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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院街头受理举报贪污 进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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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07: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日(23日)起一连五日,在12个检察院门外,设立街上举报点,接受群众咨询及举报。今早在越秀区检察院门外,有十多名市民向柜位的检察院职员申诉,有人带同书面证据,职员就在门外即场登记。
  这次是配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第十个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举报点,从早上9时至12时接受市民举报。
  受理举报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单位受贿、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行贿、单位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陷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产。
  民众也可以举报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罪行。
  在中央电视台的复兴论坛上,有网民认为这种做法会否威胁举报百姓安全。网民“感谢皇恩浩荡啊”质疑,举报为什么要上街,并怀疑举报者能否受到宪法保护。网民“力镜能及”说,“强行实施财产申报制度就得了,何须老百姓冒险举报?”
  另有网民指,“百姓在明处,贪官在暗处,这样大张旗鼓的做法不是在向贪官明示谁在举报他吗?如果是重大案件,恐怕是白天举报了,晚上就没命了。”有网民说,此举是“作秀,简直是拿人民的生命开‘玩笑’”。
  不过,亦有网民表示支持。网民“不爱多说”表示,“有总比无好,毕竟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网民“周春富”指,“总算是个进步的信号。”
  对于外界担心举报者的安全,《南方都市报》报道,检察机关人士指,署名举报人的名字和举报信件将不会出现在卷宗里随案移送,确保署名举报人不被泄露。
  报道又指,根据广州市检察院预防处从检察机关受理举报情况分析,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是被举报较多的系统,且多集中在商业贿赂犯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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