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文林包氏源流考
江苏江阴 包国良
[摘要]江苏江阴秀幹堂《文林包氏宗谱》是迄今海内外发现的包拯后裔宗谱中卷数最多、保存最完整、收录族人最多、收集诗文最多,文化底蕴较深厚的一套宗谱。《文林包氏宗谱》记载:宋靖康二年(1127)包拯孙包钦自合肥徙句容再徙江阴,居西舜乡,即今文林,为江阴包氏始祖。而包公墓出土《墓志铭》,包拯的孙子中却无包钦的名字。作者考证,文林包氏的包钦即为包景年。
[关键词]江阴文林包氏、包钦、包景年
. 江苏江阴《文林包氏宗谱》(秀幹堂)自2005年在新闻媒体披露以后,有关这份宗谱及文林包氏的报道不少。有包氏族人从海内外回江阴寻根,也有非文林秀幹堂宗祠其他包姓人士不远万里来寻找家谱,想从这套家谱寻找到他们祖上的踪迹。《文林包氏宗谱》已成为国内较有影响的宗谱之一。
一、《文林包氏宗谱》特点及族人与包拯的渊源
《文林包氏宗谱》的特点 《文林包氏宗谱》与其他已发现的海内外的包拯后裔家谱相比,有如下特点:一是卷数最多。光绪辛丑年(1900)季春宗祠藏版35卷52本,民国戊子年(1948)52卷58本。二是保存最完整。光绪版和民国版均无文字缺损,其中光绪版为木刻本,民国版为铅印本。(民国版因铅印,字体缩小后省去不少版面。如仍用铅印本,估需70本左右。)现两个版本保存都很完整。三是收录族人最多。民国年间修谱时,族人在万人上下。如今正在续修的《文林包氏宗谱》,健在的族人达1.8万人以上。四是文化底蕴较深,收录诗文最多。谱中除世系图、表外,收录记、考、传、行述、跋等最多,共近200篇,内有不少为名人所撰,如林至、岳飞、张翰、张简等皆有对包拯或对包氏其他名人的评价;另有诗词276首(章),其中《家集诗》180首(章),《诗外集》96首(章)。最珍贵的是家谱存《孝肃包公奏议》(2卷),里面包括表、奏、上书等30类,为包公上奏皇帝的174篇奏章,内含弹劾大臣、治国建议、纠正地方弊端等,具有较高的历史和文学研究价值。全套家谱中文章和诗词二者约占文字总量的四分之一。五是记载族人分布广。文林包氏民国时期续修宗谱时,族人大都居住在江阴、无锡、常熟及今张家港等,少数移居浙江、上海等。现在,族人除居住上述地区外,已有不少迁居北京、天津、四川及港台地区,少数移居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六是族中名人较多。自明代起,族中出进士(含举博学鸿词)5名,举人4名,其中进士有第五世包翬,第六世包天麟(南宋经学家),第七世包植、包橒,第二十一世包敏(知府)等;举人有第九世包英,第十世包尼授、第十九世包彬,第二十二世包义绳等。特别是第六世包天麟举博学鸿词,在史上很有影响。据记载:“先生生于斯老于斯殁而葬于斯,而号曰文林。”因为有了他才有了文林这地名。近现代的党政军医名人有:原江苏省副省长包厚昌、铁路名医包允、眼科专家包寅嘉、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原重庆市长)包叙定、重庆工程兵学院副院长(少将)包楚中等。近现代的党政军医名人有:原江苏省副省长包厚昌、铁路名医包允、眼科专家包寅嘉、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原重庆市长)包叙定、重庆工程兵学院副院长(少将)包楚中等。还有诸多已退休和目前仍在职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以及司局、县团级干部。真可谓人文荟萃,鸿儒辈出。
