种声音则认为,如果给三鹿一个机会,那谁来给受害婴儿们一个机会?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坚决查处,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恢复国人对整个乳品行业的信任。

  的确,三鹿事件给公众出了一道难题,不管哪一种选择,都事关“爱国”。时下,“民族品牌”俨然成了爱国主义的代名词,在这种爱国逻辑下,谁敢不支持“民族品牌”?可是,真正的民族品牌一定是纯洁的品牌,不含有违背社会公德、牺牲消费者利益的成分。因此,如果以“爱国主义”的口号反对追究三鹿公司的责任,真应了约翰逊博士的一句话:“爱国主义是流氓无赖们最后的藏身之地。”当然,这里的爱国主义应是一种伪爱国主义。

  三鹿事件中真正的爱国主义是消费者利益至上、婴儿生命安全至上、国家法律至上的爱国主义。而民间的那种伪爱国主义的倾向,危害是隐性的;但职能部门的伪爱国主义是一种行为,如果假打和假查,那不是爱护民族品牌,而是溺爱民族品牌,最终葬送的是所有民族品牌。(文/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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