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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 请不要以赈灾名义做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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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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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15: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汶川大地震的发生,震动世界,让每一个国人都感到痛彻心腑。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大地震发生以来,国内外都倾力支援灾区,据最新统计,截至22日12时,有关方面共接受国内外捐款214.16亿元,其中到账125.79亿元。这种来自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怀,对于帮助灾区人民战胜灾难、重建家园,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目前,各地的赈灾活动在进一步展开,我们相信,将有更多的善款源源不断地进入灾区。在这种赈灾活动中,企业无疑将占到重要的位置。在最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涌现了一批经营业绩优异、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这些企业的成长,固然证明企业经营有方,但与包括灾区人民在内的广大消费者对企业的长期支持也是密不可分的。现在,当国家出现重大灾难、灾区人民生活出现重大困难的时候,这些企业积极反哺社会、反哺民众,也体现了它们的社会责任。

  但是,在这股赈灾热潮中,我们却渐渐闻到了一种异样的气息。有的企业打着“赈灾”的旗号,却在贩卖着自己的商业广告。比如,有个别公司,借着“赈灾”的名义,为新推出的产品大做广告。有的还把广告做得十分喜庆,透过遮遮掩掩的文字介绍,我们只能得出这样一种感觉,个别企业是在利用赈灾推销自己的产品,他们把灾区的老百姓作为“人质”博取消费者的同情心,从而为其产品的营销打开市场。“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在乎其产品的推销。

  商业广告不是不可以做,作为一个有市场意识的企业,商业广告更是提高消费者认知度、提高其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手段。但是,在全国人民都积极赈灾的关键时刻,企业如果以“赈灾”的名义来推销其产品,其实是对受灾同胞的一种商业绑架,是对“赈灾”这种充满奉献精神的义举的亵渎。如果带着功利心参与赈灾,很容易对灾区群众造成情感上的伤害。从表面上看,企业似乎收到了“一箭双雕”的效果,既叫响了“赈灾”的口号,又方便了产品的营销,但这只是一种短视的商业眼光,从长远来看,也是有损于企业自身的社会形象的。(作者:何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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