文林包氏与包拯的渊源 《文林包氏宗谱》记载:宋靖康二年(1127)包拯孙包钦(经考即为包景年,后述)自合肥徙句容再徙江阴,居西舜乡,即今文林,为江阴包氏始祖。世代族人皆为自己是包拯后裔而自豪。文林包氏宗祠,完全按包拯家传修建,堂名取秀幹堂, “秀幹”二字出自拯公诗句“秀幹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祠堂楹联有:“氶相祠堂,文林世胄。”“尽孝更尽忠在世官封直学士,治人兼治鬼归阴位置阎罗王。”“香花墩远溯源头哉冠盖,文林地重新庙貌永矣丞尝 。”如此与包拯相关的楹联在祠堂有16副。还有近年在文林发现的包拯双面雕像,同样说明文林地与包拯的渊源。《文林包氏宗谱》卷首载《孝肃公家训》,还有历代名人撰写关于包拯及包氏其他名人文稿,如张田的《孝肃包公奏议题辞》、曾巩的《孝肃公传》、脱脱的《孝肃公传》、林至的《孝肃公墓记》、张翰的《包孝肃公奠文》、黄金的《包公书院记》、王槪的《包孝肃祠记》等。此外,还收录岳飞、胡谧、周必大、张简等名人撰写文稿。另有《庐阳志》、《合肥志》等8篇关于包拯父亲包令仪、包拯、包拯长子包繶及崔氏的文录。更重要的是还刊载皇帝敕命,如宋熙宁帝《封永嘉郡君崔太君敕命一道》、清嘉庆帝《诰授包敏奉政大夫妻汤氏夫人诰命一道》,如果说前者还是发生在包拯出生地庐州(今合肥),那么后者已是发生在包拯孙南渡后673年的事。可见文林包氏历代均有显赫,没有人对其渊源有过质疑。
二、从包公墓出土《墓志铭》,首先认定文林包氏是包拯哪个儿子之后
国内有很多包拯后裔的《包氏宗谱》(其中有少数在海外发现),如安徽合肥、桐城《包氏宗谱》(24册)、安徽舒城《包氏宗谱》(民国版14册)、浙江金华《后宅房包氏宗谱》(民国版5卷)、浙江宁波《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民国版8卷)、浙江诸暨《暨阳东安包氏宗谱》(宣统版12册)、江苏常州《毗陵包氏宗谱》(孝肃堂民国版6卷)、贵州宣威《包氏宗谱》等等。这些家谱各有特色,认真阅读这些家谱,能从中看出包拯后裔迁徙的轨迹,并各自能从别的《包氏宗谱》中看出前辈修谱留下的遗憾,甚至是谬误和差错。据不完全统计,至今通过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对外公布的包拯后裔家谱有数十部,包氏后裔不下10万人。因为包拯出生地为安徽合肥,故各地新修《包氏宗谱》都希望与合肥《包氏宗谱》能够对接。不少包氏族人自费去合肥等地寻找祖先足迹,希望在新修家谱过程中弥补旧的家谱不足,纠正旧的家谱中的谬误。
《包拯墓志铭》的出土面世,非常权威地纠正了各地《包氏宗谱》的谬误。根据《包拯墓志铭》以及包拯夫人《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包繶妻《故永嘉郡君崔节妇墓志铭》、《包绶墓志铭》、包绶妻《蓬莱县君文氏墓志铭》、《包永年墓志铭》等(统称包公墓出土《墓志铭》),列前后六世的世系表:
第一世:
士通--赠太子少傅。配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子令仪。
第二世:
令仪--士通子,官虞部员外郎等,赠刑部侍郎、太保,配张氏,追封□阳郡太夫人。子一:拯。
第三世:
拯-- 令仪子,字希仁,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甲科,初命大理评事,知建昌县。官至枢密副使。宋真宗咸平二年己亥(998)生,宋仁宗嘉佑七年(1062)卒,寿64岁。卒谥孝肃,赠礼部尚书。配鄂州武昌令董浩之女,封永康郡夫人,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生,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寿68岁。(笔者注:陈桂棣、春桃著《包公遗骨记》曰墓志撰董氏之前有“张氏”。读《包拯墓志铭》记录稿原件,无张氏。按各地包氏旧谱为“李氏”,墓志亦无。) 室(媵)孙氏,生卒年未详。子二:长繶,董出;次绶,孙出。
