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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姓名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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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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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关姓名的法规  ①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籍管理规定:未成年人改名需父母或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成年人改名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备案批准方为有效。
②?中国姓名法:《中国姓名法》草案日前已定。《中国姓名法》草案规定取单姓(父姓或母姓均可)双名,取名用字每5年公布一次,每次约选取非常用字5000个,每20年轮回。今后每一代中国人的姓名相同者可减少到1%,这样,同名同姓的公害将可消灭。同名同姓已严重影响公安稽查、户籍注册、人事管理等工作?。?
③国家语委拟出台《人名规范用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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