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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方以智辩证法思想比较研究zt 黑格尔、方以智辩证法思想比较研究
摘?要:中国17世纪杰出的哲学家方以智和德国19世纪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殊途同归共同构筑了一种辩证的复杂的思维方式,以弥补建立在严格遵循形式逻辑规则基础上的经典的简单的思维方式的不足。东西文化间的这种交会令人惊异!经典思维方式坚执对立概念的区别、原因与结果间的线性决定关系并局限于在同一个思想层次内展开思维,它使我们只能认识机械、被动的对象。辩证思维方式则实行对立概念的关联、因果之间回归式的相互作用关系和联接不同的思想层次进行思维,使我们可能认识能动、有机的主体。东、西方两位大哲不谋而合地把捉到辩证思维方式的核心,向我们证实了不同种族和文明的人类精神的相通性。
关键词:黑格尔,方以智,辩证法,自我组织,复杂思维方式
方以智(1611—1671)是中国17世纪的重要哲学家,他与西方19世纪的伟大哲学家黑格尔(Hegel,1770—1831)同属胸怀广阔、实行兼容并包的综合型思想家。黑格尔主张西方哲学史上的不同哲学体系并不相互否定,而是共同构成“绝对理念”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有机构成环节。方以智则认为中国思想史上的儒、道、佛三大彼此对峙的思潮本质上相通,可以融合为一体。他还在中国历史上“西学”渗入之初提倡容纳“西学”,企图建立西方科学学术与中国哲学学术的互补结合。东、西方这两位大哲最深刻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孕育了一种弥补经典思维方式之不足的被黑格尔称之为“辩证的”的思维方式。那种建立在严格遵守形式逻辑规则基础之上的经典思维方式坚执对立概念之间的区别、原因与结果间的线性决定关系并局限于在同一思想层次内展开思维;而辩证的思维方式则实行对立概念的关联、因果之间回归式的相互作用和穿越于不同的思想层次间进行思维。经典思维方式使我们只能认识机械、被动的对象,而辩证思维方式使我们可以认识能动、有机的主体。实质上,辩证思维方式构成当前世人追求的包容和超越简单性思维方式的复杂性思维方式的先河。
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核心
海内外论述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著作汗牛充栋,但是紧紧抓住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内容来揭示这一思想的实质和含义的著作还不多见。黑格尔辩证法作为最高的认识方法,同时根据其思想和现实同一的原则又作为世界运行的本体论规律,它的核心内容,或它的根本的逻辑结构到底是什么?黑格尔在其《大逻辑》第一版序言(1812)中对此作了精要的阐明:
知性作出规定并坚持规定;理性是否定的和辩证的,因为它将知性的规定消融为无;它又是肯定的,因为它产生一般,并将特殊包括在内。正如知性被当作从一般理性分出来的某种分离物那样,辩证的理性通常也被当作从肯定的理性分出来的某种分离物。但是,理性在它的真理中就是精神,精神是知性的理性或理性的知性,它比知性、理性两者都高。精神是否定物,这个否定物既构成辩证理性的质,也构成知性的质;——精神否定了单纯的东西,于是建立了知性所确定的区别;而它却又消解了这种区别,所以它是辩证的。但是精神并不停留于无这种结果之中,它在那里又同样是肯定的,从而将前一个单纯的东西重新建立起来,但这却是作为一般的东西,它本身是具体的;……这种精神的运动,从单纯性给予自己以规定性,又从这个规定性给自己以自身同一性,因此,精神的运动就是概念的内在发展:它乃是认识的绝对方法,同时也是内容本身的内在灵魂。(黑格尔,1966年,第4—5页)
黑格尔在这里指出精神是统一而又有内在区分的整体。精神区分为知性、否定理性(或称“消极理性”)和肯定理性(或称“积极理性”)三个方面。知性进行分析,建立不同的规定性或知性概念;否定理性是知性的对立面,它进行概括,建立不同规定性的统一并从而取消它们之间的差别;肯定理性结合上述两者,达到同时掌握各规定性的统一性和它们之间的差别性,如黑格尔所说:“它产生一般,并将特殊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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