公暨董氏墓葬庐州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
第四世:
繶-- 官太常寺太祝,潭州通判,先孝肃公卒。娶淮阳崔氏,
特封永嘉郡君,寿62岁。子一:文辅,5岁殇,里族亲遗孤永年为嗣。女二:长适硖石县主簿王向;次适国子监丞文效。
公暨崔氏合葬庐州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先茔之次。
绶-- 幼名綖,字君航,守太常寺太祝,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生,宋崇宁四年(1105)十一月初七日卒,寿48岁。娶职方员外郎、县封南阳县君张田之女,继娶故相太师潞国公、蓬莱县君文彦博季女,皆先公而卒。文氏宋崇宁二年(1103)十二月庚申卒,年三十□岁。子四:康年、耆年、彭年、景年;女三:长早夭,次适提点刑狱张公之子,幼亦不育,适未详。
公暨文氏合葬庐州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先茔之次。
第五世:
永年--繶嗣子 ,字延子,官宣教郎,知鄂州崇阳县事。
公宋宣和二年(1120)四月十一日卒,年五十有一。娶朝请郎致仕、累赠朝议大夫李公庭玉之女;继娶宣教郎、知凤翔府、县事成公抗之女;又娶吏部林公邵之女,皆亦先公早卒。子一:完。女三:长适同郡俊士赖持正、故亳州□县主簿扩之侄女;次适无为军庐江县俊士文贯;三适无考。
公葬合肥公城乡东邨祖茔之次
文辅--繶子。早夭。
康年--绶长子,(一名松年),未禄而卒。
耆年--绶次子 。
彭年--绶三子,未禄而卒。
景年--绶四子。
第六世:
完--永年子。
从以上根据包公墓出土《墓志铭》资料后列的世系表看,包拯的孙子中似乎没有一个叫包钦的人。那么,文林包氏究竟是哪个孙子的后代?包繶嗣子(有论者曰继子,笔者认为是族亲应称嗣子)永年在包拯的后代中,成为包家的长房长孙,按旧习长房是不外迁的。另有资料表明,宋仁宗追奉包永年之后的历代长房长孙为“奉祀生”(通常叫“恩生”),世居庐州,担负着为包拯守墓的重任。可以肯定,至少在包永年之后的头几代不太可能外迁。所以完全可以排除文林包氏的包钦是包永年的可能。另外,包繶亲生子文辅,五岁卒,不可能存在后裔。
江阴《文林包氏宗谱》大宗世系表明确地记载:“钦(南渡始祖),孝肃公孙,太祝君讳綖公子,靖康初,自合肥徙句容再徙江阴。” 这段文字与包拯等《墓志铭》可相互引证的是:綖为包拯子,官太祝。綖是包拯次子的幼名,读书后取名绶。另外,《文林包氏宗谱》在包钦子包宜的世表中载:“靖康二年(1126)随驾南渡,赐居江阴西瞬乡,即今文林里。”再一次肯定文林包氏南渡的时间。
《包绶墓志铭》记载:“子男四人:曰康年,曰彭年,曰耆年,曰景年,力求进身计。”《包永年墓志铭》记载:“惜乎康年、彭年,不幸未禄而卒。”何为未禄而卒?有两种理解,一是未成年即离世,二是读书成年后未取得官位离世。笔者认为后者的可能性大。另见《蓬莱县君文氏墓志铭》:“子男四人:松年、耆年、彭年、景年,皆习进士。”包绶妻文氏去世时才三十□岁(墓志那个字看不清,至少不到四十岁),故四个儿子皆在读书,“习进士”可理解为在读书准备考进士。“未禄而卒”不能简单肯定是早夭(幼年死)或早殇(未成年死),同样可理解为已成年或半成年,至少康(松)年、耆年二人中有一人已成年后卒。对今海内外包拯后裔家谱而言,暂不要肯定只有耆年、景年两人传承的后裔,至少康年、彭年二人中可能有嗣子。
