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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元勋;追随孙中山的方瑞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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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0: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辛亥革命元勋;追随孙中山的方瑞麟  追随孙中山的方瑞麟


□谢惠如

方瑞麟,又名少麟,字悟庵,1880年出生于古邑普宁洪阳镇。青年时期的方瑞麟,留学日本警监学校期间,恰逢孙中山先生在日本东京致力组织中国同盟会。于是,他满怀激情地主动要求参加中国同盟会,成为该会会员。

此后,他竭诚追随孙中山,随其南征北战,戎马倥偬,在潮汕的饶平等地与清军作殊死战斗,浴血沙场,不屈不挠,视死如归。辛亥武昌起义成功后,他奉孙先生之命风尘仆仆赴南洋为华侨宣慰员,不辞劳苦走遍南洋群岛20余个埠市,扎扎实实地发动华侨支援国民革命,成绩斐然。回国后,孙先生手书“懋著勋劳”四字赠予他,以示褒奖。

方氏遵从孙先生“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的教导,他常对亲友说:“子孙不如我,要钱做什么?子孙胜过我,要钱做什么?”缘于斯,他先后任海阳(今潮州市)、潮阳、连平、惠来等县知事、县长,潮梅治河委员会主任等职,公正廉明,两袖清风,可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他任海阳知事期间,上级下达铲烟(罂粟)命令,时达鸦片盛收之际,绅士们闻讯企图贿他以重金,要求延缓铲烟。他义正辞严地斥责贿者,毫不犹豫地进行全面铲烟。1934年,由于政绩卓著,方氏调任潮阳县长,尚未上任,潮阳的粮税官员便备办珍贵礼品,向他行贿,以保其职。方氏一概拒绝,说:“我如收你们的礼物,你们一定向下勒索,惨了百姓,败我政声,犯了国法。”嗣后赴任,有人诱请他的侄辈向他行贿,他怒不可遏,命吏役取出脚镣手铐,厉声责其侄:“贪污受贿,法不宽恕!”其侄羞愧而出,狼狈不堪。在任期间,亲友上门请求官职,均遭拒绝。

方瑞麟卸任连平县知事后,归途经过崇山峻岭,遭遇路匪,被盘问姓名来历,他从容地答以“卸任知事方瑞麟”,匪徒知他为官清廉,无利可图,道声误会而去。

1936年,方瑞麟因身为辛亥革命元勋,为官清正,一腔正气,爱民如子,被授予广东省政府参议员(驻汕头)。1939年6月,汕头被日军占领,方氏举家只好迁回普宁洪阳。他家无房产,只好向乡亲们租宅居住。后出任普宁县浚河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总务眼见方家生活确有困难,拔两袋面粉到他家,方坚决拒绝,知情者无不交口称赞。

建国后,普宁县人民代表会议召开,特邀方氏为代表,可惜他于1951年病逝于洪阳,终年71岁。家乡群众对这位两袖清风的辛亥革命元老,大恸垂泪,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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