可以肯定的是,文林包氏是包拯次子包绶的后代,也就是包绶四个儿子其中一个的后裔。
三、从海内外各地《包氏宗谱》,寻找包拯后裔的踪迹
我们选取各地有影响的《包氏宗谱》寻找包拯后裔的踪迹:
安徽合肥(舒城、桐城)包氏宗谱》(舒城14本,桐城24本) 旧谱记载:包拯祖父“包世忠”,父亲包令仪,包拯长子包繶,孙子包綖。这两套家谱把包拯的次子当作包拯的孙子,把一代人变成了两代人,这就使整个包家世系增加了一代。可以断定,包拯之后头几代的家谱世系是后人根据回忆或口传补修的。家谱世系记述不很详实。从这两套家谱尚不能清楚找出包拯几个孙子外迁的踪迹。
浙江宁波《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8卷) 谱载: 南宋时,包拯第八代孙包元吉在临安做官。南宋灭亡后,包拯第十世孙包荣举家迁到四明。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包拯十二世孙包世忠定居于定海(后改名镇海)横河堰。有报载,称天一阁收藏《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与安徽合肥的《包氏宗谱》“一模一样”。在本文第一稿成稿之后,文林包氏宗谱续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到天一阁查证:《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与安徽合肥的《包氏宗谱》并非“一模一样”,横河堰谱创修于嘉靖四十八年(1565),离靖康二年(1127)也已438年,谱中记载包拯的孙子(包绶子)以此是景年、寿年、松年、耆年、彭年,与包公墓出土《墓志铭》的记载也有不同。谱中比《墓志铭》记载的兄弟多了一人,且长幼排序相异,显然对这个记载不能完全认同。即使是与合肥谱的记载一样,对一些记载同样还需商榷和考证。
浙江金华《后宅房包氏宗谱》(5卷) 家谱记载:包拯的父亲包浩,包浩有三子:挥、拯、吉。包拯的儿子叫包天授。这个记载名字与包公墓《墓志铭》也有不同。该谱还记载:北宋末年,金兵入侵,宋廷南迁,合肥包氏家族有“七太公扈驾下浙江”之事:寿年,字达之(执中包守愚长子,包拯曾孙)迁居天台;唐年(笔者注:疑康年之误),字逑之(三子)居宁城;汉年,字逊之,居四明;周年,字逻之,居括苍;耆年,字进之(四子),居越郡;尧年,字动之,居吴会;羲年,字和之,居临安。这套家谱文录记载的“七太公扈驾下浙江”,没明确都为包拯后人,但包拯后裔及族人“扈驾下浙江”,史载确有此事。该谱对包拯曾孙的记载,同包公墓出土包绶和包永年《墓志铭》有二个名字相同,却长幼顺序不同,缺了彭年、景年,多了寿年。寿年成了执中子,而多数家谱记载,执中应是包拯的曾孙、耆年之子。按《后宅房包氏宗谱》的说法,这不成了寿年是耆年的孙子?显然讲不通。经有人考证,寿年即是耆年。该家谱将一人看作是两个人。可能是曾有修谱者将来自各方资料(或许资料本身有误)放在一起,将不同时期不同代包拯裔孙(或族人)南迁看作了同年代。
但从浙江金华《后宅房包氏宗谱》可得到的这样的认同:历代包拯后裔曾居天台、宁城、四明、括苍、越郡、吴会、临安等地。 我们对这些地名一一作考证:
天台:《辞源》解:“(1)山名,在今浙江省天台县北。(2)县名,属浙江省。宋建隆初置天台,属台州。
四明:《辞源》解:“山名。在浙江省西南。自天台山发脉而绵亘于奉化、慈溪、余姚、上虞、嵊县诸县境。”
括苍;《辞源》解:“(1)山名,在今浙江省东部。(2)县名,隋开皇九年(公元589),析松阳县为括苍县,唐大历十四年(公元779)更名丽水。”
临安:《辞源》解:“(1)府名。在浙江杭州市,宋建炎三年(1129)设行宫于此,治钱塘,绍兴八年(1138)定都。(2)元临安改临安县为临安路。(3)县名,属浙江省。(4)山名,在浙江省临安县西南。”
以上天台、四明、括苍、临安四个地名,有一共同的特点:都有山脉,并大都因有山名而命为县之名。在古时,修谱借山、河之地名较为多见。因为山之名一般不会改变,后人考证先辈迁徙地比较方便。但如果地名区域太大,就难以认定具体位置。上述四山,惟四明未有以山为名的县境,四明山绵亘于奉化,慈溪、余姚、上虞、嵊县诸县境,如此辽阔的境域作为族人迁徙之地名,不能不说后人修家谱时并不清楚始迁祖更具体、明确的定居地点。
越郡:《辞源》对“郡”有解:“隋唐后,州郡互称。宋元设州府,设郡。至明而郡废。清治明制,郡为府之别名。绍兴府称越郡。”《辞海》解:“(绍兴)宋及明为绍兴府治。”“辖今浙江诸暨以北浦阳江和曹娥江流域以及余姚以北地区。”这个解释可以看出二点,一是郡之区划不小,二是越郡并非是宋室南渡时的地名。包拯孙南渡时为宋代,但越郡为绍兴府之别名,应是清代以后的事,离包拯后裔北宋末年南渡,至少已是300多年后的事了。《后宅房包氏宗谱》记载的包拯后裔居越郡,应该认定是后人整理家谱时用的后来的地名。可以认同的是,清代时确有包拯后裔居越郡。
吴会:《辞源》解:“自唐以后,遂多称平江(苏州)为吴会。”苏州属现在的江苏。
宁城: 因今日宁波有将其称为宁城者,有读谱者以此认为,有的《包氏家谱》中记录的宁城就是宁波。笔者认为,包拯后裔随驾南渡定居的不是宁波,而是江宁(今南京)。
宁城不是宁波的理由: (宁波)春秋时期为越国境地,秦汉至隋为会稽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置鄞州,开元26年(公元738)改置明州;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朱元璋将明州府改为宁波,一直沿用至今。由此可见,北宋末年包拯后裔随驾南渡时还没有宁波,因此也否定了宋代有包拯孙子定居宁波成为南渡始祖的说法。另外,宁波之别名应为“甬城”, “甬”作为宁波的简称,早在24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就是了。同样能否定包拯有孙子定居宁波成为南渡始祖的说法。
宁城是江宁的理由: 五代南唐时改金陵府为江宁府,辖上元、江宁、溧水等县。五代十国时期,吴王天佑十四年(公元917)置江宁县。北宋初,改江宁府为升州,不久又复名江宁府,辖上元、江宁、溧水、溧阳、句容等县。南宋改江宁府为建康府,建康府仍辖北宋江宁府属的上元、江宁、溧水、溧阳、句容五县。句容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与江宁等县同属江宁府。北宋的行政区划,到了南宋建炎二年(1128),区划才又有调整。这里的宁城,就象上述的天台、四明、括苍、临安、越郡、吴会等地一样,完全是大区域概念的地名。由此可以认为,包拯有孙子南渡后确有居江宁(今南京)或江宁一带。
近读湖北赤壁《包氏旌义宗谱》,该谱附载合肥南渡诸贤:“景年公,字述之,迪功郎,居宁域(笔者注:不是宁城)”,可以理解为居江宁府区域。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上述宁城是大区域概念的地名的判断。《包氏旌义宗谱》同时记载:“汉年公,字逊之,中书舍人,居四明;周年公,字暹之,居括苍;尧年公,字勋之,居吴会;羲年公,字和之,居临安。”
列表对照:
墓志铭或家谱
| 名 字
| 迁 居 地
| 包公墓出土墓志铭
| 康年、耆年、彭年、景年
| (无记载)
| 《后宅房包氏宗谱》
| 寿年(达之)、唐年(逑之)、汉年(逊之)、周年(逻之)、耆年(进之)、尧年(动之)、羲年(和之)
| 天台、宁城 、四明、
括苍、越郡、吴会 、临安
| 《包氏旌义宗谱》
| 景年(述之)、汉年(逊之)、周年(暹之)、尧年(勋之)、羲年(和之)
| 宁域、四明、 括苍、吴会 、临安
|
从表中可看出,同样对包氏族人扈驾南渡的记载,《旌义包氏宗谱》与《后宅房包氏宗谱》比较,记载的名有四个相同,旌义宗谱多了景年,却少了唐年(疑即康年)、耆年、寿年(后二其实是一个人);再对照周年、尧年二人字号,有不同,但因为二人字号繁体字字形相近,疑有其中一谱刻(抄)之错误。迁居的地址大都能对上号。与《包永年墓志铭》记载的“惜乎康年、彭年,不幸未禄而卒”再作比较,二谱均没康年、彭年的记载,但《包氏旌义宗谱》多了与墓志铭相同的有景年的记载。就这点而言,笔者认为《包氏旌义宗谱》的记载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包氏旌义宗谱》附载合肥南渡诸贤还有如下文字:“一时显仕诸贤扈驾南迁,随地胥宇,谱籍已不通,所得于二三先达心记口传,不至尽遗。徧(遍)访搜索,经桂公辑补有详序,后为童公删削,今人兴文献不足之叹。今□通直公遗嘱、宋学士所撰墓碣、葛太史源流辨,详加参核,录其有据,而较著者其或阙略,不敢附合。”这个记载同时引证笔者前面所述的二点:一是包拯的孙子们南迁地点是后裔根据资料(或口传)整理而得;二是包拯后裔迁徙地是大区域概念的地点,但能从中看出包拯后裔头几代的踪迹。同时可以看出:包拯后裔南迁后头几代人定居区划全在长江以南。
四、从包拯后裔的踪迹,认定文林包氏是哪个孙子的后裔
先看江阴文林包氏修谱的过程。据《文林包氏宗谱》记载:族中原有旧谱,仅存后乌墩一支世系图;明代中叶,旧谱散失。清康熙丙辰(1676)又创修新谱。雍正丁未(1727)至乾隆丙寅(1746)收拾残本,历尽艰辛,几经整理成谱。乾隆壬子(1792)、嘉庆丙子(1816)、咸丰丙辰(1856)、光绪甲辰(1904)先后修谱。民国三十七年戊子(1948)五次续谱。
现在文林包氏族人珍藏的光绪版和民国版家谱,均属乾隆后“新谱”。“新谱”由文林包氏十九世包大猷(字在升)任主修,十九世举人包彬(字文在)任纂修,包彬手题《宗谱引》述:“族兄在升于雍正丁未(1727)春拉彬同事宗谱,”“彬至合肥谒(拜见)香花墩祖庙,访大宗世系掇拾,从残记传以归。”谱中还批评,某些辑谱者“名与字缺,则补之,世次无考者捏造,以联属之是祖。若宗反从子孙之手而出,厥愆(笔者注:过失、罪过)大矣,其弊始于四明袁铉,铉为谱师。”从包彬《宗谱引》可看出,康熙丙辰(1676)创修“新谱”时尚有残记,同时也到合肥寻根,而寻根未能得到包拯之后全部世系资料,但修谱者宁愿记载不全也不赞成“名与字缺,则补之,世次无考者捏造。”再看整部《文林包氏宗谱》,全谱很严谨。读该谱大宗世系图,读者除了感到记载过于简单、始迁祖包拯孙包钦之名与《包拯墓志铭》记载不同的遗憾以外,很难找出其他经考证后与史实有出入的文字。由此可见,文林包氏宗谱先辈在一开始修谱时就以史实为准,没有随意为了家谱的好看而任意添加什么。
文林包氏的出自孝肃孙包钦的依据:首先是康熙续修“新谱”时上代流下残本(家谱没有明确记载,但推测资料一定很少),更重要的是从邵文庄《夏母包宜人墓志》及《夏裕轩包宜人行状》所得。从包公墓出土《墓志铭》看,包拯、包夫人董氏、包拯长媳崔氏三墓志篆盖皆出自文勋之手;包拯之后三代与文家姻亲:包绶继配故相太师潞国公、蓬莱县君文彦博季女,包繶次女适国子监丞文效,包永年次女适无为军庐江县俊士文贯。可见包拯家族与文家非一般关系。合肥陈如峰撰写《由文氏墓志的发现看包拯与文彦博之交谊》一文说:“他(文勋)篆写包拯、包夫人、崔氏三个人的墓志盖,时间跨度达38年,不是近亲,怎会如此热心不减当年?”当年宋室南渡,凡同包拯家族亲近的人都不会留在原籍,甚至不会留在整个北方,何况文家本身就有宋皇朝的命官?因为难免要被金兵追杀。文家与包家如此关系,很可能同时南迁,并定居在相对较近的地方,也就有了后来以文氏为其中之一字命名的村庄“邵文庄”。陈如峰曾撰文:“包、文两家通婚在第三代、第四代就遭遇金兵南下,他们之间的亲情依然浓厚。”当然若干年后文家有族人回迁也是说得通的。在北宋末年和南宋初年,即使是后来肯定留在合肥的包永年一家也很可能要南迁避难。虽然其时包永年也已去世,包家最显赫的时代或许已经过去,但包家“年”字辈一代一定还有人为宋皇朝效劳,否则,就不用“扈驾南渡”或曰“扈驾下浙江”了。还有夏家,据陈桂棣、春桃著《包公遗骨记》所述:在今合肥包公墓附近大兴集黄泥坎一带,最早叫“夏家岗”。无疑那里有姓夏的人。既然包家离夏家如此之近,笔者认为,在南渡前后,包拯孙子后的头几代女子中,有嫁夏家男子为夫不无可能。在封建社会,女子丈夫或儿子有一定官位才能称为“宜人”,这说明夏家也曾不是一般平民。当夏家与包家成了亲家,夏氏同包家一起“扈驾南渡”是在所难免了。也是因为她是包拯的后代,所以夏母包宜人或夏裕轩包宜人才有了让人尊重的地位,她逝世后为其写墓志或行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即使我们对文氏和夏氏与包家同时南迁的推论有误,但墓志(即《夏母包宜人墓志》)应该是可信的。
确定了文林包氏是包拯次子包绶之后,怎样认定包拯孙是康年、耆年、彭年、景年四兄弟中哪人之后?
排除康年、耆年、彭年的后裔 康年在《包永年墓志铭》称“未禄而卒”。见浙江乐清《柳市包氏宗谱》,谱载由康年同辈文绍公长子惟辛入继(也称嗣子)。《文林包氏宗谱》载有在南渡第七世(包拯第九世)包植在乐清(家谱记载当时属福建)当过官,但其世系、名字二地家谱无法对接,而且文林谱远比柳市谱详实,这就排除了文林包氏是康年(嗣子)后裔的可能。 读浙江《东阳包氏宗谱》等,发现浙江诸暨包氏是耆年之后,这个结论已得到国内研究包氏宗谱人士的认可。《文林包氏宗谱》大宗世系图未见有后裔迁往诸暨,也可排除文林包氏是耆年的的后裔。彭年在《包永年墓志铭》中亦称“未禄而卒”,因为他是四兄弟的老三,包绶逝世时,彭年已有两个姐姐已出嫁,但兄弟未见有娶,可推断彭年至少在兄弟姐妹七个中排老五,推算年龄去世时很可能尚不到16岁,按旧习还不会给他设嗣子。因此同样可排除文林包氏是彭年后裔的可能。
认定是景年的后裔 如今天下人几乎全听说宁波包氏是包景年的后裔,这没有错。但请注意一个事实:宁波《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自载包拯第八世包元吉才到临安做官,此时离靖康二年(1127)南渡约140年,第十世包荣迁四明已过去约190年,元至正年间(1341—1368)第十二世包世忠居定海(后为镇海)已过去约240年。包家定居今宁波镇海时,南宋已灭亡,已到了元代,而宁波之名要到明代,所以谈不上宋室“扈驾南渡”居宁域(或宁城)的道理。这里几个年代与上文考证的越郡是清代的地名也不能对应。
宁波镇海包景年后裔,因为第八世才迁至临安,应当排除从包拯原籍合肥迁往的可能。始迁今浙江地区有两种可能,一是从原江宁府(宁域)迁往,二是从江阴迁往。假设是第二种可能的话,那么今日镇海、江阴的两地包氏族人血缘可能会更近些。但从各自的家谱世系看,两地族人均在包拯第四代就分别有了后代。请比较:
江阴文林包氏: 拯—綖--钦 —宜
镇海横河堰包氏:拯—绶—景年—安中
从上文已知,文林包氏拯第二代的綖即是绶的幼名。二谱拯第四代分别是宜和安中,名字排序方法似乎不同。笔者认为安中之名原很可能叫“安”,这样同《包永年墓志铭》记载的永年之子“完”才能对应,宋代起名,兄弟、同辈喜用同一偏旁部首的字,如“苏轼、苏辙,”“宋郊、宋祁”,包拯第四代很可能用“完、宜、安”等偏旁对应起名。后来包家兄弟的名字在各地家谱中有不同,除了相隔久远、口传或记载有误外,很难排除有“谱师”为了好看而为包家祖宗任意起名或改名的嫌疑。至于第五代后的名字各不相同,那是因为包家族人天各一方,其时交通、通讯极不方便,缺少联系。《文林包氏宗谱》记载的钦子“宜”与《包永年墓志铭》刻载永年子“完”,是至今公开的多部国内包拯后裔家谱中惟一名偏旁相同的一部。由此更能确定这部家谱在谱牒文化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有了《文林包氏宗谱》包钦与《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包景年的前一辈和后一代相同的地方,对包钦本人的考证就迎刃而解了。包景年改为包钦,有两种可能:一是北宋末年和南宋初年,包家人需隐姓埋名,否则可能有麻烦;二是景年原本没改名,只是若干年以后邵文庄夏家请人写《夏母包宜人墓志》及《夏裕轩包宜人行状》时,根据夏氏数代口头相传把“景年”说成了“钦”。江浙土话有时jin、 qin、jing、qing不分,而“年”是轻音,把“景年”说快了就是“钦”。当然仅这个推测难免会被人认为牵强附会,还不能认定包钦就是包景年。可以认定的根本理由是上文所述“景年公居宁域”,对应了《文林包氏宗谱》自合肥徙句容再徙江阴。北宋至南宋初年的句容属江宁府区划,叫宁域说得通。这个地名与其他包氏族人迁徙的大区域概念的地名能对应。
宋代的“浙”不等于清代后的浙江 有些《包氏宗谱》记载了包拯后裔北宋末年“扈驾下浙江”。上文所述天台、四明、括苍、临安、越郡五地,无可争议是浙江,可吴会(苏州)、江宁或句容今都属江苏,为何是浙江?
《辞源》解:“宋置两浙路,有今江苏长江以南及浙江全境。”这一解释似乎找到了答案。苏州、江宁或句容都在长江以南,按此解,其时可算是属“浙”。见《辞海》:“(两浙路),宋至道十五路之一。辖今浙江全省和上海市及江苏镇江、金坛、宜兴以东地区。”苏州在以东,可江宁或句容却在以西。怎样解释这些地址在家谱中的矛盾?又见《辞海》云:“浙江。宋初属两浙路,后分浙东、浙西两路。明置浙江布政史,清为浙江省。”从此解可知,宋代只有两浙或浙东和浙西,还没“浙江”二字的地名。钱塘江称浙江,但用来对应并涵盖包拯后裔南迁四明、吴会等地,显然不够。由此判断,所谓的“扈驾下浙江”的“浙江”,也是后人至少在明代后期修家谱时,按后来的地名所写。所有的地名都是一个大致的方位。当年修谱者不太可能对每个地名的沿革一一作考证。
在今句容,有包姓者,却未见与文林包氏同族一脉宗谱。这不难解释,因为包拯孙包钦(景年)只是在句容短期居住。如果有,也一定是包氏南渡若干年后再迁入的同族后裔。包钦子包宜在《文林包氏宗谱》世表有具体的记载:“靖康二年(1127)随驾南渡,赐居江阴西瞬乡,即今文林里。”有了本文上述的考证,已不影响能够认定包钦即是包景年结论。
[作者系包拯第31世(江阴文林包氏第29世)孙]
2008.3.12第三稿
注:在本文成稿过程中,得到云南省昆明包继平,湖北省赤壁包树清,安徽省天长包尊敬,浙江省乐清包圣北、文成包学冠、金华包国武等宗亲提供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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